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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2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委托事項
1、雙方約定,服務項目或內容
2、服務語言要求:
3、針對本項目,乙方應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務作為完成服務的標志:
就該項目有關法律問題,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應提供下列咨詢服務:;
4、服務時限要求:
收款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服務;
收款后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服務。
但因甲方未及時提供有關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導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務時除外。
第三條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師要定期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9、乙方聯系人:
電話:
郵編:
聯系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系地址作為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人:
電話:
郵編:
聯系地址:
雙方同意上述聯系地址作為有效送達地址,電子文件可通過電子郵件送達。
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代理費
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計件方式收取律師費。
(二)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元(大寫:圓)。
(三)支付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為:
開戶行:
開戶名:
帳號: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發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戶,則乙方開具發票不作為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為準。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干;
叁、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了委托事項的準備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項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xxx》、《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乙方律師依法盡職盡責提供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但對案件實際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體事項詳述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事項合法并對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泄露給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證據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予協助,如簽署授權委托書以及有關文書。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八、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對所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項的工作成果為(供選擇):_________________
□1、專項咨詢意見;
□2、法律意見書;
□3、法律建議書;
□4、律師見證書;
□5、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
□6、調查獲取的證據;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
十、乙方完成受托事項后,可用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給甲方指定的聯絡人簽收;
2、發送至甲方指定的電子郵箱;
3、傳真至甲方指定的號碼。
乙方通過以上方式提交或發送,即為有效的交付。甲方改變接收方式的,應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律師服務費
1、律師服務費采用以下方式收。ㄟx擇項打√為確定,打_____為否定):_________________
□A、定額收費。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計時收費。按照每小時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_____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_____分鐘的,按_____分鐘計算。具體見“特別約定”條款。
□C、風險收費。具體按“特別約定”條款執行。
2、甲方逾期付費的,應按逾期金額日息萬分之_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收取律師服務服務費,應出具合法票據作為結算憑證。
十二、差旅費及第三方收取的有關費用: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辦理受托事務所需差旅費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供選擇):_________________
1、已包含在律師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差旅費用概算為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預付;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辦結后,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費用清單及有效開支憑證予以報銷,多退少補。
〈二〉鑒定費、審計費、公證費、翻譯費、復印費及其他必要的中介費用,行政部門、司法機關或相關組織、行業協會收取的有關費用,由甲方預付,并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報銷,多退少補。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的`,乙方不予退還;甲方未支付的,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項另行委托他人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回律師費的;
3、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十四、違約責任
。ㄒ唬┮曳綗o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服務費。
。ǘ┮曳揭蜻^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金額以合同約定乙方所收取的律師費的一倍為限。
。ㄈ┘追轿窗春贤s定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辦案費的,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逾期滿五天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仍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十五、雙方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后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的送達。
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交付工作成果之日)終止。
十八、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就本合同得的全部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已理解并同意全部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主任(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承辦律師: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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