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1
通過對全體食堂工作人員的全面考核,使每一位職工樹立正確的勞動態度、道德品質,提高技術業務能力,促進全體人員學技術、學管理的積極性,不斷改進食堂面貌,更好的為師生服務。
一、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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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上下班不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每次扣幣10元。積極參加食堂組織的培訓,不參加每次扣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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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明禮貌。工作期間使用文明語言,不講粗話臟話;熱情、耐心服務師生,虛心接受師生意見和建議。
2、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職工作,不推卸責任。
3、節約用水,工作完畢要關掉水龍頭,若讓水白白流掉發現一次扣幣20元。用電要人走燈滅,人走燈不滅者每次扣幣20元。
4、精打細算,勤儉節約,視學校為家,視學生為子。讓學生吃飽飯、吃好飯、少剩飯、不浪費糧食。工作人員應根據學生個體差異適當增減飯菜量,將剩飯剩菜總量控制在每天半桶以下。若超過此量則每天扣幣100至300元。
(三)衛生情況。
1、個人衛生
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發、勤換工作服;操作加工食品時不戴首飾;工作時戴好工作帽和口罩,上衛生間要脫掉工作服,若違反一次扣幣30元。
2、食堂衛生
食堂灶臺干凈整潔,用具擺放規范整齊,操作臺面無灰塵,食堂地面干凈明亮,食堂內外無蜘蛛網。若達不到以上清潔衛生標準,每人扣幣20元。
3、環境衛生
保持食堂周圍環境整潔衛生,物體擺放有序,地面無垃圾,水溝無污垢。若達不到以上清潔衛生標準,每人扣幣20元。
二、獎懲辦法
為加強考核工作,由總務處牽頭組成考核小組,每學期考核四次,并將考核結果公布于眾,對成績優秀者予以獎勵,對成績不合格者予以適當懲處,并定期培訓。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2
懲罰部分:
1、上班遲到,早退半小時內的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的作曠工處理。
2、不請假私自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每天罰扣三天工資,嚴格執行食堂節假日值班制度,不請假或私自調動班次的,罰款20元。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有違反以下條例之一的每次罰款10元: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戴金銀首飾,留手指甲,不注意個人衛生,接觸熟食不戴口罩不洗手,在食堂經營范圍內吸煙等。
4、未經同意私帶外來人員進入廚房間、備餐間,每次罰款20元。
5、有私吃、盜竊食堂食品、物品,一經查實,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作除名處理,報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上班時嚴禁打牌、賭博、干私活,違反者每次罰10元。
7、不團結合作,與同事爭吵而影響工作,罰款20元,嚴重的用停工處理。
8、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安排,無故頂撞、漫罵上司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作除名處理。
9、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五四”制,不按要求搞好衛生工作的,每次罰款10元。
10、拾到用餐者的物品不及時上繳,私自占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50元。
11、因菜肴質量、服處質量投訴的,查明責任人后每次罰款10—100元,情節嚴重的,作除名處理。
12、不開無人燈、無人水、違反者每次罰款10元。
獎勵部分:
1、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議而被采納的,每條獎勵10—100元。
2、拾金不昧者視情節給予10—100元的獎勵。
3、工作表現突出,盡職盡責,給食堂工作帶來直接效益的,給給予20—200元的獎勵。
4、揭發他人違規違紀現象的,一經核查屬實的,獎勵10—100元。
注:違反條例者的罰款將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3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后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準: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后,(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于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采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準培訓合格后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1、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鐘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批準,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準,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準,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復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準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并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并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并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并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長發;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8、食堂工作人員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隨意進入廠方的工作車間等禁止區域,違者按廠規處罰,并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辭退。
9、食堂工作人員應團結友愛,既分工又協作,不得拉幫結派,吵鬧打架,違者每項給予扣罰20—4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10、員工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做好自己崗位上的任務,如發現飯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凈,米飯蒸不熟,飯菜不新鮮,衛生區域不干凈,追究其崗位責任,扣5—30分。如發現同樣的失誤重復出現三次,立即給予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除外。(如:蒸飯箱壞掉)
11、上班時間應嚴肅認真,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玩笑嬉戲,亂扔東西。違者每項給予扣罰5—30分。
