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薪酬管理制度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銷售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五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x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x60%x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六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七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十八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五、薪級調整
第十九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條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六、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二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三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五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處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六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xx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xx。
第二十七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二十九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xx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xxx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一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四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五條公司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六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三十七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三十八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三十九條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條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鶖禐槠滢k理保險。
九、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提升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調動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規定的銷售目標,特制訂《銷售人員薪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從全體銷售與服務的銷售人員,以下簡稱銷售人員。
3、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獎金+基本補助,銷售獎金包括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等級基本工資標準 對應銷售任務
轉正后銷售經理1500元20000元
試用期(一個月)見習銷售經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資
3.1.1基本工資遞增遞減
根據公司月度完成銷售任務排名,小組排名第一名漲100元工資,排名最后的一位減100元工資。
3.1.2 基本工資發放原則:
1、基本工資發放額度=當期基本工資*(已完成的銷售任務/目標銷售任務)*100%
2、工資核算按照當期任務的工資標準核算。假設小張級別是1500元工資,這個月由于只完成任務60%,那么工資就是按照1500元*60%*100%=900元。
3、基本工資1500元為保底銷售任務20000元,基本銷售任務不納入獎金的提成計算。
3.2基本補助
3.2.1總體原則: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特殊情況費用由總經理確認
3.2.2電話補助:公司為銷售人員每月電話費補助100元,試用期內的見習銷售經理在沒有開發市場前不享受電話費補助;
3.2.3交通標準:公司銷售人員市內拜訪客戶,車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經匯報上級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報銷;
3.3銷售獎金
3.3.1 為了鼓勵新員工積極性,試用期內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轉正后,業務人員和客服人員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額任務的情況發放對應的獎金:
年度目標60萬80萬100萬150萬200萬250萬300萬350萬400萬
季度目標15萬20萬25萬37.5萬50萬62.5萬75萬87.5萬100萬
月度目標5萬6.67萬8.33萬12.5萬16.67萬20.83萬25萬29.2萬33.3萬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資
每季工資
年度獎金
全年收入
備注說明:
1、季度目標:年目標除以4;
2、月度目標:年目標除以12;
3、每月工資:(實際銷售額-2萬)*3%+1500元底薪(底薪為浮動值);
4、每季工資:(實際銷售額-6萬)*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5、年度獎金:(實際銷售額-24萬)*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6、實際完成季度目標沒有超過相對應的目標統一降低一個檔次算季度獎金。如原來計劃是80萬,沒有達標就統一按照60萬計算。再如200萬的季度目標是50萬,如果完成了55萬,沒有達到62.5萬,照樣按照50萬的方式
3.3 銷售獎金的發放
