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委托代理合同錦集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 元。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系和 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審核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核后,方可對外 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 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并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 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 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 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 的問題。
3、工作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 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聯系人情況:
甲方全權代表 乙方全權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附表(設備清單)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郵編:電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郵編:電子信箱:
一、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二、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
2、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后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沖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提出并進行和解;
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元。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郵: 電郵:****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托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 □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類型: □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 住宅? □ 辦公? □ 商住? □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衛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售條件
委托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rmb? □ usd)□ 現金? □ 支票? □ 匯款? □ 其它(請注明):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托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咨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后,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后果。
2.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托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于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傭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后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托方(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商標注冊申請共 壹 件,詳細清單見附錄。商標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項目由甲方指定。甲方指定的項目,在商標局用的分類表中沒有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給出商品或服務說明。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代理人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開展代理業務。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注冊費用: ;
查詢費: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若乙方無法取得官方受理通知書則全額退款。
4、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商標和類別、項目等情況,查詢并根據查詢結果進行初步分析。乙方將查詢和分析結果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建議。乙方自行查詢免收查詢費。甲方要求到商標局查詢的,應先交查詢費。
5、甲方應將申請人資質材料和申請注冊的商標標識的電子文檔交給乙方。甲方提供的標識不清楚的,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或修改。
6、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弄虛作假或利用他人的資料,由甲方承擔一切后果。
7、乙方應在甲方提供完整的資料后(需要補充的,在補充完整后)及相關費用后五個工作日內準備申請文件,并向商標局遞交。
8、乙方已將《商標法》規定的不得注冊及注冊風險告之甲方,如果商標受理后審核中被駁回,費用是不能退還的,甲方在未取得商標注冊證之前對申請商標的使用與乙方無關。
9、乙方負責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標申請及審查過程中的一切事務的處理,直到本商標被初步審定公告或被駁回為止。乙方需要甲方協助配合的,甲方應根據要求協助配合。乙方應將商標申請過程中的有關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商標證書或駁回通知書等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通知給甲方。
10、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以下簡稱委托方)
乙 方: 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與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 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 萬元;
(3)余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 銀行
開戶行:中國 銀行 支行
賬號:
名稱: 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的圖書________等共____部(詳見第三條)委托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托的電子版權。包括:與_______網絡事業傳播部、_______學術期刊電子雜志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制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復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準后,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并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并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匯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并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后,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并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制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承擔相應責任,并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并已委托給乙方的電子版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后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于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范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托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托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組團社):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旅行社(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營范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專線)旅游線路產品;出境旅游(全部/專線)(注:不含赴寶島地區旅游)旅游線路產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
2、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3、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費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和優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經濟糾紛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沈陽簽約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年,(期限從二0一一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電話:
手機:
開戶銀行: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話:
手機:
開戶銀行:
年月日于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B股(含權證和基金)。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同時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并都申請權證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資 人民幣(¥ 萬)用于炒股,并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托管業務。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帳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帳號及密碼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完成。
四、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每年在9%以下。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在25%或以上,應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協商后方可繼續操作,甲方也有權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七、合作期期內的利潤分成(股票不必全部變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計算每 月結算一次):
1、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2、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3、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4、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八、合作期滿時的虧損處理(股票不必全部變現):
虧損金額在 元以內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 元之間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過錯的,則對超過___萬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但對乙方按約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后的虧損,乙方無需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九、對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違約方還應當按甲方出資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征得同意,否則應按轉走資金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十、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匯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如有必要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可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開戶的證券營業部所在地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范圍
1、代理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月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
2、業務范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1)代辦稅務登記;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記賬;
。4)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5)財務管理咨詢;
(6)代理社保;
(7)代理工商年檢;
。8)清理亂賬(需另行收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從事的經濟業務真實、合法,保證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票據真實、有效、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2、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原始憑證和票據。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及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3、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及時準確的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7、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8、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9、對于乙方審核后退回的票據按照規定應當及時進行更正、補充。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各項稅收管理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為甲方開展代理服務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匯報。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應由乙方負責彌補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結算方式
1、經協商,乙方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_________元,材料費(賬簿、憑證、申報表等) _________元/年。
2、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產生的和甲方有關的費用由甲方實報實銷。
五、違約責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為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記賬費的違約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相關方面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服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的’致時乙方不能按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的,乙方對出現的任何會計賬務、稅務問題的,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本合同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及其他相關業務,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雙方無異議可續簽合同,如雙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無異議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視為自動延續一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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