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轉租合同
個人房屋轉租合同(一)
轉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號(門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____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
第二條 轉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計_____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于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轉租房屋時并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 原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轉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連帶保證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房屋轉租合同(二)
轉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受轉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該房屋原出租人是 ,甲方轉租應當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書面同意的,本合同無效。
1-2 甲方將座落于 區、縣 路、道、街房屋出租給乙方。該轉租房屋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產別,結構,房屋類型(平房/多層/高層/寫字樓),設計用途。
1-3房屋交付時裝修、家具、設備情況,返還時狀態及違約責任(見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 (居住/商業服務業/辦公/工業/倉庫/其他約定)。
2-2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改變房屋用途的,應當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條 轉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轉租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轉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應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超過應交付日期 個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違約金。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3-3轉租期屆滿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期返還。甲方要求返還房屋,乙方逾期返還的,自轉租期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返還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還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租金。
1、按建筑面積計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為元(人民幣);
2、按使用面積計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為 元(人民幣);
3、按套計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為 元(人民幣)。
4-2 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時間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時間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時間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除應支付拖欠租金外,還應自應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支付累計拖欠租金外,還應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押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條! ∽赓U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產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歸還乙方。
5-2 轉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有線電視、供熱費等)中,費用由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第六條 房屋使用和維修
6-1 在轉租期內,甲方應保證轉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6-2 轉租期間,乙方拆改房屋的,應預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曳窖b修房屋、增加設備的,應預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裝修、設備的歸屬及維修責任(見附件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裝修房屋、增加設備,或因使用不當使房屋和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當給予修復,并賠償損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因乙方正常使用,發生損壞的,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承擔維修責任。
1、甲方負責轉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的維修,承擔維修費用;乙方發現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進行維修,乙方應予以協助。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甲方承擔維修費用及逾期維修造成的損失。
2、乙方負責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的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甲方應予以協助。
第七條 提前解除合同
7-1 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7-2 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若約定的違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條款(見附件三)。附件一至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3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登記備案機關各執一份,其余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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