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合同精華[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代建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托代建合同1
項目名稱:
項目委托單位:
項目代建單位:
項目使用單位:
委托代建合同書:
委托單位:
代建單位:
使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管理規定》,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單位代建單位與使用單位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含土地、建安工程費用及相關政策)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建設內容:
二、代建方式和內容
1、代建方式(①全過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設實施代理)
2、代建內容
、偾捌诠ぷ鞔韮热:組織項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設計編制,辦理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土地征用、拆遷、環保、消防等手續。②組織建設實施代理內容: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選購年度計劃、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手續,工程合同的洽談與簽訂;投資計劃、用款計劃申請;工程中間驗收、編制工程決算報告、施工驗收、資產交付等。③全過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兩方面的代理內容。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 (萬元)(以代建單位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簽約后):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費率(按項目投資的):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設計文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單位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單位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單位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單位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單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個執份。委托單位:(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建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使用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本合同簽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第一章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托單位權利
第四條委托單位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稽查,對違規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委托單位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準。
第六條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代建單位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代建單位更換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
代建單位權利
第八條代建單位根據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復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并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項目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代建單位有權拒絕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代建單位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單位權利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監督,并向委托單位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有權對委托單位核準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托單位義務
第十四條委托單位應負責協調代理人、使用單位及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第十五條委托單位應監督和指導代建項目的建設實施,并組織代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委托單位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單位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第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內就代建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委托單位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委托單位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組織對代建單位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第二十條代建單位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代建單位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單位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代建單位應組建能夠滿足本項目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項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單位匯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匯報材料抄送使用單位。
第二十三條代建單位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作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單位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單位報委托單位核準。
第二十四條代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接受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監督。
第二十五條代建單位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向委托單位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代建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監督。
第二十七條代建單位應在項目建成后,協助委托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代建單位應在項目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第二十九條代建單位應根據使用單位提出的項目運行管理方案,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學習。
第三十條代建單位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使用單位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使用單位義務
第三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項目建議書批復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項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單位辦理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單位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第三十二條使用單位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單位撥款。
第三十三條使用單位應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并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使用單位應對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的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使用單位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第三十六條使用單位應提出項目運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單位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責任
委托單位責任
第三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單位責任
第四十條代建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單位責任造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單位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單位責任
第四十三條使用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委托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條由于委托單位或使用單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蚪K止,代建單位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單位,委托單位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由于委托單位未采取相應措施,代建單位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單位承擔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當代建單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托單位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并經委托單位審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單位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凋后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代建管理費的計算方法:
代建單位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托單位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節約資金獎勵: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獎勵比率( ______%)(10%-30%提取,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
2、項目地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承接的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工程全權委托乙方,由乙方全面負責該工程的'一切施工事務。
2、工程實施細則及要求以甲方與xxx公司簽訂的《XXXXXX花園小區有線電視系統建設》各項條款為準。
3、乙方自行組建施工團隊,自覺與xxx公司溝通協商現場技術及安全等相關問題,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4、甲方負責與xxx公司溝通及收取該項目的所有費用,并在該項目完工前15天內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工料包干費共工程的現場技術與安全,組建項目部及勞務隊,債權、債務等由乙方負責,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工地發生的一切事務及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5、協議一經生效,乙方自覺與xxx公司(包括撥款、現場技術及安全等),甲方不再參與。
