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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3 10:12:52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光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午時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光: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光: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光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景根據工作本事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景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光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景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團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工作時間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工作日時間為8小時。

          第二條:具體作息時間,由公司根據季節特性制定、公布、執行。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產部門安排。原則上公體日加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夜班加班不超過2、5小時。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记诳ㄓ杀O管員負責發放和收存。

          第五條:刷卡時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為難監管員。

          第六條:刷卡時間為上班前15分鐘~下班后10分鐘。超過該時間到崗員工,以持卡找分管生產經理簽

          第七條:員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礙,突發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按時到達,應先打電話向分管生產經理

          第三章:請假規定

          第八條:員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崗上班,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補

          第九條:員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條:員工因工傷、病假需要休息,還應出具經公司分管生產經理核實后的醫療單位證明,休息期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批假權限為每次1小時。生產員工請假超過1小時,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分管

          第四章:違章處罰規定

          第十二條:1、一次遲到、早退:10~30分鐘,扣罰10元。

          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30元。

          第十三條:違章作業,造成人體損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按病假處理;造成公共財產損壞,視情節

          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取消年度獎金。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

          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第十五條:違反刷卡規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當事人10元。

          第十六條:工作期間,未經請假批準,離開廠區,參照遲到、早退處罰規定處理。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偕习鄷r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跓o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僬埵录倏郯l當天工資;

         、谡埐〖俦仨氂嗅t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壅埣僖惶煲陨险弑仨毺崆耙惶焐暾;

         、苌习鄷r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6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7

          一、工作時間:

          1、實行每周五天,每天七小時工作制。

          2、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4:00時-17:30時。

          3、九點十五分以后簽到為遲到;十點以后簽到記曠工半天。

          4、加班按規定計算。

          5、星期一17:00-17:30時為例會時間。非經理批準不得遲到或缺席。

          6、每天簽到上班;下班簽字。因公需提前到外辦事者,須前一天在簽到本上簽到或經經理同意回來補簽,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二、遲到、早退:

          公司員工沒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及請假。每月遲到、早退次數達三次者作無故曠工一天,公司將予以書面提醒、警告,并在當月扣發工資100元;每月遲到、早退次數超過三次者,公司將按遲到、早退總次數在當月工資中扣減每次100元的處罰金作為鞭策。

          三、曠工與請假:

          1.無故曠工一天,扣罰一天半工資;曠工二天,扣罰三天工資;曠工三天,扣罰半月工資;當月曠工累計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不負任何經濟賠償及相關責任。

          2.因私請假,需提前向經理遞交請假條,寫明請假的正當原因;如遇特殊原因,至少要以電話取得經理同意,復工后補辦批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

          1.加班情況要在當天登記并須交經理簽字;

          2.凡晚上加班至22:00--24:00時的員工第二天14:00時應按時到公司上班;

          3.加班至24:00時后第二天下午需在14:30前到公司;

          4.加班至22:00時之后方可報銷“的士”費,報銷限額最高40元;

          5.如遇特殊情況加班后第二天要遲回公司的員工,必須提前向同事交代清楚其第二天相關工作的內容;

          6.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班時間必須與上班時間相近。

          五、請假:

          1.所有請假(病假、事假),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列明原因及要求請假時間,報經理批準。病假、事假超兩天以上(不含兩天)按實際超出天數減發工資。特殊情況例外。

          2.每月有薪病假二天,凡請病假須有正規醫院證明,如無正規醫院證明則按事假處理。非常特殊情況例外。如遇突發病癥,需及時通知經理,并于完假復工后補回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六、休假:

          1.本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有薪假期。

          2.年假: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可享受六天帶薪年假(不含節假日)。服務期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2天。除特殊情況,年假頭一年只能在年底申請;第二年可隨時申請。但在上半年辭職則要扣除年假的薪酬;年假必須在當年內休完,跨年不累積,過期不補。如公司工作確實太忙,不能安排休假,可用補發工資替代。

          3.婚假:已簽定正式合同的適齡員工,可享受三天有薪假報期;25歲以上晚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兩年以上可享受八天的.有薪婚假。

          4.分娩假:

          a.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女員工分娩可享受90天(含節假日)有薪產假。

          b.男員工因太太分娩可申請(不含節假日)有薪假期。

          5.慰、唁假:

          a.如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五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b.如員工之(外)祖父母、配偶之(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含節假日)有薪慰唁假。

          6.計生假:凡女員工因人流、小產等,憑醫院證明可享受有薪計生假。

          a.流產休假兩星期(含節假日)。

          b.小產休假30天(含節假日)。

          7.公傷假:

          a.公司員工因公致傷,不屬本人責任者在治療期間為工傷假,在工傷假期間,全部享受本人的工資、獎金待遇;如屬本人責任出現的工傷事故,除按責任另行處理,并視情節按實際扣除病休期間該扣除的工資、獎金待遇和所發生的醫藥治療費。

          b.公司員工因公傷需休息者,必須出具縣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方可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給予誤餐補貼。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8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xx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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