12、打飯、菜時假公濟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須照價賠償,每次扣罰20分;未經許可私帶飯菜或公司物品離開食堂、或交給他人經發現照價賠償,并扣罰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員要端正服務態度,用好服務用語;對就餐人員要以理相待,杜絕與就餐人員吵鬧的現象,有誤會應耐心解釋并及時向上級反映處理。如主動與員工吵鬧,打架扣罰50—200分。情節嚴重的并給予開除,并自己負責相應的法律責任。
14、不得私自調休調崗,須經主管同意,否則按曠工處理。
15、宿舍床鋪日用品整齊干凈,地面干凈無雜物,無垃圾。未經許可不得帶非食堂人員進入廚房和食堂宿舍;違者按廠規處罰。
16、不愛護公物,故意損壞公物,或利用職務之便故意浪費公司財物,須照價賠償,根據情節輕重給予30分以下扣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處分。
17、不服從公司的人事調動或工作安排,或對工作消極怠慢者,給予警告處分,根據情節輕重給予30分以下處罰無效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18、管理人員應如實記錄,漏記,或不準確的記錄,要追究其責任。
19、員工在工作中表現不好,經主管人員或公司負責人屢教不改給予開除處理。盜竊公司內外財物的,給予辭退,自己負責相應法律責任。
本制度實施由餐廳主管統計并監督,公司經理批準生效,實施過程中不存私心,一視仁,否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4
1、員工應按時上下班,發現遲到、早退情況,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半年內累計四次開除處理。
2、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對于著裝不整者,(如未著工服、帽子、胸牌等)發現一次罰款10元。
3、衛生不合格,經檢查發現一次罰款負責人10元。
4、廚師改刀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元。
5、廚師實行負責制,對于廚師所做的菜肴多數人反映不合格者,相應廚師罰款20元。遭到甲方員工投訴的菜肴,廚師罰款50元。
6、所做才要中發現不屬于菜品及調料中的異物時追究其相關責任人,調查是哪一步驟出現問題,并視異物性質進行罰款,罰款金額20元—100元不等。
7、工作中搬弄是非,羞辱他人,散布不利于團結的言論,致使工作受到影響者罰款50元。
8、員工間有罵人者罰款50元,打架者直接開除。
9、服務態度不好,遭到投訴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20、50、100元罰款處分。
10、在規定禁煙時間、禁煙區域內吸煙者罰款20元。
11、對分配工作遲緩、拖延;工作不積極主動,互相推諉、推卸責任者,罰款20元。
12、浪費物料,將物料挪作己用一經發現罰款50元。
13、上班時間飲酒或帶有醉態,罰款50元。
14、私自接受客人或供貨商小費或物品者,罰款50元。
15、盜竊或私拿單位、私人物品,經查核屬實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100元處分,或者開除處理。
16、侮辱、羞辱、毆打、恐嚇、威脅、危害同事和上級或打架斗毆直接開除處理。
17、所做菜肴受到表揚,獎勵20元。
18、由于給甲方人員造成便利,受到表揚者視其情節給予20、50、100元獎勵。
19、厲行節約,為公司(食堂)明顯節省費用者視其情節給予20、50、100元獎勵。
20、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給予20、50、100元獎勵。
21、為保護公司、員工和業主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視其情節給予50、100、200元獎勵。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5
為引導員工積極向上,嚴明勞動紀律,維護食堂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獎優罰劣,促進經營管理工作的開展,制定本條例。
第一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的種類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二條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表揚、通令嘉獎;
第三條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晉升工資;
第四條在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表揚并發給50元以上100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端正、服務質量高,當月受到客戶書面表揚累計達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效果突出,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好評的;
。3)拾金不昧,及時設法將物品歸還失主,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的;
。4)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及時制止各種不良現象和違紀行為,影響突出的;
。5)維護公司及食堂利益,及時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經濟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團結互助、關心他人和集體,當月為員工食堂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執行公司及食堂各項規章制度,6個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和違章處罰記錄;
。8)帶病(病情經醫生證明應該休息的)堅持工作,1個月內累計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點不計報酬、不要補休,當水累計達3個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積極舉報違紀違法案件,經部門經理室核查,情況屬實的;
。11)完成任務好,當月受到公司領導表揚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現突出,在部門進行的評選活動中,被評定為部門優秀員工的;
。13)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發給100元以上200元以內的獎金:
。1)工作態度好,服務優良、當月受到食堂書面表揚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時獎物品上繳并幫助查找失主,金額在3000元以上;
。3)見義勇為,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和各種破壞活動,抓獲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為食堂及餐飲部著想,為食堂及餐飲部排憂解難或使客戶避免人身損害及經濟損失,受到客戶表揚的;
(5)當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時檢查發現并排除設備故障或消防隱患,避免食堂遭受損失,金額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擴大食堂影響、宣傳食堂形象、創造社會效益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為食堂及餐飲部贏得榮譽的;
。8)自覺維護食堂及餐飲部利益,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以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方面作出優異成績,得到領導和員工一致好評的;
(9)愛護公物,在設備維護保養、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
(10)一貫工作表現突出,全年被評為區域優秀員工達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終考核中,考核等級為優秀的;
(12)其他類似于上述行為,應予獎勵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給予通令嘉獎并考慮申請晉升工資;
。1)在年終優秀員工評比中被評選為食堂優秀員工的;