銷售獎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統一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計算。
3.4 每名客服對接三名業務人員,業務人員與客服人員對應的銷售獎金分配比例為7:3,客服人員的銷售獎金計算按照三名業務人員完成的任務加和計算,業務人員獨立計算個人銷售業績。
4.0 本薪酬標準簽批下發后執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提升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調動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規定的銷售目標,特制訂《銷售人員薪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從全體銷售與服務的`銷售人員,以下簡稱銷售人員。
3.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銷售獎金+基本補助,銷售獎金包括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等級基本工資標準 對應銷售任務
轉正后銷售經理1500元XX0元
試用期(一個月)見習銷售經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資
3.1.1基本工資遞增遞減
根據公司月度完成銷售任務排名,小組排名第一名漲100元工資,排名最后的一位減100元工資。
3.1.2 基本工資發放原則:
1、基本工資發放額度=當期基本工資x(已完成的銷售任務/目標銷售任務)x100%
2、工資核算按照當期任務的工資標準核算。假設小張級別是1500元工資,這個月由于只完成任務60%,那么工資就是按照1500元x60%x100%=900元。
3、基本工資1500元為保底銷售任務XX0元,基本銷售任務不納入獎金的提成計算。
3.2基本補助
3.2.1總體原則: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特殊情況費用由總經理確認
3.2.2電話補助:公司為銷售人員每月電話費補助100元,試用期內的見習銷售經理在沒有開發市場前不享受電話費補助;
3.2.3交通標準:公司銷售人員市內拜訪客戶,車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經匯報上級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報銷;
3.3銷售獎金
3.3.1 為了鼓勵新員工積極性,試用期內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轉正后,業務人員和客服人員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額任務的情況發放對應的獎金:
年度目標60萬80萬100萬150萬200萬250萬300萬350萬400萬
季度目標15萬20萬25萬37.5萬50萬62.5萬75萬87.5萬100萬
月度目標5萬6.67萬8.33萬12.5萬16.67萬20.83萬25萬29.2萬33.3萬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資2400290133994650590171498400966010890
每季工資XX00950157544005650138001630018800
年度獎金1000XX3800126001760045XX5XX5XX5200
全年收入30600396124838874700106012153588211XX45600281080
備注說明:
1、季度目標:年目標除以4;
2、月度目標:年目標除以12;
3、每月工資:(實際銷售額-2萬)x3%+1500元底薪(底薪為浮動值);
4、每季工資:(實際銷售額-6萬)x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5、年度獎金:(實際銷售額-24萬)x相對應的年目標提成比例-3%-5%;
6、實際完成季度目標沒有超過相對應的目標統一降低一個檔次算季度獎金。如原來計劃是80萬,沒有達標就統一按照60萬計算。再如200萬的季度目標是50萬,如果完成了55萬,沒有達到62.5萬,照樣按照50萬的方式
3.3 銷售獎金的發放
銷售獎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統一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計算。
3.4 每名客服對接三名業務人員,業務人員與客服人員對應的銷售獎金分配比例為7:3,客服人員的銷售獎金計算按照三名業務人員完成的任務加和計算,業務人員獨立計算個人銷售業績。
4.0 本薪酬標準簽批下發后執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4
銷售隊伍可以說詩司獲取利潤的直接工作者。然而這支隊伍流動性也是最的,那么如何穩定優秀的銷售人才?這就需要公司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薪酬制度。而一套合情合理的薪酬體系,它是留住人才、促進企業發展的原動力。下面我們來看看銷售員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1、 高底薪+低提成制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再以適當或者是略低于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者國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的,比如說國內某家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是為4000,而提成是為1%。這就屬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是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業務代表不會容易輕易進去的,門檻也是相對高點的。
2、 中底薪+中提成制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再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是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是有很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是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樣子,F在國內部分公司是采取的制度。
3、 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的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的,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是不用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的,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創新的可以說豎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就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薪水制度往往會造成兩種的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著的。
