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必備構件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基本情況一方面是指房產本身的狀況,包括物業地址、建筑面積;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權屬狀況,一般是指產權證編號、產權人姓名以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鏈家地產市場研發中心認為,這部分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必備構件,勢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產證。
必備構件二
水電、物業等其他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還要約定在租賃期內水電、供暖物業費、衛生費等其他費用的承擔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中,對于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方式均需要做出詳細的約定。專家認為,消費者應該就這部分條款做出明確的約定并直接寫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雙方產生費用方面的糾紛。
必備構件三
房屋的維護、維修
在房屋出租期間,難免會出現家具、家電等生活用具的損壞情況,因此約定房屋維護、維修的權責非常有必要,租賃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維護、維修”約定了業主與求租者兩方的責任,保證在租賃內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在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同時約定設備在自然損耗或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故障時,兩種不同情況的解決方案,以有效避免業主和求租者因為物品損壞帶來的糾紛。
必備構件四
合同解除的具體情況
租房合同中必須標明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這樣可以約束業主和求租者的行為,保障雙方的權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種情況,其中細化了業主或者求租者單方解約的幾項權利,比如業主延遲交付房屋達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繳費用、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業主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必備構件五
違約責任及追究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范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設置,如業主未能按時按約定交房應承擔的責任、租賃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約定賠償等情況。這將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降低業主和求租者的風險。
違反房屋租賃合同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條件有哪些】相關文章:
德國留學申請的必要條件有哪些12-13
融資租賃合同的類型有哪些11-04
赴俄羅斯留學有哪些必要條件06-25
成為優秀項目管理師有哪些必要條件09-18
門店房屋租賃合同10-30
房屋裝修有哪些技巧10-01
包租房屋租賃合同01-12
房屋終止租賃合同模板01-12
房屋租賃合同精簡模板04-26
房屋租賃合同簡本模板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