6、該項目封頂前一個月甲方必須辦完一切相關手續給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3
委托方(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方(乙方):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政府資金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規模,更好的實施項目建設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年度投資計劃、政府相關會議紀要、批示等要求,項目委托阜陽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實施代建,對項目施工期間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按照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項目。
2.項目總投資:約萬元。
3.項目概況:。
第二條代建管理內容
1.代建內容:項目施工階段的管理和移交。即工程施工實施階段的質量、安全、進度及投資管理和控制,以及竣工驗收和移交等。不包括項目建設工程的各項前期工作(包括項目的立項、可研、規劃手續及調整、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地災評估、土地手續、資金保障、施工環境協調等),以及項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給甲方使用后的其他事項。如有涉密項目內容由甲方自行委托實施,乙方配合。
2.代建范圍:項目規劃范圍內實施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裝飾暖通、道排綠化、強電、智能化、給水及附屬工程等。燃氣工程不在代建范圍內,用地規劃范圍外的供水、供電、用氣、排水等接入管線及開通開戶由甲方負責,不在乙方代建范圍。
3.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工作(委托方自愿選擇下列第 種方案):
。1)、□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文件編制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實施,甲方負責提供建設資金落實證明。招標過程中的答疑、質疑由甲、乙雙方協商后共同回復處理。中標通知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發。
。2)、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編制及招標文件編制由甲方自行委托實施,并負責招標過程中的答疑回復、中標通知書的簽發,及項目施工合同的簽訂。其中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招標前應征求乙方意見,以符合后期項目實施,便于項目管理。招標完成后相關資料交由乙方進行施工過程的管理。
4.由甲、乙雙方共同招標的項目,在項目施工合同簽訂時,甲方作為建設單位(甲方),乙方作為代建單位(丙方)進行簽訂。
5.甲、乙雙方各指派一名代表,負責聯系、處理與委托項目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6.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承擔委托建設管理業務。
7.其他:甲方辦公設施、家具、辦公材料、辦公設備儀器等內容,不在項目代建范圍之內。
第三條代建期限
1.自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復、初步設計及批復、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及圖審合格證等各項前期手續,以及政府批準的項目代建的會議紀要、批示等政府文件后,從雙方簽訂委托代建協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移交之日止。
2.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乙方將工程實體現場移交給甲方。乙方應于60日內完成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移交。甲方逾期接收或實際投入使用的視為自動移交。甲方負責項目質保期內施工合同履約事宜,乙方積極配合。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負責辦理工程立項、環評、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審查、消防和人防審查、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項目工程施工前的各項前期手續,并繳納由此涉及到的各項費用。在代建協議簽訂時將自立項至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全部基建手續原件移交給乙方。
2.一次性提供各專業完整的施工圖(紙質版和電子版)、圖紙審查合格證(包含建設工程、人防、消防)、地質勘察報告等資料,并經甲方和設計單位書面承諾圖紙的準確性、完善性及紙質版和電子版的一致性。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完成施工用地范圍內的“三通一平”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為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出具的'各種文件等相關事宜。
4.配合乙方完成項目招投標工作,簽訂工程合同,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證、人防監督、工程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5.負責落實工程建設所需資金。按規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預撥農民工工資專戶資金。按照乙方審核簽批的工程進度款報表及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承擔工程竣工后的結算審計費用。
6.施工中甲方單獨提出的工程變更,由甲方按照市政府相關投資和變更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變更審批程序,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變更。
7.協調自行招標的勘察、設計、燃氣、涉密等項目實施單位,積極配合乙方的項目建設工作。
8.參與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或甲方實際投入使用即視為移交,并辦理移交手續。由于設計圖紙缺陷等甲方原因,造成項目的使用功能不完善和影響項目正常驗收的,由甲方負責解決。
9.負責項目質保期內施工合同的履約事宜,乙方積極配合。
10.負責處理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或支付不及時,導致的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上訪、投訴等問題。
11.負責處理施工期間設計、勘察等單位的不履約行為。
12.對乙方施工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積極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協助甲方簽訂工程合同(指甲乙雙方共同招標的項目,在工程合同中作為丙方即代建方)。完成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施工許可證、人防監督、工程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辦理。
2.組織項目實施及管理,加強與有關單位的組織協調。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乙方單位制定的各類規定,以及工程合同約定內容進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切實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做好代建工程內容的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等工作。
3.負責協調處理建設過程中各主管部門的檢查、督查事宜,處理施工期間的質量、安全、進度的違約事宜。
4.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審核簽署工程進度款支付報表,及時報送給甲方審核撥付。
5.負責施工期間對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管理,對其違約行為進行處理。
6.施工期間除甲方提出的變更意向外,由乙方牽頭對變更的必要性及變更費用組織審查,并經甲方認可后,嚴格按照市政府相關投資和變更管理辦法履行相關變更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
7.協助甲方處理因未及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施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上訪、投訴等事宜。
8.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竣工備案工作,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檔案。
9.及時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10.在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及其他相關資料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11.協助甲方處理質保期內的工程保修問題。
12.積極協助甲方溝通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委托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建設內容調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終止或提前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后,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協議一方,應盡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九條工程進度款原則上為乙方審簽完成報送至甲方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進度款支付,如超時支付的,乙方有權暫停項目建設;如因資金落實困難長時間(原則為3個月以上)無法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乙方有權終止代建協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后續事宜。
第四章爭議解決
第十條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阜陽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或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協議的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是雙方平等公平,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件1:建設工程移交資料清單匯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委托代建合同4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XX.7.1-XX.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建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______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__.__.__-__.__.__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代建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建合同6
項目名稱:
項目委托人:
項目代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實施代建制暫行規定》,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人民幣)(以批準的投資概算或經批準的調整投資額為準,含土地、建安工程費用及相關規費等)。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項目建設總建筑面積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最終以政府各職能部門批準文件為準。
建設內容:包括地塊平整、建安工程施工、設備及工器具購置、以及本項目規劃紅線范圍內的綠化、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配套等所有工程(含專業管線)。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 1、代建方式:實施全過程代建。