這里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三種的,無論是哪種薪水制度,只要能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的話,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這一說法的,只有發對了薪水或者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 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 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發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范圍
第6條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 月薪制適用于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 年薪制適用于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 談判工資制適用于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 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 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 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 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績效考核系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 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后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條 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 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 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后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范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 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 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 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 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 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 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后,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第24條 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 工作人員入職后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 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 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 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 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 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第34條 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系、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 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 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 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6
1、 高底薪+低提成制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再以適當或者是略低于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者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的,比如說國內某家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是為4000,而提成是為1%。這就屬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是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業務代表不會容易輕易進去的,門檻也是相對高點的。
2、 中底薪+中提成制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再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是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是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是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樣子,F在國內大部分公司是采取的制度。
3、 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的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的,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是不用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的,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創新的可以說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就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薪水制度往往會造成兩種的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著的。
這里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三種的,無論是哪種薪水制度,只要能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的話,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這一說法的,只有發對了薪水或者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7
通常一線銷售人員的薪酬基本上采用結構工資制,即底薪加提成,到年底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發放效益獎金。
一、底薪
有一些行業或公司采用無底薪提成,而大部分公司采取有底薪提成,底薪為銷售人員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一些兼職銷售人員大部分是無底薪提成。
底薪一般有三種形式,一種是無任務底薪,這種底薪與業績完成情況無關,可以理解成固定工資,還有一種是帶任務底薪,這種形式的底薪和業績完成情況直接相關,根據業績完成率按比例或即定的標準發放,還有一種是混合底薪,就是底薪中有一定比例是無任務底薪,固定發放,其余部分和任務完成掛鉤。
底薪的三種形式底薪的發放
無任務底底薪每月固定發放,與銷售目標完成情況無關
任務底薪底薪與銷售目標完成直接相關。根據目標完成率核算實際發放底薪
混合底薪底薪中一部分固定發放,另一部分根據目標完成率核算發放
二、底薪和提成的組合形式
底薪和提成在工資總額中的比例設計可根據公司所在行業,以及公司在市場中的地位、品牌影響力以及產品特性等因素確定。以下是高底薪低提成以及高提成低底薪兩種組合的比較。
薪酬組合企業發展階段企業
規模品牌知名度管理體制客戶群優勢
高底薪低提成成熟期大高成熟相對
穩定有利于企業維護和鞏固現有的市場渠道和客戶關系,保持企業內部穩定,有利于企業平穩發展
高提成低底薪快速成長期小低薄弱變動大更能刺激銷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利于企業快速占領市場,或在企業開拓新業務和新市場時利于占領市場先機
三、提成
關于提成的設計一般從兩個方面考慮,首先是提成基礎的確定,也就是提成根據什么核算,是以合同額核算,還是以回款額核算,另一個考慮是提成比例的確定。
一)提成的基礎
對于公司而言,根據回款提成是一種最為保險的方式,因為在復雜的市場環境中,客戶的信用不確定,按合同額提成對公司可能僅僅意味著一場數字游戲,在沒有實際的現金流入之前就兌現銷售人員的提成至少存在以下風險。銷售人員單純為了追求業績的增長,而不考慮客戶信用狀況,一味地追求合同額,而不去考慮回款,公司的呆帳、壞帳比例會逐漸增多,沒有人對此負責,公司的資金狀況會日益惡化,最終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舉步為艱。這當然是一種極端的狀態,但也不是沒有先例的。筆者曾了解到的一家國有企業就曾經有過類似的經歷,其在計劃經濟時代,產品供不應求,銷售人員簡直是客戶的上帝,貨款回收自不必說,很多時候客戶為了能及時得到產品,甚至是先付款再提貨。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業內競爭加劇,而該公司依然采取以合同額為提成的基礎,后果可想而知,帳面上趴著兩億多的呆壞帳,目前公司意識到這個問題,再去追溯,很多都是無頭帳了。
完全根據回款提成,也不是在任何公司或任何階段都適用的。比如說公司開展一項創新業務時,可能在初期以合同額提成會更加配合公司戰略的實施,而在業務趨于成熟時,就應該考慮以回款考核了,所以在不同的階段為戰略目標實現可以靈活地調整提成的基礎。
提成的基礎也可根據銷售人員的成熟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對于銷售新人的激勵,由于其經驗和閱歷有限,而相對于其他工作而言,銷售更具挑戰性,所以對于剛入行的新手而言,以合同額計提提成可能更能提高其對銷售工作的信心和興趣。而對于有經驗的銷售人員,他們已經具備一個合格銷售的素質,也就是職業成熟度比較高,用回款計提成對公司比較有利,對個人的激勵效果也不會有影響。
提成的基礎公司發展階段公司戰略導向客戶信用銷售人員公司經營風險
按合同額
和回款提成成熟期
再造期保障當前現金流,
創造未來現金流信用一般中等
按合同額
提成成長期快速占領市場信用度高銷售新人較大
按回款提成成熟期降低財務風險,持續現金流信用風險大成熟銷
售人員較小
二)提成比例的確定
提成比例的確定也是一個重點和難點,比例設高了,對于個人激勵性增大,但企業的利益就相對降低了,設低了,對個人沒有太大的激勵性,不能促進其多開發客戶,從而企業的利潤也無從談起了。一般而言,大的前提是根據公司的運營成本測算,保證公司最低凈利潤收入后確定可分配的利潤,另一方面是考慮同行業的通行的提成比例。公司產品品牌優勢較高時,比例可以適當的低一些,因為個人努力在銷售中占的主導因素會較一般品牌公司低一些,而且公司產品上份額會較大一些,提成比例上的差距會因銷量而彌補收入上的差距。如果是初創的企業可考慮在公司能承受的范圍之內,適當地提高比例,因為沒有在市場上沒有品牌影響力,銷售更多的是依靠銷售人員個人的能力去實現,而且市場份額不大,總銷量不高,提成比例不高會導致業務人員收入過低,從而導致銷售人員流失率增大,影響公司的.生存和發展。
另外一個難點是目標值的確定,如何使目標值設定的科學合理,也就是使勁跳一下,能夠得著,太高了沒有跳的欲望,目標值也沒有任何激勵意義,太低了,對公司而言是剩余利潤的無謂損失。
提成比例的確定優點缺點
完成目標后提成比例增大鼓勵銷售人員賣出盡可能多的產品,實現盡可能大的銷售額。在實際完成銷售額相同的情況下,目標值訂得越低,銷售人員能夠拿到的提成越多。
提成比例保持不變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勵銷售人員完成盡可能多的銷售額,同時由于銷售提成不與銷售目標值掛鉤,因此在制定銷售目標時銷售人員不會因追求更高的銷售提成而有意的要求降低銷售目標,使得銷售額目標值的制定更接近于實際。激勵力度相對較弱
提成比例在達到目標后降低鼓勵銷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上報銷售額目標值,并努力將其實現。無論銷售人員實際完成的銷售額為多少,銷售目標定得越高,其所獲銷售提成可以更多。操作難度較高,兩個提成比例的制定要經過精確的預估和計算才能確定。另外在銷售人員完成銷售目標后,不能有效激勵銷售人員進一步擴大銷售量。
四、銷售經理薪酬設計
一些公司對銷售經理的薪酬都采用既和個人業績掛鉤,又和團隊業績掛鉤的作法,因此銷售經理的年收入=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個人業績提成+團隊業績提成+年底效益獎勵。
也有一些公司銷售經理的薪酬只和團隊的業績掛鉤,因此銷售經理的年收入=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團隊業績提成+年底效益獎勵。
