房屋買賣合同模板錦集七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位于農村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基本情況
1、 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
2、該房屋結構為 ,房屋共 層,總占地面積約為 ,其中房屋占地面積約為 ,院子占地面積約為 。該房屋四界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其他:
3、該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和完整所有,辦理了合法建房審批手續,甲方有權依法出售。
4、甲方擁有該房屋的合法手續和證件有: 。
【律師提示】:我國目前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享有的權利,與特定身份相關聯。因此,農村房屋買賣主體一般限于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對本村以外人員進村買房的,司法實踐中一直秉持著以認定合同無效為基本原則,以認定合同有效為例外。對該類合同的簽訂及風險的回避,建議請律師根據具體問題解決。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稅費。
2、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三條 交納稅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第四條 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共同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在交房時一并交給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第五條 關于房屋證件交付及房屋過戶的約定
本合同簽訂生效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筆購房款后,甲方應將該房屋的所有合法手續及證件移交給乙方;并在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協助乙方辦理好房屋及土地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
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后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托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為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甲方出售該房屋征得該村村民委員會滴同意。
(3)水、電、煤氣、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方確認。
(4)該房屋售予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例如可以獲取的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甲方愿意給予相應的協助,無論出現何種情況甲方均不反悔。
【律師提示】:購買農村房屋時,最好經過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同意,這將在以后減少買方的風險和麻煩。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書面通知發出3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賣售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 通過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居間介紹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滬房地徐-20xx-000000
(二)房地產座落: 上海市虹橋路666弄2號0000 室號(部位: 00000),房屋類型: 公寓 結構: 鋼混
(三)房屋建筑面積:__181.89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出讓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 捌佰萬 元, (大寫): 8,000,000.00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一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20xx年09_月05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叁個工作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_甲乙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_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壹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20xx 年 8 月10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徐匯區 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5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于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價款,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已付房屋價款日萬分之5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15日的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屋總價款的20%。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二 項方式解決。
(一) 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依法向 徐匯區 人民法院起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陸_份,甲、乙雙方各執_壹_份, 財政、稅務、中介方和_徐匯區_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 充 條 款(一)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根據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補充條款:
1、涉及本交易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現行的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公證費(若有)由引發方承擔。
2、甲方應通過稅務機關出具全額房價款發票予乙方。若由于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導致雙方應當承擔的稅費增加或減少,都由甲、乙雙方按變化后的規定各自承擔或享有。
3、對于本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甲方保證房屋交接時,該房屋內的管線暢通以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4、對于本合同附件四的補充:甲方應在本交易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協助乙方辦理上述事宜之戶名變更手續,更名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承諾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申請(送件取得收件收據)之日起的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若有)的遷出手續,若在前述期限內,原有戶口(若有)未能遷出的,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應當按照該房地產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直至原有戶口(若有)遷出時止。
6、若因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本交易所需材料及稅費導致轉讓過戶手續延遲辦理或無法辦理的,則該過錯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7、若是甲方的房屋產權證上設定密碼的,如果因為甲方遺失密碼或密碼輸入錯誤造成本交易的轉讓過戶手續延誤的,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甲方應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對該房地產具有合法處分權,并承諾已履行了充分的告知義務,若因甲方惡意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過錯違約責任。
9、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樣適用乙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形。
10、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樣適用甲方未按時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形。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售人(賣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買受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一、房產基本情況
賣方房產(下稱該房產)座落于廈門市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結構圖》。
二、賣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賣方根據國家的規定己依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對該房產現狀負全責,并保證該房產符合國家及所在地房產上市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賣方承擔(該房產的產權證將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開具出來)。
三、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后自愿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了解產權相關信息,愿意購買該房產。
2、買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買方承擔。
四、房產成交價
買賣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但交易備案價為_____________元)【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
五、交易定金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后,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結果,買方給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買方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有關稅費
1、買賣過戶所涉及所有稅、費,均由_____方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及附加;(2)印花稅;(3)個人所得稅:(4)土地增值稅;(5)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6)印花稅;(7)契稅;(8)交易手續費;(9)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買方繳納。
2、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賣方名下過戶至買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_____方承擔;如房產所屬土地為劃撥地,則土地出讓金由_____方承擔;雙方約定其他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手續費用由_____方承擔。
4、買賣雙方商定,對該房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簽訂過戶協議,結余部分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5.買賣雙方商定,賣方在交付該房產時,對該房產附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度數進行確認,并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公共維修金等費用,并經雙方簽字確認。
八、房屋的交付
賣方在買方支付全部的購房款之日起7日內,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給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在交房前保證維護上述房產的現有固定裝修(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裝修之固定部分,經拆除將破壞設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燈具、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壁櫥、門、門把、門窗、防盜網、廚衛設施及其它設施等),在買方接收時移交。
2、買方在接收該房產時對該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約定事項進行驗收,交接確認后對該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負全責。
3、如雙方認為在上述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的描述有不詳盡之處,可另行補充書面約定,在交接時以書面約定為準,雙方僅對書面內容承擔責任。
九、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內,雙方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十、違約認定
1、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的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為違約。
2、賣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晰,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賣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礙,視為其違約;若該房產己出租,賣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決租賃事項的,視為其違約。
十一、違約責任
(一)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款每日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認定及支付不影響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后繼續履行。