為確保房產品質,將該項目營造為同類物業的標桿性作品,從項目規劃設計起,整個建設過程中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工程建設,招投標均采用自行邀請招標方式,在綠城集團合格供方中選擇數家單位,進行充分的競爭后確定中標單位;若委托人有推薦單位,也需符合代建人的選擇單位的相關標準,方能參與投標。造價控制原則參照同類工程,爭取合理低價(含限價),具體經委托方審計、財政等部門審核后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前期管理,全過程項目管理,后期管理等內容。
2.1前期管理
(1)與委托人進行前期工作的交接(含前期資料的移交)。
(2)設計管理:組織完成施工圖及市政、綠化、管線等配套圖紙設計優化工作,
督促和檢查設計進度,審核設計文件,保證設計質量,確保項目按照委托人要求以及相關部門審批意見進行設計。
。3)協助委托人組織工程勘察、監理、施工和材料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在工作中應回避有利益關系的單位;受委托人委托組織有關項目建設合同的洽談以及負責合同履行的全過程管理。
。4)負責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各職能部門的報批手續。
。5)受委托人委托組織工程合同的洽談與負責履約的監督管理。 (6)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2全過程項目管理
。1)工程施工建設管理: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負責進行工程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負責進行工程質量、進度、成本控制。
(2)按職能部門要求編制年度投資計劃、下月用款計劃上報委托人。 (3)負責施工中出現的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核工作。 (4)負責對項目建設資金的支付進行審核。
。5)依據工程建設的.進度和相關合同,對各承建單位上報的資金申請進行審核并上報委托人審批。
2.3后期管理
。1)負責組織項目中間結構驗收、節能驗收、實體檢測、分戶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負責辦理工程實施中有關建設、規劃、人防、消防、防雷、交警、衛生防疫、綠化、國土、環保等各職能部門的報批手續及驗收工作。
。3)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4)負責項目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5)負責工程竣工結算初審工作,將其初審確認后的工程竣工結算送審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遞交委托人。
。6)負責完成項目竣工備案、配套確認等工作,并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建成房產移交委托人。
。7)負責建設檔案移交、代為辦理項目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并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出項目定價建議。
。8)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服務:負責質保期內的相關協調工作,質量保修責任由相關專業工作單位依據合同約定承擔。
。9)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10)配合物業管理單位組織前期的物業管理。
(11)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項目管理工作。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暫估價)(萬元人民幣)(暫按以單方成本造價 元/㎡乘以總建筑面積計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代建方提出,經相關部門咨詢機構審核確認后,報委托人同意或備案,投資控制金額可做調整:
(一)不可抗力;
(二)國家政策調整;
。ㄈ┓嫌嘘P工程變更相應規定且經委托人確認的相關變更;
。ㄋ模┲饕牧、設備設施、人工費用等價格出現重大變化;
(五)根據項目開發實際需要,對項目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等進行重大調整;
(六)因受地質等事前不可完全預料的自然條件制約,在具體施工過程中有重大技術調整。
(七)其他因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變更情形及本合同約定報委托人備案即可的工程變更。
工程質量標準:確保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一次性達到國家、省市及地方相關專業驗收合格標準,整體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建設工期要求:單個項目工期同施工工期,附屬配套工期按主體工程預驗收之日開始順延六個月(各項目建設時間自監理發布開工令之日起至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期間,如有屬于委托人原因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抗因素影晌施工工期的,則相應的工期應順延。)
代建管理期限:代建合同簽約后至本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滿兩年。
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建設全過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確,F場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市級"雙標化"工地要求。
四、代建管理費
費率:3%。本工程代建管理費按經財政、審計等部門審定后的工程決算總投資額乘以項目代建費費率3%計算;工程決算總投資額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及安裝費,技術咨詢費,勘察費,設計費,各項規費,圖紙審查費,工程招標費,監理費,工程檢驗和檢測費,造價咨詢服務費,弱電工程費,小區內道路、給水、排水、電力、煤氣、電信、有線電視工程費,景觀工程費等,但不包括征地、拆遷、融資費用等。工程結算控制價指為完成本項目除征地、拆遷費用及融資費用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合同金額: 萬元人民幣(暫) 表一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合同條款
4、附加條款
5、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文件
6、國家建設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岐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和代建人各執叁份。
十、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協商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委托人:代建人:
代表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本合同簽于20xx年日 月
委托代建合同7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ぃ篲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一章 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代建的項目。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代建任務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約定承擔代建項目組織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對代建項目提出使用功能,協助代建人完成項目建設工作,并在項目建成后實際接收、使用、管理項目的一方。
(5)'項目經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組建實施具體代建工作的機構。
。6)'項目經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圍以外,通過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暫;蚪K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的時間段。
。12)'專業工作單位'是指由代建人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承擔本項目拆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和設備供應及安裝等工作,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托人權利
第四條 委托人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稽查,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 委托人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準。
第六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代建人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更換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
代建人權利
第八條 代建人根據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復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并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項目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 代建人有權拒絕委托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 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人權利
第十一條 使用人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監督,并向委托人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 使用人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 使用人有權對委托人核準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托人義務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代建人、使用人及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監督和指導代建項目的建設實施,并組織代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 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 委托人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條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代建人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 代建人應組建能夠滿足本項目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項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匯報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條 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四條 代建人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五條 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向委托人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 代建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七條 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協助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使用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 代建人應在項目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第二十九條 代建人應根據使用人提出的項目運行管理方案,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三十條 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使用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使用人義務
