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愿意將使用、管理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房屋(合同標的) 號共 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第三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簽訂書面合同的同時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和房屋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合法用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房屋內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8、租憑期間產生的一切稅收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并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自然災害和偷盜行為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xxxx市場情況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
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內簽定的金額不函租房稅,如需交納租房稅由乙方交納租房稅費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1、租房時要盡量多跑幾家,多做比較,優中選優,合適中選最適合自己的,同時注意四周環境是否安靜、安全、衛生等。
2、租房時不要急于交訂金或租金,最好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自己的決定。當然,有個人在旁邊參謀一下會更好。
3、租房者在交納房屋押金時要與業主協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還是押二付四。因為當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4、為了討價還價,租房者要盡量把租住期說得長一些,但一次性交納的租金還是盡量越少越好。
5、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的位置、間數、面積、質量、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與方式等。
6、租房合同要細。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
7、要對房屋維修及費用問題做出約定
8、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9、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
10、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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