很少有公司的銷售經理薪酬不與團隊業績掛鉤的,但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筆都曾接觸的一家公司其銷售經理的收入=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年底效益獎勵,其激勵效果可想而知,銷售經理抱怨做團隊領導的收入還不如作為一名普通銷售的收入高。
以上幾種薪酬都是明顯的結構薪酬,也有為數不少的公司對中層及以上的銷售團隊領導薪酬采取年薪制,其收入直接和公司整體效益掛鉤,增加了激勵的力度和效度。
至于采取何種方式最好,沒有唯一的模式,只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特定環境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模式,才能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發展和個人的成長。
五、薪酬兌現
無論哪一種模式的薪酬設計,薪酬的兌現無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一些公司薪酬設計的十分合理和科學,但往往忽視了對薪酬兌現環節,而使薪酬的激勵效果大打折扣。薪酬兌現環節應新遵循及時兌現和誠信的原則。
及時兌現原則
根據心理學的調查結果,對于員工一次激勵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天,也就是說,兩次激勵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這個期限。在管理學上也講及時激勵,激勵的效果和效率才最高。而實際操作中,有些公司會因為銷售的產品特性和回款周期的不同,兌現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如果根據回款提成的公司,如果產品的回款周期較長,短的半年、一年,長的甚至三年五年,有些公司,為了降低公司的運營風險,往往采取貨款全部回收,或大部分回收后才實際兌現提成,這種做法對于銷售人員而言,績效的兌現周期過長,而大大降低了激勵力度,有些時候甚至會起到負激勵的作用。
如何既考核到兌現的及時性,又考核到公司的經營風險,在提成的設計中不妨應收帳款延期扣除利潤,根據回款比例兌現提成,同時扣除由于延期回款造成的公司利潤損失,這樣既達到及時激勵銷售人員的作用,又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呆壞帳風險。
誠信原則
這里所說的誠信原則,主要是指公司對員工的誠信。
有些公司期初制定了銷售政策及兌現獎勵辦法,在期末兌現時由于銷售人員業績明顯高于目標值,提成或獎金的數額都比較高,公司因此制定了一些附加政策,導致銷售人員的提成門檻提高,從而節省公司利潤,這樣做從表面上看對公司是有利的,起碼從當期利益是有利的,但對于銷售人員乃至公司信譽的損害都是非常巨大的,這種損失不只是公司對員工誠信的損失,最終將以未來的低績效“回報”公司。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8
石油銷售公司薪酬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分配的價值導向,建立統一規范的薪酬體系,有效激勵員工績效貢獻,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支持公司的運營和發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以崗定級,以級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職等,職級基于職等,以基于崗位價值的職等架構為基礎進行薪酬設計。
(二)控制總額,拉開差距:根據集團公司薪酬總額要求,確定公司薪酬總額、不同崗位類型決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勵績效,提升效率:通過績效考核結果拉開差距、績效工資發放和調薪基于績效評價結果、向優秀績效、關鍵崗位進行薪酬傾斜。
(四)平穩過渡,持續發展:設置合理的過渡方案、調薪后總成本可控,保持未來薪酬調整的空間。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 薪酬組織管理
第四條公司薪酬領導小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決策機構,其職責是批準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標準,指導和監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薪酬管理實施部門,其職責是擬定薪酬福利方案,具體組織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六條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管理類、技術管理類和后勤服務類三個序列,管理類薪酬標準設十二個層級(見后附件1、附件2),技術管理類薪酬標準設十一個層級(見后附件3),后勤服務類薪酬標準設五個層級(見后附件4),每個層級設十二個檔級。
公司管理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層級,技術管理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二至第四層級,后勤服務類崗位薪酬標準采用第二至第五層級。
管理類崗位、技術管理類崗位、后勤服務類崗位薪酬層級適用標準詳見附件5、6、7。
第七條薪酬結構
公司統一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資、津補貼、績效工資三部分構成。
第八條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一)崗位工資:根據員工所在崗位類別和所對應的層級及檔級確定工資標準。
(二)工齡工資:按員工工齡計算,即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工齡。工齡工資標準:
1、10年之內(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條津補貼
津補貼包括管理津貼、專業技能津貼、防暑降溫費和取暖費等。
(一)管理津貼:適用于管理類崗位,根據員工的工作區域確定。
(二)專業技能津貼:適用于技術管理類崗位,津貼標準:
1、高級:100元/月;
2、中級:50元/月;
3、初級:20元/月。
專業技能津貼享有標準根據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福利費按國家規定從工資總額中計提,其發放和列支范圍執行公司福利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包括月績效和年終績效,績效工資的標準和比例根據員工的崗位類別和層級來確定。具體如下:
(一)年終績效
各崗位層級年終績效比例統一為年工資總額的`10%。
(二)月績效工資
1、部門經理、副經理
部門經理、副經理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5:5。
2、一般員工
一般員工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4:6。一般員工不包括銷售崗位員工和派遣員工。