第三十一條 使用人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項目建議書批復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項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人辦理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 使用人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撥款。
第三十三條 使用人應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并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 使用人應對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 使用人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
第三十六條 使用人應提出項目運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 責任
委托人責任
第三十七條 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委托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條 代建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人責任造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代建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人責任
第四十三條 使用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委托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 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應措施,代建人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托人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條 代建人與使用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調后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二條 合同適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代建管理費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報酬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額外工作報酬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托人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節約資金獎勵:_____________________
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獎勵比率(_____%)
注:'工程費用節省額':指經過評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代建項目建設內容、質量標準等前提下的建設資金合理節省額。
第十五條 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后,使用人負責組織接收。
第十六條 委托人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在天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 委托人的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代建人應按項目的_____%向委托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 代建人的項目經理:
代建人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選擇專業工作單位的監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代建項目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項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的具體時間:_________
使用人為代建人提供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時間和金額,向代建人撥付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的自籌資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使用人的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代建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1)項目實際建設投資金額超過合同約定投資控制金額的,按超出數額賠償。
(2)工程質量有問題的,按評估損失賠償。
。3)未按約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對超出日期按進行賠償。
。4)賠償款從銀行履約保函中扣除。履約保函中擔保金不足的,相應扣減項目代建管理費。項目代建管理費不足的,委托人可繼續向代建人提出索賠要求。
第五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8
委托單位:____市____區荷城花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____市鐘山經濟____區開發總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2以西。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XX拾萬
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1用。
2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9
委托人(全稱): 賓館
代建人(全稱):
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 萬元, 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1-.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 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 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委托代建合同10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____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7、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項目占地約200畝,該項目用地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證并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建筑總面積約379283.61平方米,同步配套小區內道路、景觀、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人防、安防等。
總投資(估算投資):__________萬元
資金來源:甲方自籌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夏發改投資【20】31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批準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暫定為柒億玖仟陸佰肆拾玖萬伍仟伍佰捌拾壹元整(796X5581.00元)。最終工程造價按審計決算的建筑面積乘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單位造價為準。 (暫定包干價2100元㎡)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代: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同意,代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傥腥宋许椖抗芾硪酝,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
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暫;蚪K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委托代建合同12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__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__X
根據《__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__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__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__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項目代建范圍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__X(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20__年月日簽訂于X
委托代建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20xx年12月9日簽訂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南寧市古城路2號職工住宅小區危舊房改造(以下簡稱本項目)《投資和代建合同書》(見附件),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共同承接本項目投資和代建工作,為了更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投和代建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按照甲方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20xx年12月9日簽訂的.本項目《投資和代建合同書》約定進行投資和代建。
二、本項目資金籌集
本項目住宅部分的資金,可由廣丁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通過銷售非還建住房及其他措施來籌集。其中一期住宅部分資金先由乙方墊付,待一期工程竣工后30天內,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通過銷售非還建住房及其他措施籌集資金一次退還。但一期非還建住戶款項及還建住戶款項及還建住戶中超面積部分的款項,同期到位并于工程建設中。
本項目二期住宅部分的全部資金可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通過銷售非還建住房面積及其他措施來籌集,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程序進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如因拆遷原因,導致本合同未能正常 履行并因此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下列合同或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甲方與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20xx年12月9日簽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南寧市古城路2號職工住宅小區危舊房改造投資和代建合同書》。
2、《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設計院南寧市古城路2號職工住宅小區危舊房改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有關補充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14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所、梅、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7.1-.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
代建人:(公)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委托代建合同15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_年10月6日至20_年10月7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佰柒拾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授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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