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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4-09-19 22:15:09 詩琳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有關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精選10篇)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1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秘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制、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8)文件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并總經理批準后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后,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為為雙休制。假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下班時間)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局批準后實施。

          4、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5、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6、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主任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提請董事局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及其他員工,由總經理聘任;

          7、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聘。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8、甄選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3個月。

          10、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人事部和培訓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11、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

          12、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13、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14、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15、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16、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0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18、產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20、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人事部門辦理辭職手續。

          22、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2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人事部給予辦理辭職手續。

          24、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5、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26、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合同規定的辭退條件的,報原批準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2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28、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3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五、差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5、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4、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7、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10、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11、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1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2

          第一條為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范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對象: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干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干部、職工采用考勤登記制度。

          ㈠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機關干部職工出勤情況,并報財務室執行。

          ㈡局領導率先垂范,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干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系。

         、鐖绦袊乙幎ǖ臋C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嘩,不得玩游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干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并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方可準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干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為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干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暹t到或早退3次視為曠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準擅自休息的。

         、绯旨僮C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并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干部考核第13月獎勵工資,并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3

          一、用人原則:

          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1、薪資確認:由用人部門總經理提出薪資建議,并經過人力資源部薪酬部門審核后上報審批;

          2、錄用審批:薪資審批需經過部門或職能部門形成會議決議,管理人員的錄用需以得到總經理批準。

          3、聘用:由招聘人員向候選人溝通薪資,并確認入職日期和發出員工聘用書。

          4、入職體檢員工在入職時必須提交有效的體檢證明,方可被公司錄用。公司每年定期為員工安排體檢,如發現員工患病、身體健康條件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公司將視情況調動其職位或建議病假。如發現員工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5、個人檔案公司將為所有員工建立個人檔案。新員工在入職當天需將3張1寸彩色照片、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歷證原件復印件、職稱原件復印件、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原單位離職證明交人力資源部,以便存檔查閱。如員工提供不真實、錯誤資料或有任何虛構,經查屬實,將受到公司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公司可按規定單方解除勞動關系。若員工個人資料有變更,需于變更后七日內報人力資源部,請特別留意。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4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干凈;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 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盡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 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后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短信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復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5

          一、總則

          為了充分了解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及應聘崗位的要求,規范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試用期內的員工(含其參股或控股公司)。

          三、試用期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四、試用期考核

          1.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考核內容包括遵守規章制度情況、出勤情況、培訓學習情況、崗位技能、工作態度、行為規范、職業道德、綜合素質等。

          2.試用期滿前7日內,由員工填寫《轉正申請書》,公司根據該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對新入職員工進行考核,在員工試用期滿前作出決定是否繼續錄用。

          3.人力資源部門對員工遵守規章制度情況、出勤情況等公司一般規定進行考核并注明意見。用人部門負責人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崗位技能、培訓學習等進行考核并注明意見(詳見《轉正申請書》)。

          4.經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勞動合同;經考核合格者,通知員工辦理轉正手續。

          5.所有崗位試用期最初的7日,為無責雙向考核期,此期間,雙方均可無責任終止試用期。試用人員在7日內離職,無需向公司承擔培訓責任。公司在7日內終止試用,試用人員工資與培訓費用及招錄費用相抵扣,不再額外支付。

          五、試用期提前轉正

          試用期內,員工若表現突出、業績顯著,能夠較快達到或超過工作要求,經部門負責人推薦及公司審批同意可提前轉正。

          六、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試用期內,公司除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外,如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被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獲得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6

          一、目的

          1.1考核目的:考核評價新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的工作表現,為新員工轉正及轉正后的`薪資評級提供依據。

          二、原則

          2.1考核原則:公平、公正、客觀、嚴謹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集團總部新入職試用期員工(后統稱新員工)

          四、考核方法及具體內容

          4.1考核時間:為新員工試用期,考核大體分兩個階段。

          4.2考核具體實施辦法

          4.2.1第一階段為期一個月,由人事部培訓專員主要負責。培訓專員每周至少與新員工及其部門領導和同事溝通訪談一次,幫助新員工解決在工作中碰到的問題。新員工要求每周提交一份新員工試用期工作學習心得(表格見附件一)。培訓專員每周結合該新員工在此期間內的工作學習表現,填寫訪談及評價表(表格見附件一)。