(2)在食堂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中,作優異成績,受到食堂或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
(3)維護食堂利益,使食堂避免直接經濟損失,成績突出的;
。4)見義勇為,積極同損害食堂利益和客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公安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拾金不昧,及時、主動地將物品上繳部門或歸還失主,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書面表揚10次以上,事跡突出的;
(7)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獎勵的。
第二章處罰
第八條處罰種類:分為口頭警告、罰款、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第九條違反公司及食堂規章制度情節較輕,夠不上行政處分的,處以罰款。罰款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條給予行政處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時處以罰款,當月發生違章違紀行為2次及其以上的給予加倍處罰或從重處分;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首次處以口頭警告,2次及以上處以書面警告及罰款:
(1)不按規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員工證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規定著裝的;
(3)儀容不整、不修邊幅、衣冠不整潔的;
。4)談吐和舉止粗魯的;
。5)缺少食堂職業意識遇到上級領導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講禮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禮貌用語的;
(7)當班時走路姿勢不正或與他人搭肩牽手而行的;
(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含3次)以上或曠工一天以內的.;
。9)當月上下班不按規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別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電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間的;
。12)穿工作制服離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隨身帶包進店離店、不主動地向保安展示包內攜帶物品的;
。15)當班時擅離崗位的;
。16)當班時用食堂聯系私人事務或接聽私人電話時間超過5分鐘的;
。17)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的;
。18)參加會議無故遲到的;
(1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的;
(20)攀越圍墻、欄桿、門窗的;
。21)在更衣柜內存放食堂用品的;
。22)下班不離開食堂,無故在食堂逗留的;
。23)本部員工在營業場所消費、娛樂的;
。24)在工作崗位大聲喧嘩或聊天的;
(25)當班時間收看電視或收聽收錄機或看與工作業務無關書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情節較輕的;
(27)工作粗心,出現輕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頭投訴的;
。28)管理人員、督導不力,產生工作事故,負有領導連帶責任的;
(29)管理人員有侮辱、體罰員工行為,遭到投訴的;
。30)其他類似于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以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當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或曠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偽造病假單,騙取病假或編造理由,騙取其他假期的;
(3)請假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以上的;
。4)損壞公物和客人物品,價值在500元以內的;
。5)對客戶不禮貌,與客戶爭辯的;
。6)拾遺不報,金額在500元以內的;
。7)服務質量差,業務技能不熟練,未能及時為客人提供滿意服務,遭到客人投訴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的;
。9)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行上級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11)違反操作規程,給食堂造成損失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給食堂成損失的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羞辱他人,影響團結的;
(14)侮辱、謾罵、恐嚇他人,影響惡劣的;
。15)當班時擅自離崗,給工作帶來影響的;
。16)攜帶食堂物品離店的;
。17)上班時睡覺的;
(18)發現危害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的行為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和部門報告的;
。19)使用食堂電腦玩游戲的;
。20)下班或離崗,不鎖門或忘記關閉電源、水龍頭開關的;
。21)鋪張浪費,不節約水、電給食堂帶來損失的;
。22)在食堂工作和生活區域亂寫亂畫的;
(23)損壞食堂及餐飲部聲譽和形象,情節較輕的;
(24)違章違紀不接受教育或處罰的;
(25)參加會議無故缺席的;
(26)其他類似于上述情節應予處罰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并罰款:
。1)在營業場所吵鬧,擾亂食堂秩序的;
(2)涂改、偽造單據和證明的;
。3)工作粗心,出現工作或服務質量的事故的;
。4)對檢舉違章紀行為的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5)拾遺不報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
。6)工作中與客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8)勞動紀律松散,當月被口頭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玩忽職守,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
(10)不按規定收發,登記保密文件的;
。11)工作消極怠工,當月工作失誤或完不成工作任務2次(含2次)以上的;
(12)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金額在1500元以上的;
。13)遇到壞人壞事或他人求助時,有意躲避的;
(14)發現損害食堂及餐飲部利益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
。15)違反消防規定,導致出現責任事故,情節較輕的;
(16)丟失工作制服或員工飯卡或更衣柜鑰匙,隱瞞不報的;
。17)背后對領導和同事不負責任的亂發議論,列中生有,進行人身攻擊的;
。18)造謠生事,寫匿名信,誣蔑陷害他人的;
。19)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同事的.;
(20)其他類似上述情形,應予處罰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辭退:
。1)工作嚴重失誤,給食堂及餐飲部和客人帶來損失的;
。2)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3)工作中違反治安規定和工作失職,導致食堂及餐飲部財產或客人財物被盜,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
