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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7 08:35:43 曉鳳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

          1、遵守國家規定的消防法規、法律。

          2、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員、住宿人員,都必須熟悉宿舍的地理環境、出入口位置、消防通道等。

          3、宿舍的`所有工作人員,住宿人員都必須懂得使用滅火器材,懂得如何在緊急情況下怎樣報警,怎樣進行有效疏散。

          4、禁止在宿舍抽煙、丟煙頭,尤其要杜絕臥床吸煙現象。

          5、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暢通。

          6、不準在消防通道內堆放物品或將消防通道作其它用途,,任何時間,消防通道門都有不能上鎖以保證暢通。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

          8、嚴禁在宿舍及宿舍周邊燃放煙火爆竹。

          9、非酒店專業電工,不準在宿舍內擅自接駁電源、線路。

          10、服從上級和酒店專業人員的管理,愛護宿舍的消防設施及器材,保證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能正常使用。

          住宿人員離開宿舍時,要認真檢查室內是否留有火種,并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2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

          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鹁娫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并得到允許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6.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7.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8.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對于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產生后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4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

          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二、全體員工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嘩、吵鬧。

          三、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干凈,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墻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衛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六、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準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九、會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準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并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并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后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六、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斗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籌管理、分配、復制,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復制,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并送醫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行

          我已仔細閱讀并理解御粥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認真遵守。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5

          一、消防主管負責單位各階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計劃編制、檢查落實和總結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二、專兼職消防員嚴格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應用黑水筆填寫且不得潦草)。

          三、專兼職消防員堅持對責任區進行巡回巡視檢查,每小時巡視檢查次數不得少于1次,同時配合安全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須對單位內部和外圍進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重點部位的設備、電、水路等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每班次監督檢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專兼職消防員嚴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聽、看、幫、說)及巡查規范做好單位巡查工作,專兼職消防員可單獨或在安全員的配合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巡查。

          六、專兼職消防員巡查過程中不得任意離開本單位,在班前二小時內和班中不得飲酒,任何時間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七、消防主管在巡視和檢查工作過程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治安隱患等必須追查到底,同時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上報有關部門和人員,不得隱瞞和草率處理。

          八、為確保單位消防安全和規范有序的工作環境,應著重對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及相關責任區進行如下各項的日常性消防監督檢查:

          1、防火間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防火卷簾門運行狀態是否良好,其下有無放置物品;

          3、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無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雜物遮擋情況,是否影響使用;

          5、責任區內是否有人吸煙,員工及廠商駐場人員勸阻義務是否盡到;

          6、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或違反電器安裝、使用規定的現象;

          7、裝修廠家是否有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

          8、責任區是否有違章動火用火現象;

          9、下班后用電器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

          10、責任區內有無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隱患死角存在情況;

          12、毗鄰商場外部有無搭建臨時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隱患;

          13、毗鄰商場的垃圾場中的可燃垃圾一旦著火有無對商場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場建筑內外各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是否有損毀或缺少的情況;

          15、違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為及現象。

          九、專兼職消防員對發現存在的違反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當即改正;對當即不能改正的,要下發《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內督促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火災隱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將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檢查發現隱患和電工、保安員、樓層在工作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一并匯總并出具《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每周報總經理辦公室進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執行單位應按要求限期整改結束。

          2、在整改過程中由單位安全部指定人員負責監督消防整改實施的全過程。

          3、整改結束后,由商場安保部指定人員負責對整改部位進行檢查、驗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結束后屬于當地消防監督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由單位辦公室發文通知其對消防整改進行復查。

          4、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方可銷案。

          5、單位各部門和各廠商對消防整改工作應給予積極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進行,發現上述行為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商場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或責令停業。

          十一、罰則:

          1、消費者違反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應以勸說和教育為主,并責令當場改正違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請示單位領導處理或送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遇有廠商進出貨或談生意等特殊情況下偶爾無意存在的違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和現象,應靈活處理;對廠商在裝修過程中或單位建筑長期存在的防火隱患要堅持原則,一抓到底。

          十二、根據不同時期的火災特點,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

          十三、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與友鄰單、位互防聯動合作。

          十四、對商場員工、廠商駐場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十五、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訓練,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主動與各部門之間進行溝通與合作。

          十六、協調與主管上級機關及轄區中隊的業務聯系,多頭并舉、齊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改進消防工作。

          十七、認真學習和鉆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6

          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門窗,切斷宿舍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或總電源。

          二、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運營部負責人,負責生活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發生。

          四、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五、保證宿舍內用電安全,嚴禁宿舍員工私接電源、私拉電線插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以免引起電線過載,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開啟配電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開啟、玩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在火警時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下穿過或與可燃物接觸。

          九、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空調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23:00以后需自覺熄燈,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聚眾賭博活動,色情活動及吸毒等的違法行為,違者將上報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十一、保管好自己財物,不在寢室存檔大量現金,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財物失竊。

          十二、生活區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十三、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7

          1.公司宿舍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體宿舍的樓房必須有兩個安全出口;

          1.2.每一層樓的主要通道和樓梯間應有安全出口指示燈和應急燈;

