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出5種勞動合同范本
5種新合同范本推出
據市勞動保障局勞動工資處的相關人士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于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市勞動保障局為此分別制定了5種全新的勞動合同的示范文本,分別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
據介紹,此前本市曾按照行業的特點,出臺過建筑業和餐飲業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
企業終止合同應給補償
本市除了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納入范本中,還特別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在各項勞動合同范本中予以了明確,以引導勞動關系雙方依法簽訂、履行勞動合同,便于廣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據介紹,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除了企業在維持或提高待遇情況下員工拒絕簽合同,否則企業終止合同必須給員工以一定補償。該合同還規定,單位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勞動者待工的,單位必須在合同中明確支付給勞動者的`月生活費額度。對于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哪天、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等,也都必須在合同中注明。
此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不約定合同終止條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合同期不得短于2年;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工資結算周期不得超過15天,而此前為30天。
自訂合同出錯擬受罰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在本市出臺上述5種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后,建議明年起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盡量采用這些勞動合同示范文本。雖然明年雙方繼續自擬勞動合同也可以,但必須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一旦這種自擬的合同缺失某些要素或者違反了某些規定,很可能就會導致無效合同的出現。按照違規的具體情況,企業還可能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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