          4.2.2培訓專員將一個月內的新員工工作學習心得匯總及其訪談評價內容,移交人事專員。

          4.2.3第二階段為新員工至轉正為止,由人事部人事專員負責。人事專員每月至少與新員工及其部門領導和同事溝通訪談一次,幫助新員工能順利進入工作角色。新員工每月提交一份工作總結(表格見附件二)至人事專員處。人事專員每月結合新員工在此期間內的工作情況,填寫訪談及評價表(表格見附件二)。

          4.2.4試用期最后一周人事專員將根據該新員工試用期內表現結合該新員工所屬部門和人事部意見,要求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表格見附件三),所屬部門領導和人事部對該新員工進行考核評價,確定是否將其轉正。

          五、其他

          5.1考核過程中填寫表格統一由人事部人事專員歸檔管理并加入員工個人檔案,作為今后員工晉升及調薪的依據。

          5.2試用期到期后,如考核人員未通過考核,人事部可視情況延遲試用期時間。

          5.3考核內容不限于以上所述,人事部可根據新員工崗位增加其它考核內容。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7

          一、試用期福利待遇

          xx試用期工資的約定《勞動合同法》的一個漏洞。與此同時,《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勞動者工資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本法對試用期工資惡意偏低,廉價使用勞動者的行為進行了約束,值得歡迎。但是從筆者執業多年的經驗來看,此條形同虛設。主要原因是條款中第一個條件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條件,換句話說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這樣問題就出來,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換言之,勞動者的試用期也就是用人單位說了算了。這不能不說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個漏洞。這里要提醒勞動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單位用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來惡意欺騙。

          二、試用期合同限制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能否隨時解雇員工?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于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8

          一、總則:

          為規范康復醫院新入編制外員工試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衛校(康復醫院)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后,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根據情況,新員工在入職試用內參加入職培訓,培訓考核成績作為轉正條件之一,考核成績滿70分以上者與之簽訂派遣合同。

          3.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試用,不錄用:

          3.1無故曠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的;

          3.4試用期結束考核成績為“差”的;

          3.5單項考核成績不足50%的;

          3.6明顯不能勝任工作的;

          3.7違反規章制度規定的。

          4.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4.3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一般”的;

          4.4醫院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5.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轉正。試用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或在集體組織的技能競賽中取得前三名的,經單位批準,可以申請提前簽訂派遣合同,但試用期不得少于一個月。

          6.試用期工資為1200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考核

          7.1新入職員工考核由其醫院辦公室負責,衛校、門診部新入職員由校辦公室負責。

          7.2考核內容及標準:見《試用員工轉正評價表》

          7.3考核成績在90(含)~100分的為“優秀”,80(含)~90分的為“良好”,70(含)~80分的

          為“一般”,70分以下的'為“差”。

          四、轉正、延長和試用終止

          1.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填寫《試用員工轉正自我評價表》,提交辦公室,合格者在試用期滿醫院與其簽定派遣合同。

          2.根據第三條第4款延期轉正的,由辦公室下發書面延期轉正通知單。延長試用期內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終止試用,不錄用。

          3.根據每三條第3款終止試用的,由人事部門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康復醫院辦公室。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9

          第一條、目的:

          規范新員工試用期管理,加強對新員工的指導,使其盡快熟悉并融入企業,掌握崗位必須的知識與技能,同時為新員工轉正考核提供依據,并確保轉正后的新員工符合崗位需求標準。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豫熙集團各部門試用期新員工及其指導人、

          第三條、具體規定:

          (一)指導人的確定:

          1、由各部門主管在人力資源部確定新員工到崗日期前1個工作日確定并將新員工指導人名單報至

          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開發部。

          2、在鑫山公司就職9個月以上、業務技能嫻熟、工作經驗豐富、工作態度端正的員工均可擔任新員工職業指導人。但每位職業指導人不能同時為兩名以上的員工擔任職業指導人。

          (二)指導人的職責:

          職業指導人主要負責對試用期的.員工進行幫扶、指導。

          1、制定月指導工作計劃,格式參照附表模板。以確定指導人的日期為準,兩個工作日內提交工作計劃。下月依此類推。

          2、幫助新員工熟悉工作和生活環境(就餐等)、日常上班的常規流程(打卡等);

          3、在新員工參加完公司組織的入職培訓后為其進行崗前知識技能培訓;

          4、幫助新員工熟悉崗位工作內容、掌握工作流程與標準,并對其工作進行相應的指導;

          5、定期與新員工溝通,了解新員工最新動態;正式談話1次/周,談話要有書面記錄,部門留存一份,提交培訓開發部存檔一份。提交時間:面談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提交。提交方式:以文本格式提交。

          6、對新員工試用期工作能力、工作態度、業績進行考核,督促新員工按期上報轉正材料;

          7、指導人每月進行一次指導工作總結,并將總結交培訓開發部一份存檔。提交時間:每月25日下午17:30分之前。提交方式:以電子版格式放至公司臨時共享文件夾中培訓開發部的文件夾內。三個月指導工作結束,進行一次總的總結,于第三個月的25日17:30分之前提交。提交方式:以電子版格式放至公司臨時共享文件夾中培訓開發部的文件夾內。

          第四條、對新員工職業指導人的跟蹤與考核:

          1、培訓開發部負責不定期對指導人工作的跟蹤考核。跟蹤采取檢查記錄和抽查員工面談兩種方式結合。培訓開發部的跟蹤、訪談要有記錄存檔。

          2、由培訓開發部組織,人力資源中心相關領導和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參加,每一個半月進行一次指導人和新員工座談,新員工和職業指導人分別進行總結。根據個人總結情況,由人力資源中心領導提出改進建議和下一步要求。

          3、半年考核一次,由指導人上級主管、被指導員工和培訓開發部評分。根據指導效果與考核結果,在半年度評出最佳指導人,給予物質獎勵。獎勵金額:200元/人。

          試用期員工的規章制度 10

          一、總則:

          為規范集團新入職員工試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后,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2、用人單位賣力人應指定專人為新入職員工指導、安排工作,并進行崗前業務知識及流程制度的培訓,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崗位要求;新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及部門的相關制度,按時完成安排的工作。

          3、新員工在入職一個月內須接受由XXX組織的入職培訓,培訓考核成績作為轉正條件之一,不參加培訓或考試成績不滿70分者不予轉正。

          4、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

          4.1無故曠工1天及以上的;

          4.2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

          4.3每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的;

          4.4當月查核成績為“差”的;

          4.5單項查核成績不足50%的;

          4.6明顯不能勝任工作的;

          4.7違反《員工手冊》及集團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

          5、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5.1每月事假累計超過1天不足3天的;

          5.2每月病假累計超過3天不足5天的;

          5.3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一般”的;

          5.4集團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6、試用期滿,查核成績為“優秀”及以上的,按期轉正。試用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或在集團組織的手藝競賽中取得前三名的,經單位批準,可以申請提前轉正,但試用期不得少于一個月。

          7、試用期工資原則上約定為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試用期考核

          8.1新入職員工查核由其直接領導賣力,人事部門監督檢查,對于查核不力者將予以處罰。

          8.2考核內容及標準:見《轉正評價表》

          8.3查核成績在90(含)~100分的為“優秀”,80(含)~90分的為“優秀”,70(含)~80分的為“一般”,70分以下的為“差”。

          四、轉正、耽誤和試用終止

          1、各單位人事部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10天,發放《試用員工轉正評價表》,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7天填寫完畢,提交人事部門,轉呈直接上級和部門賣力人、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合格者在試用期滿前由單位人事部門簽發轉正通知單。子公司經理、中級專業手藝及以下員工由子公司人事部門辦理手續(含營銷中心),其他員工由人力資本中心辦理。

          2、根據第三條第5款延期轉正的,由人事部門提前3天下發書面延期轉正通知單。耽誤試用期內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3、根據每三條第4款終止試用的,由人事部門提前3天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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