(4)工作中違反消防規定或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發現或排除消防患,使食堂發生火警,成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
。5)參與或變相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罰的;
。6)在食堂打架、斗毆的;
。7)觀看或傳播淫穢書籍、錄像的;
(8)酗酒、吸毒的;
。9)經常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損公肥私、中飽私囊的;
。11)蓄意破壞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惡語傷人、侮辱謾罵或毆打客人與同事的;
。13)拒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
。15)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終考核為不稱職的;
。17)當月曠工3天(含3天)以上的;
。18)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食堂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損害食堂聲譽的;
。20)違反計劃生育規定,超計劃生育或無計劃生育的;
。21)品質惡劣、道德敗壞,造成不良影響的;
。22)其他嚴重違紀行為,應予辭退的。
第三章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食堂的獎勵和處罰工作由部門經理具體組織實施,經理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并及時收集員工的反映,不斷改進和提高執法水平;
第十六條各區域可以根據食堂獎罰條例確定的獎罰標準和原則,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域獎罰條例或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對員工給予通令嘉獎以上獎勵或通報批評以上處分,需由人事部調查核實,再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八條對員工給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獎勵或罰款的,由員工所在區域報部門經理,經核查,再報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下發獎罰單;
第十九條各區域根據所在部門獎罰條例對員工進行獎罰,獎勵或處罰金額在50元以下,由區域自行決定,報行政辦公室備案;50元以上報由行政辦公室核準,下發獎罰單。
備注:以上罰款統一公司財務室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作為部門活動經費,留作為獎勵員工的獎金和員工活動用;
第四章申訴和申訴的受理
第二十條獎勵或處罰,如果與事實不符,員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訴,申訴可以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具體事項請按照《金果灣食堂員工獎罰條例》。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6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規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獎金xxx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xxxx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xxxx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xxxx~xxxx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xxxx~xxxx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xxxx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xxxx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xxxx%外,另罰款xx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xx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xxxx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xxxx~xxxx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xxxx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xxxx~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8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
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過,2次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功,2次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
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功抵一次記過。
五、懲罰措施
(一)、行為規糞:
1.著裝儀表:
2.辦公環境:
3.考勤;
4.車輛使用:
5.職業道德與操守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六、獎勵措施
七、獎懲執行和申訴
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2、學校管理學校安全監督管理獎懲制度
1、各學校保衛(科)要建立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2、臺帳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值班記錄;
。2)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臺帳;
(3)危險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4)重點部位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5)安全防范設施、器材安全監督管理臺帳;
(6)特殊工種人員管理臺帳;
。7)安全工作例會臺帳;
。8)安全資金投入管理臺帳。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學校在新的起點上攀登新的高峰,進一步激發廣教職工的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增強全校教職工的榮譽感、責任感,規范教職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利益和聲譽,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為學校深化內涵建設創造有利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上海交通學章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誠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團結協作、誠實守信、銳意進取,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切實做好本職工作,為實現建設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條對教職工的獎懲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獎勵上,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在懲戒上,堅持教育和懲戒相結合,以教育為主。
