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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大廈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為認真落實《企業績效管理制度》,抓好績效管理,提高員工整體工作績效,促進企業發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核范圍
常州商業大廈所有員工都必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個人績效工資掛鉤。
二、考核類別
所有員工考核均分為常規考核、績效考核兩部分。
1、常規考核
常規考核是對員工每月遵章守紀、文明辦公、工作作風、辦事效率等情況的考核。凡因常規考核扣分或病事假等原因扣減工資,不受保底工資限制。(附《職能部門常規考核表》、《銷售部門常規考核表》)
2、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指對員工履行崗位工作職責和實現工作目標情況的考核。績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結合每月工作計劃進行考核,結果與個人績效工資掛鉤。
。2)年度考核:結合崗位適應性測評進行考核,作為崗位變動依據。
三、常規考核的組織實施
1、職能管理部門的常規考核,由人力資源部考核管理員負責制訂考核內容,設
計考核程序,接受考核申訴,保存考核資料。各職能部門內勤兼常規考核員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常規考核,并接受考核管理員的考核和監督指導。
職能管理部門包括:總經理、行政總監、運營總監、財務總監、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市場開發部、企劃營銷部、系統管理部、后勤保障部、現場管理部、財務部、審計部。
2、銷售部門的常規考核,由現場管理部現場管理員負責制訂考核內容,設計考核程序,匯總分析考核結果,接受考核申訴,保存考核資料?己私Y果次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各銷售部門助理兼常規考核員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常規考核,并接受現場管理員的考核和監督指導。
銷售部門包括:鞋帽商場、首飾部、化妝部、女一部、女二部、男裝部、運動休閑部、文化部、家電總公司、鱷魚專賣店。依仕丹參照執行。
四、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
1、績效考核實行分層負責制,一般由直接上級對下屬進行考核。
2、員工與直接上級在充分溝通基礎上明確考核期間績效指標與評價標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1)企業績效指標由董事會與總經理討論決定,與總經理的績效結果掛鉤。
(2)總監的績效指標由總經理與總監討論決定。
。3)部門績效指標由總經理會同總監與各部門經理討論決定。
。4)各崗位績效指標由部門經理與工作人員討論決定,后勤人員績效指標由班組長與后勤人員討論決定,營業員績效指標由柜長與營業員討論決定。
3、每月2日前,各部門經理按照部門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與分管總監溝通確
定部門績效目標與考核標準,填寫《部門月度績效考核表》(附表三);在此基礎上,各崗位人員根據崗位職責與直接上級溝通確定績效目標與考核標準,填寫《崗位月度績效考核表》(附表四),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4、各銷售部門經理、助理、柜長、營業員等,原則上同崗位績效指標項目要素相一致。
五、績效溝通與反饋
1、每月末,各級主管與直接下級進行績效溝通面談,在《部門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崗位月度績效考核表》上考評打分,經考評者與被考評者簽字確認后,將所有《績效考核表》于次月5日前匯總至人力資源部,作為績效工資發放依據。
2、每次溝通,直接上級有義務明確指出下屬的優勢和不足,進行指導幫助。對員工反映需培訓的知識技能,作為培訓需求向人力資源部提出。
3、部門或員工對常規考核和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可越級申訴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疑問并申請復議。
六、年度績效考核
1、根據企業經營計劃,各部門經理每年元月在與總經理、分管總監溝通的基礎上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績效目標。崗位人員在與直接上級溝通的基礎上擬定個人年度工作計劃和績效目標。計劃目標每年2月15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助理以下人員年度考核由自評、直接上級與部門經理評價組成,助理以上(含助理)人員年度考核由自評、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評價組成。
3、年度考核合格作為繼續聘用原崗位的必要條件。
七、其他
員工內部崗位調動時,必須由直接上級于員工調動后10日內按年度標準進行在崗期間績效綜合考評,考評結果報人力資源部。銷售人員調動,由直接上級按比例核算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部門經理提出考核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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