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1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僬埣賾杀救颂顚憽墩埣賳巍凡⑻崆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谡埣賳沃鸺壍玫筋I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塾龅教厥馇闆r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菁倨诮Y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记诜秶。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记,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六、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2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后,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后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并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為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并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才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標注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3
1、考勤制度:
本店營業時間(工作時間)為20:00――24:30。實行實各簽到制度。20點作為工作起始,即換好工作服簽到;24:00為工作結束,即換衣服簽退。原則上按以上執行,根據營業情況,時間應向后順延。在工作時間內要求早退的,要及時申請,說明原因,并登記于《簽到本》工作時間為半天。
2、每日工作例會:
每天20點開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主要說明今日預定,昨日工作中的一些存在的問題等,并學一些粵語。
3、指名程序:
客人進房后,各位公關要準備指名,由經理安排,公關按身高順序進房。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全部人員進房之后,打招呼,說“晚上好”“請多多關照”之后經理會說“大家好嗎”回答“超好”然后由客人指名,在此之前已安排好酒水。
4、營業時間內公關們休息制度:
原上是在靠門一外沙發休息,注意形象,注意衛生。在大廳沒客人,客人不需要卡拉OK時,可使用卡拉OK,并保持音量低于正常使用狀態。
5、衛生制度:
于每日營業之前,做衛生清潔工作。各個房間、大廳的桌面、地面于凈。物品擺放于桌面左上角,依次為:第一排:紙巾、酒水牌、煙灰缸兩個;第二排:點唱本、便簽、鉛筆。大廳吧臺內的物品擺放,請參照現行標準。當日垃圾須在營業結束后處理。更衣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迎賓制度:
咨客臺保持一個人在位,客人來時第一時間按門鈴,并打招呼:“晚上好”“歡迎光臨”
7、廣告宣傳派發制度:
每天兩名,場地待定,時間為18:30――20:00
廣告宣傳與考勤排班由小惠執行。
8、卡拉OK比賽制度:
為了提高服務水平,每月第一個星期四的19點比賽開始。第一名獎勵30元。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
9、集體活動制度:
為了豐富業余生活,融洽內部關系,每月至少一次集體活動。形式不限,集思廣益。
以上事項從即日起執行。有不到這處,還請各位多提意見。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定可以實現我們成為一流CLUB的原望。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4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規范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全體員工。
第三條 職責
1、員工個人負有據實申請,填報各種事由的責任;
2、部門經理負責監督、審核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
3、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的日常監督與統計匯總工作,并執行有關規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工作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條 打卡制度及相關處理規定
1、公司實行全員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兩次。
2、員工在上述規定打卡時間以外(無論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時也應打卡,以保證準確進行考勤統計。
3、打卡必須由本人操作,不允許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罰當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況處理
、 因出差無法按時打卡的員工,必須填寫《出差登記表》(附件一),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執行;
② 員工休假需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二),經批準后執行。請假審批權限見第九條;
、 漏打卡或忘記打卡的員工應及時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二),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確認非正常考勤情況;
、 未打卡員工,如未經登記、同時也未經部門相關領導簽字確認的情況,按曠工處理。
5、到崗、離崗時須如實進行考勤打卡登記,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統計失誤,責任由員工本人自負。
第六條 考勤統計
公司以月為單位計算考勤,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于每月26日將考勤卡收回進行統計,并將統計結果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
第七條 遲到、早退的處理規定
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在半小時以內的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資中累計扣除。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在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不滿一日者,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滿六小時按一日計。
第八條 曠工的處理規定
1、凡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獲批準的休假、以虛假理由請假以及不服從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崗的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2、曠工不滿一日者,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滿六小時按一日計。曠工以日工資的雙倍為標準進行扣罰。全年累計曠工超過四日的(即32小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經濟補償。
第九條 請假審批
員工請假應履行逐級審批手續,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可休假。
1、員工請假審批權限
第三章 各類假別
第十條 有薪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國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歷一月一日)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公歷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國際勞動節(公歷五月一日)
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
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
國慶節(公歷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凡因個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業余時間而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核給一定期限的事假。
2、員工零星事假按請假時間累計計算,滿八小時為一天。
3、員工每年可申請累計不超過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過十四天者,影響年度的調薪晉級。
4、事假期間扣發全部日工資。
第十二條 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去公司就診、治療、住院或休息的時間為病假。
2、員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休證明(急診除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員工因急病不能上班,應在2小時內電話告知部門經理、主管,過后及時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以小時為統計單位。
4、員工每月享受1天帶薪病假。
5、當月病假2天(含)以內的,扣除日工資的20%;當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資的40%;連續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報酬。
6、醫療期相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長期治療或休息時,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不等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十三條 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經公司診斷證明,并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認后,可享受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按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婚假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歲,女23歲)另加七天(含節假日),婚假自領取結婚證起一年內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請休婚假者,須提前兩周填寫申請表,經批準后執行。
2、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五條 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及其生活在一起的親屬去世(系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請喪假三天。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六條 產假
1、女員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產假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產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產后使用);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員工二十四周歲以后生育),可再增加獎勵產假三十天。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
2、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時,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休息,休假期間按病假工資發放。
3、孕檢假:女員工懷孕期間可享受累計五個工作日的帶薪檢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過一天。
4、哺乳假:女員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時哺乳假,至嬰兒滿一周歲止。
5、男員工陪產假:公司男員工在妻子分娩時,可享受五個工作日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七條 年假
1、凡公司員工在公司服務期滿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后每滿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為止。服務期不滿一年的員工不得休年假。
2、當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內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計。
3、按照休假標準,員工休假可分開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兩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假期天數內。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時間進行結算。
5、員工休年假超過兩天需提前一周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
6、員工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受影響。由于工作原因,導致本人無法享受當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將對未休時數給予現金補助,具體補助金額為:本人工資的日平均工資。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年休假
(1)已提出辭職申請的
(2)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3)當年有嚴重違紀行為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員工凡發生不屬于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別而缺勤的,原則上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的意見辦理。
第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管理制度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信息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狀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貼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狀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齊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狀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貼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潛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狀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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