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買賣合同錦集6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材料購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
編號 | 產品或 原材料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單價 (張/元) | 需量 | 備注 |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
模板按樣品收貨,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備注:參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說明資料使用,產品合格率為95%)若出現質量問題如大面積開膠起層包調包換,有一張換一張。
二、乙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四川省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三、供貨時間、運輸
1、甲方應提前二天將供貨計劃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后應在甲方計劃二天內供貨。
2、由乙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甲方及時派收貨員 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計算貨款方式及付款約定:貨到工地一個月后7個工作日內付清此次貨款。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貨款結清后此合同終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范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說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于 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后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并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后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采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戶,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并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并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筑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筑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后,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制作試塊并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后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后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后及時組織澆筑。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后60分鐘內未能澆筑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筑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筑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筑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筑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于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并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占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并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后,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準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筑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筑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鑒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后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費用按臺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于6 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甲方):佳木斯東方船務有限公司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船舶買賣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船舶基本情況
船名:龍貨408 總噸位:480噸
船舶種類:貨輪 凈噸位:268噸
船籍港:佳木斯 總長:56米
航區:B級 船寬:10米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龍貨408輪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并由賣方向買方移交所有船舶檔案后,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船舶交接
雙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現有狀況進行交接。
六、債務
甲方應保證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七、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后,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
八、登記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如有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船價10%的違約金,并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并采用書面形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以文本標注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簽約地: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尋甸先鋒永銀養殖場
乙方:尋甸縣六哨鄉柏櫟村委會大火唐村 盛柱林
經甲方與乙方協定同意簽訂以下供種羊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綿公羊 10 只,每只價格為 5000 元(大寫:伍仟元整);種母羊 140 只,每只價格為 5000 元(大寫:伍仟元整),總合計為 750000 元(大寫:柒拾伍萬元整),結算以實際價格為準。
二、乙方所供綿羊均系一級周歲優質羊或優質未滿周歲,體重達45公斤以上。
三、綿羊外貌特征符合品種標準要求。
四、優質綿羊系譜檔案
五、乙方負責優質綿羊布病血檢并保證無陽性。
六、乙方負責提供運輸車輛消毒及防疫、檢疫合格證、協助裝車及運輸期間飼草料準備等。
七、乙方準時于 年 月 日前按要求交貨。
八、甲方驗收種羊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購種羊款。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合同正常實施
貨時間。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現將______車轉讓于乙方______。該車車牌號為碼為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車架號為______。現訂立汽車轉讓合同如下:
第一條 汽車質量
該車于______年______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__月。該車養路費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旬,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第二條 汽車價格
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后確定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說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后,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第四條 車輛過戶
車輛必須過戶,一切費用均由買方承擔。雙方共同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將車輛驗收合格后,先付______元定金給甲方,待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將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六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認真執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向______所在地仲裁或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另____份備用。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售車方(甲方):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來自房屋買賣合同書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辰溪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華】買賣合同錦集6篇】相關文章:
【精華】買賣合同模板錦集9篇12-19
【精華】買賣合同模板錦集五篇11-06
【精華】買賣合同模板錦集七篇11-23
買賣合同錦集10篇12-22
買賣合同錦集6篇11-14
【實用】買賣合同錦集8篇12-23
【必備】買賣合同錦集4篇12-09
【熱門】買賣合同錦集八篇12-02
【精選】買賣合同錦集4篇11-24
【精華】買賣合同范文錦集5篇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