3、銷售崗位員工
銷售崗位員工月績效(量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5:5。
4、派遣員工
派遣員工月績效工資與崗位工資比例為3:7。
績效工資具體執行辦法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并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為最終依據。
(四)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
公司實施崗位序列與專業技術序列的雙通道績效工資制,聘任專業技術職稱的員工,適用于以下標準:
職稱專業技能績效工資基數
正高級部門正職績效工資的55%
高級部門副職績效工資的55%
中級主管基準檔
初級助理主管基準檔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計算方法: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專業技能績效工資基數×崗位層級績效工資占比
崗位序列績效工資與專業技術人員績效工資采用就高原則。
第十一條總經理特別獎
公司設總經理特別獎,主要用于對特殊項目作出重大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及公司年度考核結果優秀的不超過30%比例的員工進行調薪(詳見附件8)。計提比例、具體獎項設立與發放金額由產品經銷公司薪酬委員會根據公司效益、績效表現、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議決定。
第十二條其它獎項
各種單項獎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新員工定薪
第十三條新入職員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二)技術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三)后勤服務類崗位:公司新入職員工根據崗位任職資格與個人匹配度確定薪酬層級和檔級。
(四)具有博士學歷的新入職員工從高級主辦基準檔定薪。
第十四條司機崗位定薪,根據產品經銷公司司機定崗標準,公司司機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檔。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內部調入人員,參照新員工定薪辦法執行或公司相關決議實施。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外部調入人員,統一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崗位工資按80%支付,績效工資考核兌現,津補貼享有相應待遇。
第五章 套改辦法
第十七條工資套改根據現有員工上年度工資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應層級的工資標準,津補貼和工齡工資按新標準套改。
第十八條員工崗位或薪酬層級發生變動,根據以下情況進行調整:
(一)崗位類別調整,根據原工資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崗位所屬類別的對應層級;
(二)薪酬降級,直接套入低層級的同檔級;
(三)薪酬晉級,直接套入基準檔,如原工資水平高于基準檔則就近就高套入高層級的相應檔位;
(四)在同一層級中進行崗位調整,工資水平保持不變。
第十九條工資套改后,原崗技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并根據集團公司調整而調整,計入檔案,不作為實際薪資調整依據。
第二十條公司考核調薪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調整,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且績效考核成績優秀者可晉升一檔工資,晉升人員比例不得超過員工總數的30%;已在最高檔級者將不予調薪。
第二十一條工資普調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條員工工資(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實行月薪制,應在月內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時支付,若遇付薪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收入為稅前收入,公司將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企業年金等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四條員工入職、離職當月的工資,根據公司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員工年績效工資支付時間為次年,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新入職員工按實際出勤月數折算。
第二十六條各類節假日、請休假及加班工資支付根據集團公司或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外派人員薪酬支付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9
一、行政制度
為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該守則
1、銷售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規、法令,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定之外的個人利益。
2、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工作任務。
3、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儀表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范的辦公秩序。
5、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為重,不得做任何有損公司及客戶利益的事情。
6、銷售人員應及時做好客戶登記、成交登記和值班記錄工作,發生接待客戶沖突,不得爭搶,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7、遇特殊情況由銷售經理判別客戶歸屬及業績和傭金得分配。
8、銷售人員在整個銷售過程中必須口徑一直,凡有疑難問題應向銷售經理請示,嚴禁向客戶承諾有關本項目不詳、不實的事宜。
9、銷售人員應時刻注意自身的素質修養,對項目的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對周邊項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斷提高房地產專業知識及銷售技巧,具備獨立完成銷售工作的能力及較強的應變能力。
二、銷售人員的管理