第二章獎勵
第四條對于有下列表現的教職工應當給予獎勵:
。ㄒ唬釔劢逃聵I,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職守,愛崗敬業,遵守紀律,辦事公道,積極承擔教學、科研及其它任務,能夠起模范作用,表現突出的;
(二)在各項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或為學校節約資源、促進學校發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ㄈ┰谂囵B人才、創造傳播先進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國家贏得榮譽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國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ㄎ澹┰谄渌矫嬗型怀鲐暙I,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五條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
第六條設立學校級獎勵項目應由擬設獎部門按規定程序立項,報學校人事工作小組審定批準。
第七條教職工的獎勵一般可結合學年或年終考核進行。對于事跡特別突出的,也可隨時給予獎勵。
第八條獎勵程序:一般由各部門或群眾推薦,報設獎部門按評獎條例審批。擬授予榮譽稱號的人選須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審批通過,由設獎部門在適當范圍內公布,獎勵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獎勵者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獎部門按規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騙取獎勵的;
。ǘ┻`獎勵申請和審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規規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三章懲戒
第十條學校對教職工的懲戒分為:通報批評和處分。處分分為:警告、箭記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其中,警告、箭、記過的時限分別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造成經濟損失的,在給予處分的同時還應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一條學校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或處分:
。ㄒ唬┻`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的;
。ǘ┴熑涡牟粡姡婧雎毷,給學校、教職工、學生的利益造成損失的;
。ㄈ┻`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給學校的利益造成損害的;
。ㄋ模┌l生重事故、災情,不按規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ㄎ澹┬孤秶一蛘吖ぷ髅孛艿模
。⿵氖禄蛘邊⑴c有損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或者兼任法律、行規、規章禁止兼任的職務的;
。ㄆ撸┩瑫r與其它單位建立人事關系,或者與其它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對完成崗位職責任務造成影響,本單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ò耍┥米猿鰢蛘叱鰢馄诓粴w的;
。ň牛┻`財經紀律,污、浪費國家資財的;
。ㄊ┡撟骷,剽竊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ㄊ唬┻`職業道德或者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ㄊ┯羞`紀律的其它行為的。
第十二條有第十一條所列情形的,應當根據其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小,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對錯誤有深刻認識且悔改表現較好的,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二)情節較輕,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
。ㄈ┣楣澼^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嚴重的,給予箭、記過處分;
(四)情節嚴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嚴重,不適合繼續擔任現任工作或職務的,給予降級(降職)或撤職處分;
。ㄎ澹⿲τ趪乐剡`紀違規,屢教不改或無悔改表現,不適合繼續留用的,給予開除處分。
。⿲τ谶`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教職工,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三條受警告、箭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在高于現聘等級的崗位;受記過處分期間,視情況降低一至兩個崗位等級聘用;受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處分期滿,由處分決定部門解除處分,對沒有改正錯誤的不予解除處分。解除記過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聘用崗位和受處分前的工資待遇。
第十五條在受處分期間有特殊貢獻的,可提前解除處分。
第十六條處分的程序
。ㄒ唬⿲τ谟羞`紀違規行為的教職工,所在部門應本著嚴肅、認真、負責的態度,在作出追究紀律責任和給予處分決定之前,對教職工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全面及時地調查,并聽取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各相關方面的事實陳述、理由和意見,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違紀違規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并根據本人的認識程度,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處理建議,報學校紀、監察處或人事處。
。ǘ⿹涡姓殑盏挠杉o或監察處,其他教職工由學校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在聽取工會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初步處理方案。記過及以下處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組審批,報校長辦公會議備案;降級(降職)撤職、開除處分的,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ㄈ┙o予開除處分的,必須通知工會。
。ㄋ模⿲W校的書面處理決定應由相關部門送達受處分人本人,同時存入其檔案。因開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其檔案按規定轉出學校。