。ǘ┳赃`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十五日,守約方即向違約方發出函件促其履約,發函即日起超過十五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若賣方違約,則賣方除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外,還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若買方違約,則賣方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己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買方己支付的定金則作為對賣方的賠償。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產生的傭金、服務費、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增加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十二、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注明變更事項。未征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變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免責。交易過程中己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根據本條款免責,雙方應簽訂具結報告。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買方、賣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該房產交易的口頭的、書面的內容,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條款為準。
。▏辆謧浒负贤c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出售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房屋所有權證》
附件二:《房屋結構圖》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
1、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 房屋座落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狀況良好。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ぃ篲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
1、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后即上述房屋鑰匙交于乙方。
2、 甲方自收到乙方房屋款后即將房屋產權證交于乙方,并協同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四、出賣的房屋如出現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以前與該房屋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以后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乙方對新購房屋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不得危害公共利益、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發生意外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管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繳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該房屋買賣所產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注:交易雙方擔供的資料屬真實的,如有申報不實,雙方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臺(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年月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 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達州市南壩鎮23號 電話: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近年,農村的房地產市場逐漸活躍,農民往往將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與他人。購買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來打工者,還有的則是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類似的房屋買賣中產生的糾紛也較多。該類案件訴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問題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購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買賣合同不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應認定合同有效。另一種意見認為,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而無處分的權利,而出售住房的行為,實際上已處分了宅基地使用權,故合同應認定無效。
爭議產生的原因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下稱《土地法》)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盡管該條是針對宅基地申請而規定的,但從該法及該條的規定來看,農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對該出售行為設置任何限制。但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的成員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通過房屋的轉讓,也將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權一并轉讓,將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擴大到非集體組織成員、甚至是城鎮戶口的居民。同樣,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房屋轉讓只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也有可能使購房者通過房屋的受讓而使自己擁有的宅基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那么,農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轉讓,這類合同的效力應如何認定就非常值得關注和思考。
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持審慎的態度,緣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一貫政策規定。《土地法》明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從八十年代以來,國務院多次行文,強調對耕地的保護。有關行政規章、文件對農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請也規定了嚴格的審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實施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規定:農村村民建房的,應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再向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政府批準后,由縣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也應由鄉級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準。城鎮居民如需使用集體土地建房,還應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再按上述兩種情況辦理審批手續。因此,有人認為,既然宅基地申請有嚴格的規定,村民轉讓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問題,應從嚴掌握。只有在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申請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后,才能認定購房合同有效。如果這種觀點成立,村民售房的權利將無從行使。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將更為嚴格。如果將這些規定適用于售房行為,購房者的資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將難上加難。
通過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規規定,不難看出,國家對宅基地申請是嚴格控制的,而上述規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規定申請到宅基地并按審批手續建造房屋,但關系到在出售房屋問題上發生爭議如何認定?创@一問題,究其實質是如何認定宅基地的權利性質,以及宅基地上的權利與地上建筑物的權利關系。
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為國家和集體兩種。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作為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作為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于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如果只能允許房隨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將影響其房屋的所有權的行使。他只能對其建筑物或其他附著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而無從行使最重要的處分的權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欲走出農村、到處面的世界開創一番事業,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過出租來發揮物的效用。無疑,這使其權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許地隨房走,即村民有權出售住房,村民對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將不存在任何障礙,那么此舉是否有礙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享有的所有權呢?筆者認為,并不影響。宅基地一旦劃撥給村民使用,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權利。當村民出售房屋時,僅僅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人換了另外的主體,村民并不能通過出售房屋而從中獲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獲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問題。且允許農村房屋自由轉讓,將使農村的房屋發揮最大的效用。
物權法草案第十五章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從草案規定可看出,草案允許農村房屋出售。該草案第272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第273條: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權抵押的,在實現該抵押權時,宅基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由此可見,草案對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的關系采地隨房走。
應該說草案的規定是積極、合理并可行的。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權與農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權。城市居民出售擁有所有權的住房,法律并未設置特別的規定。城市的房改房與農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房改房的售價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設部規定已售公房上市應當向國家或產權單位補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國家對城市房地產二級市場持積極的開放政策。農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權與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權的權屬方面并無二致,如果對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對村民來說是不公平的。為此,筆者建議,國家對村民售房也可考慮參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關做法,由集體土地所有權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為村民,其無償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員身份,通過購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權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員身份,完全可以通過向土地的所有權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是具有社員身份的人,可分為兩種情況:其已有宅基地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可以購買他人的住房,但必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果是沒有宅基地或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可以經過報批后,無須繳納一定的土地費用。如此考慮與國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是采取嚴格的政策,而宅基地與耕地性質不同,經過合法報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著物,一般不會再恢復到耕地性質,允許農村村民出售房屋與國家對耕地的保護政策并無抵觸。因此,對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應當采用放開的政策。關于宅基地的控制應當在宅基地的申請上從嚴把關!耙粦糁荒軗碛幸惶幷亍苯ㄗh改為“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傊,筆者認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以認定有效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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