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養殖合同三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養殖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養殖合同 篇1
村委會 甲
簽訂協議雙方: (以下簡稱 方)
乙
為切實加強河道管理和養護工作,充分發揮河道引排能力,經研究聘用乙方為河道管護員,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 管理職責: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技術指導,按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管養范圍,盡心盡力管養好所轄范圍內的路段,并服從甲方的檢查監督。
二、 管理范圍:乙方管護的.河
合道是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里。
三、 管理要求:
。、 村內河道水面清潔,無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 無畜禽糞便直排,無畜禽尸體
。场 河坡整潔,無水花生生長,無任何堆積物和各種垃圾
4、 河道暢通,無亂占河面、河岸現象
。怠 無亂挖、亂填現象
。、 溝塘水面無漂浮物
四、 管理報酬:
乙方按甲方管理要求完成到位的,經考核合格,甲方按每月基礎
。矗埃霸己斯べY200元,計全年報酬7200元。
五、 管理獎懲:
甲方根據制定的考核辦法,每月底對乙方進行全面考核,對照得分進行獎懲。
六、 管理時間:
本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_____年。
七、 協議期間,在工作中,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____畝,地租為每年每畝____斤小麥和____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____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____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xx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生產人: 簽訂地點:
收購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生產人負責為收購人養殖生產 ,并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要求養殖生產 頭(只、尾)。
第二條 收購人負責收購生產人養殖生產的 ,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為。
第三條 生產人產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交給收購人收購,每公斤(頭、只、尾)的收購價為 。收購期間,若遇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上漲,由雙方協商提高收購價;市場價格下跌,本條約定的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 生產人向收購人交售的時間為 。生產人應保質、按期、足額向收購人交售養殖生產的 ,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收購人收購生產人交售的 總價為 ,結算的方式為;結算的日期為 。
第六條 收購人負責向生產人提供養殖生產的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可約定由收購人向生產人收取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為。
第七條 如需收購人向生產人提供種苗、防病疫苗的,應以優惠價供應,具體的價格為種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條 因收購人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失誤或者提供的種苗、防病疫苗等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生產人不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進行養殖生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生產人交售的經檢驗不符合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的,收購人可以回絕收購;經雙方協商,收購人可以降級降價收購;造成收購人經濟損失的,生產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生產人因自然災害(如高溫干旱、低溫寒流、暴雨洪澇、臺風、冰雹、蟲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購人交售的,應及時告知收購人,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生產人將產品或銷售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恢俨梦瘑T會仲裁;
。ǘ┮婪ㄏ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 生效,于失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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