(五)受處分的教職工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在接到處分決定后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收到申訴后,應當及時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答復結果仍不滿意的,可根據相關規定直接向上級機關申訴。在申訴期間,處分決定不停止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校教職工。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08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生效后,以往文件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食堂人員薪酬獎懲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思想工作,深入推進“人才強!敝鲬鹇,增強教職工“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榮譽感,開創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務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上?苿撝行慕ㄔO,形成持續激發人才內生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的制度環境,激勵廣教職工為學校早日建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做出貢獻,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應當弘揚核心價值觀,傳承交精神,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言傳和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和學術規范相統一,堅守崇尚精品、嚴謹治學、注重誠信、講求責任的學術品格和優良師風,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
第三條學校對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與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依據本辦法給予獎勵。
第四條教職工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堅持及時獎勵與定期獎勵相結合,按照獎勵規定的條件、種類、標準、權限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獎勵的條件和種類
第五條教職工集體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積極承擔人才培養任務,在教書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貢獻的;
(二)努力開展科研工作,在服務國家重需求或引領世界學術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ㄈ┰谖幕瘋鞒袆撔、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為國家和學校贏得榮譽的;
。ㄋ模閷W校發展提供堅實保障與支撐,取得突出成效的;
。ㄎ澹┰谄渌矫嬗型怀鲐暙I,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六條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等,對做出重貢獻的教職工予以重獎。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上級部門及社會團體設獎,相關部門按獎項要求推薦上報。
第七條校級獎勵項目包括以下四類:
。ㄒ唬┙虝霜。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一線的教學科研并重、教學為主、專職教學、思政等教師,表彰師德高尚、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樂疆教、深受廣學生愛戴、在推動人才培養“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的優秀教師。
。ǘ┛蒲谐晒。主要面向教學科研并重、科研為主、專職科研等團隊及個人,表彰其在學術研究、服務國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ㄈ┕芾矸⻊摘。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務、支撐、教輔等崗位教職工,表彰其立足本職崗位,在服務學校發展穩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ㄋ模┢渌麑m楊惇劇C嫦蛟谄渌I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如“優秀員”、“三八紅旗手”等獎項。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提名獎五個等第。
第三章獎勵的實施和評選
第九條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全面負責校級獎勵體系建設,統籌校級獎勵的立項、評審、頒獎等環節,黨教師工作部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獎勵的設立和評選等工作。
第十條由學校黨教師工作部牽頭,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工作指導員會和教學發展中心等參與,制定“教書育人獎”評選實施辦法;由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文科建設處牽頭制定“科研成果獎”評選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處牽頭制定“管理服務獎”評選實施辦法;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授權的相關部門負責其他專項類獎的評選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評選實施辦法經過黨教師工作員會審定通過后正式生效,并根據評選辦法設置財務專項經費。評選程序由相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原則上不再另行設立其他校級獎項。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新設校級獎項的,相關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精神,提出獎勵方式建議及方案,經過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審批通過后實施。
第十三條校級獎勵的評選,一般由獎勵實施部門依照評獎辦法發起,尊重二級單位的推薦意見。按照各獎項實施辦法的程序和標準(條件)進行推薦、申報、評選或認定;由牽頭部門將各獎項的初步名單提交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初審,上報學校黨常會審議通過后,將擬獲獎人選在全校范圍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形成最終獲獎名單。
第十四條對獲得校級獎勵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在教師節會宣布獎勵決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應當隆重、節儉,積極倡導教書育人、科研創新、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按規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違獎勵程序,騙取獎勵的;
(二)獲獎集體或獲獎個人的核心成員有違道德品質或學術不端行為的;
。ㄈ┯蟹、法規規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四章獎勵的應用
第十六條要發揮獎勵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注重獎勵結果的饋和應用,獎勵結果將作為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職級晉升、長聘體系與榮譽體系評聘、個人職業發展等方面的重要條件和依據。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在校工作的教職工(含醫學院)。
第十八條各院(系)設立的院(系)獎勵或新增的專項獎,應符合本辦法精神。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教代會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黨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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