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委托代理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委托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1
甲方(委托人):
乙方(代理機構):
甲方擬就 項目申請 專利,特委托乙方的專利代理人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指派 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聯系人與乙方所發生的與本合同相關的行為視為甲方的行為,若聯系人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負。
二、甲方的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本項目申請的發明人:
該聯系方式為雙方規定的乙方與甲方聯系的地址和電話,若甲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負。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專利代理人 為甲方代理人。
四、根據甲方的委托書,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五、乙方的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
電話;
郵編:
若乙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專利代理人應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應充分地向代理人敘述有關內容,提供相關資料,給予方便,配合工作。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況,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八、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一方如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中止合同,應付對方違約金伍佰元整。
十、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履行,代理費按終止時事務所進行的各項工作結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為自合同簽訂并預付代理費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但不超過乙方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之內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西(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元整。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托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并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廣告服務
1.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制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本協議由年月日起開始生效;
2.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于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于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5.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市場咨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于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咨詢報告。
5.1.2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匯總,并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了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并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5.1.5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議;
5.1.6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并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5.1.8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并盡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并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3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并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后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并對創意進行修正。
5.4制作部分包括:
5.4.1廣告制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制作。
5.4.2其他推廣品的制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制作;
5.4.3廣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據媒體要求,制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范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制作、采購等;
5.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布”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并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布等;
5.5.5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并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并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并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于之后的操作。
5.6綜合推廣
5.6.1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6.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并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制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制作人員提供的制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制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6.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于媒介購買時一并支付。
6.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于實際執行時一并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7.1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后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執行;
7.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甲方如委托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制作),在制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后,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9.1本協議解除后,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為省市(縣)的區域性的獨家總代理,代理"卓康"離子水瓶系列產品的銷售、廣告宣傳和售后服務,包括今后開發的系列新產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區域銷售該產品,也不允許其他人在上述地區銷售該產品。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權在上述區域內設立分代理和分經銷商,有權組織業務活動,并承擔業務所需的旅差費、會展費、區域廣告費。甲方對分代理和分經銷商不承擔責任,不干涉其業務。
2、甲方供貨出廠價為:2型(超聲波清洗)元/個,2型(內鍍鈦金)元/個;3型元/個。甲方開具發票并承擔運費,乙方若需發汽車快運、鐵路快件包裹或集裝箱運輸則另付運費。
3、乙方保證在以上區域內的年銷售總數:2型離子水瓶個,3型離子水瓶個;首批進2型(超聲波清洗)產品個,2型(內鍍鈦金)產品個,首批進3型產品個。乙方除向甲方匯付首批進貨的貨款(和運費)元以外,并匯付年銷售與首批進貨數之差額的1/10貨款(元),作為取得總代理權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內能完成總代理的年銷售總數,該總代理權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進貨款計算,并優先取得次年的總代理權。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條文一般照舊。
5、甲方將上述地區的獨家總代理證書頒發給乙方(需鍍鈦證書者另交工本費),并向乙方無償按比例配給電視和報刊的廣告策劃,提供廣告錄相帶、光碟,隨貨按比例配給彩印廣告海報標貼廣告和資料,以及產品使用說明書、零售信譽卡,同時配給已發表的文章。當乙方要求增多配給的數量時,所需工本費由乙方負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可以在區域內制版印刷分發,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貨時進行運輸保險,途中如有配件損壞,乙方在收貨后10天內寄回給甲方掉換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給維修使用時,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有權確定給分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價格。零售價可適當優惠。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實行信譽銷售法,認真為用戶辦"零售信譽卡",承諾使用180天內無效退貨。乙方應要求分銷商對初期的用戶作書面記錄,定期跟蹤調查其飲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實例,為擴大區域性銷售打好基礎,同時為品牌建設和產品信譽作出貢獻。
8、乙方在市場上發現仿造侵權的產品后,應迅速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200年月日。期滿前一個月內乙方可聲明總代理權定金不充抵貨款,同時要求續訂次年的總代理合同,并匯付次年的首批進貨款,甲方才能將次年的總代理權再次授給乙方。
10、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條匯付的資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卡
卡號:
交通銀行太平洋卡
卡號:
乙方:
代表: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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