(一)銷售人員日常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銷售人員的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二、按時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提高自我工作能力。
三、認真對工作進行記錄,按時完成各類市場管理報表與月度總結。
四、嚴守公司產品價格、銷售政策等機密,不得打探他人工資。五、服從并積極配合上級對工作的安排與調整。
六、與客戶保持良好聯系,不得拒絕接聽客戶電話或敷衍客戶。七、認真按照公司銷售政策引導目標客戶,不得向客戶做出超出公司規定的個人承諾。
八、公司禁止員工在外兼職工作。
九、做好工作計劃,認真安排客戶拜訪與銷售促成工作。
十、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反映市場中存在的問題。
十一、每天上午向部門經理上交前一天工作記錄,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報表;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總結。
十二、銷售人員上班期間不得上網聊天或玩游戲,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元/人。
十三、按時參加銷售人員每周例會與公司相關會議。
十四、銷售人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與客戶爭吵,每發現一次,扣工資或提成200元。
十五、對于報銷中弄虛作假者,每發現一次,按弄虛作假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十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機密,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做與業務不相關的.事,否則一經發現,除辭退外,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二)銷售人員報表管理制度
1、銷售人員每月應當填寫的報表包括日報表、周報表、月度工作總結、客戶檔案資料與重要客戶月度銷售分析表。
2、銷售人員必須每十天將自己所接觸的客戶進行資料整理,內容包括客戶名稱、電話、地址、聯系人、采購品種、月采購量、客戶規模、成交意向等資料。整理后上交部門經理。
3、銷售人員的日報表,必須在當日工作結束后填寫,次日上午在上交前一日工作記錄的同時,必須對次日工作進行計劃。同樣,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結時必須對下周工作進行計劃。
4、對于已成交客戶,銷售人員應按照公司規定詳細記錄客戶檔案資料。
5、不按時上交報表的,根據實際情況,將給予警告或罰款。無故不上交報表的,每次罰款30元。
6、對于已成交客戶的每月成交量,銷售人員應當認真記錄分析,尋找其中的規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戶跟進與客情維護工作。
(三)銷售人員薪酬與補助制度
1、銷售人員月薪1500元/月。
2、因出差需要在外就餐,每餐補助20元/人。
3、為了有效激勵銷售人員,在銷售人員試用期內,如銷售人員每月完成與100家以上的有效客戶溝通并完善其檔案,同時獲得15家以上的意向客戶,可獲得月度獎勵300元。銷售人員試用第一個月如成交額高于5萬元,獎勵300元。
4、在計算底薪的情況下,銷售人員提成比例為月度回款額的1%。如銷售人員提出不拿底薪,銷售人員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額的2%計算,但差旅費用由銷售人員自己承擔。
5、銷售人員當月應得工資與提成在次月發放工資時一并發放。
6、銷售人員出差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經行政部備案。
7、在成交客戶的過程中,如銷售人員需業務招待費用支出,應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門經理參與的情況下方可支出。
8、客戶招待費用標準一般為80元/人(按照參與的人數)以內。
9、銷售人員出差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10、銷售人員電話費補助每月200元/人。
11、在特殊情況下,如銷售人員因業務洽談無法返回公司而需在外住宿,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經批準后公司給予100元住宿補助。
12、銷售人員銷售產品過程中,高于公司規定價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70%,銷售人員得30%的分配方式處理,鼓勵銷售人員維護產品價格。
16、屬于公司分配給銷售人員的客戶,月銷量在3萬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提成。月銷量在3萬元—10萬元之間,給予每月500元的獎金;月銷量在10萬元—20萬元之間,給予每月800元的獎金;月銷量20萬元以上,給予每月1200元獎金。以上獎金不累計,且只有銷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兌現獎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戶,銷售人員統一不計算溢價獎勵。
(四)銷售回款管理規定
1、為了規范銷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財務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2、剛成交的普通客戶(月采購量5萬元以下),原則上一律收取現金或三日內的現金支票。未經pc銷售部經理與財務確認同意,任何銷售人員均不得收取客戶的轉賬支票或其他期票。
3、經pc銷售部經理與財務確認同意可以收取轉賬支票的客戶,負責跟進的銷售人員應當對其檔案資料進行詳細登記,對客戶的經營狀況進行詳細、準確、定期的了解,以有效降低貨款風險。
4、銷售人員所回收的現金、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應當在收到當日交給公司財務,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現金有假幣或貨款金額不符,由銷售人員承擔責任。
5、凡經公司同意收取期票的客戶,在合作的前三個月內必須對支票的轉賬期限進行嚴格限制。原則上當月發貨,只能開具當月26日以前到賬的支票,非經公司相關領導同意,不允許例外。
6、月結客戶的供貨價格,原則上應當高于現結客戶。
7、對于經過嚴格評估可以月結的客戶,銷售人員必須在其內部建立內線,做好相互關系處理,盡可能降低貨款風險。每月應對客戶的經營狀況出具一份評估報告。
8、非現金結算客戶每次下單均應經pc銷售部經理確認訂單,確認無誤,方可安排發貨事宜。
9、因銷售人員對貨款風險認識不足,對客戶缺乏了解分析導致出現呆賬或壞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下表標準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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