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模板錦集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口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合同 篇1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 量:噸
。〒Q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 發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 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 買 方:
地 址: 地 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傳:電 傳: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 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 對方根據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 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 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 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 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 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ㄒ唬 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ǘ 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 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④ 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 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 滯期費:
、 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 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 afra 運費率計算。
、 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 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 商品檢驗:
① 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②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xx—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 投保油污責任險:
、 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 & I 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定。
、 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 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③ 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 罰款: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 仲裁: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出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品牌在國際市場上的價值,擴大_____產品的出口市場份額,使_____品牌成為國際市場同類產品中的知名品牌,甲乙雙方基于互惠互利、相互保障、共同打造民族品牌的認識基礎上,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____注冊商標產品授權出口許可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授權產品出口
1.鑒于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特征,_____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若甲方在該國家或地區尚未發展代理商或產品授權商的,甲方同意乙方直接向該國家或地區出口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取得在該尚未發展代理商或產品授權商的國家或地區的代理權資格。
若甲方在該國家或地區已經發展了代理商或產品授權商的,應將已授權國家或地區的代理商情況在合同附件中知會乙方,乙方應當經甲方與該第三方協調后,按照協調議定的方式向該國家或地區出口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若甲方未能與該第三方協調成功的,乙方不得直接向該國家或地區(未在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除外)出口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
2.若乙方將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的,本約定并不表示甲方在上述國家或地區授權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產品上使用_____注冊商標,而是僅表示甲方授權乙方在該國家或地區銷售合同約定的授權產品。
3.乙方依上述雙方約定之條件,將其所生產開發的_____授權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應事先將該批欲出口國外的_____授權產品品名、數量、出口FOB價格、銷售國家(地區)提前報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且乙方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交付形象使用授權金后,方可進行該批產品的出口銷售事宜。
第二條 授權金
乙方應按季向甲方提供出口_____授權產品出口銷售報表,甲方并按授權產品出口的目的國家及產品類別向乙方收取_____產品出口FOB價_____%的授權金。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甲乙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且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則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再續約_____年。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向乙方提供合法產品、無正當理由不同意乙方銷售產品、未盡職與第三方協商、向乙方提供侵犯商標權或不合格產品,甲方除須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已支付授權金_____%的違約金,且每次不低于人民幣_____萬元。
2.本合同期限內,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甲方如實支付授權金的,除須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承擔欠付授權金_____%的違約金,且每次不低于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五條 保密條款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 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鑒于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準;
鑒于乙方作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鑒于甲方作為受托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注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后,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后,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并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并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托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于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托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并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后,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5
購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 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購銷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應注明產品 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 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 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 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 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 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 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 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 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 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 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 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 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梢远啻问褂玫陌b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 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 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 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 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 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 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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