          1.3.安全出口燈應保證24小時長明,應急燈應保證意外停電時起到應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層樓均應安裝消防栓和放置適當數量的滅火器,并保證長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電源及其它用電源應有保護接地(零),所有的引電線應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屬電線;

          1.6.宿舍的吊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打傷上床工人的頭、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層樓應貼有逃生線路圖,工人應熟記逃生線路,熟練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須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經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換宿舍或床位。

          3.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線。

          4.嚴禁在公司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強度耗電用具。

          5.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或從事其它工作。

          6.吸煙者的煙頭應把它淋熄后丟進拉圾桶,不可到處亂扔,不可躺在床上吸煙。

          7.點蚊香睡覺應把蚊香放置在絕對安全的.位置,保證不會燒著被蓋、衣服等可燃物質。

          8.上下樓梯應手扶護攔,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應保持安靜,不要在宿舍放音響等制造噪音,影響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未經公司有關部門允許,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帶進宿舍。

          11.不得把水到處亂倒,必須倒進下水道。

          12.節約用水用電,用完水后立即關水,人離開宿舍時應當關電。

          1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在宿舍從事違法活動。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商場消防安全管理, 保護國家財產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商場,除遵守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外,還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商場是指經銷百貨、 服裝、五金交電、日雜土產、副食、糧油、書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內場所。

          在本市舉辦展覽展銷活動,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場消防安全的監督機關。市和區、縣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具體實施商場消防監督檢查、火災原因調

          第五條商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依法對其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ǘ┙M織制定、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三)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培訓;

         。ㄋ模┙M建專職、義務消防隊,根據本商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方案,定期進行演練;

          (五)組織維護、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

          (六)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整改火災隱患;

         。ㄆ撸┙M織職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ò耍└鶕I業場所規模及經營商品的火災危險性,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并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六條商場的電工、 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工及從事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商場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 并達到下列要求:

         。ㄒ唬┝私獗緧徫换馂奈kU性、防火措施,掌握滅火基本方法;

          (二)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報告火警,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第八條商場營業場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O置明顯"禁止吸煙"標志;

         。ǘ┫鹚☉忻黠@標志,不得妨礙其正常使用;

         。ㄈ┕衽_售貨區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ㄋ模┕衽_外不準堆放商品;

          (五)敞開售貨區應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枭翘蓍g、地下商場應選用不燃材料進行裝修;其他允許使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的,應做阻燃處理;

         。ㄆ撸翘蓍g、消防電梯前室、防煙樓梯間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簾門的下方,不準設置柜臺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門、樓梯、通道應設有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備,應急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ň牛┟咳胀V範I業后,應對營業場所進行防火檢查,做好自查登記;

         。ㄊ┲蛋嗳藛T應進行消防安全巡邏檢查;

         。ㄊ唬┎粶柿羲逕o關人員。

          第九條商場出租場所、 柜臺或從事聯銷活動應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消防責任。

          第十條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售貨區與經營其他商品的售貨區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準同柜臺出售。

          第十一條商場電氣設備的安裝、 使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姎庠O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安裝、檢查、維修;

         。ǘ╇姎庠O備選型和安裝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

         。ㄈ┥虉龅恼彰骶路與營業性線路應分別設置,商品的測試、維修的電源必須是營業性電源,禁止超負荷用電;

         。ㄋ模┙故褂貌缓弦幐竦谋Wo裝置;

         。ㄎ澹┡潆娫O備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可燃物品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5米;

         。┪唇浬虉鲇嘘P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設備;

         。ㄆ撸┠藓鐭舻淖儔浩鳌⑷展鉄舻逆偭髌骷案邷責艟邞O置在非燃結構上,并采取隔熱、散熱保護措施;

         。ò耍┩k娀蛲V範I業后,應切斷營業性電源。

          第十二條商場內臨時安裝電氣線路,應由商場負責人批準,必須采用絕緣套電纜,使用完畢應及時拆除。

          第十三條商場營業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 需動用明火的.,須經商場負責人批準。用火前應清除周圍可燃雜物,配備滅火器材,有專人監護。用火后應清理用火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第十四條商場的配電室、木工室、辦公室等非營業場所,應根據火災危險性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十五條商場應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配備相應種類、數量和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商場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給水、火災報警、自動滅火、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防排煙等設施,并定期檢查、維修。

          第十七條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商場, 應按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如期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的,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9

          消防管理是xx職工宿舍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重點,為了保證xx職工宿舍區業主和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專業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方針,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道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規則》為準則,并結合xx職工宿舍區的結構和特點,開展消防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第一。

          1、消防機構的建立

          2、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主管負責設立消防組織機構,指揮消防演練和滅火工作;

         。2)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日常消防工作和協調督促消防設備的維護保養,負責執行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值班運行和義務消防隊的工作;

         。3)技術保障班負責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故障排除;

         。4)專門的消防監管員負責巡回檢查、器材管理、直觀設備設施的'檢查、動火作業及相關檔案管理;

          (5)xx職工宿舍區全體員工和業主都是義務消防員,擔負滅火義務。

          3、消防管理規定(防火公約)

         。1)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將利用《業主手冊》及宣傳欄、畫等形式向用戶傳達xx職工宿舍區防火管理公約;

         。2)xx職工宿舍區的業主和進入xx職工宿舍區的客人,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xx職工宿舍區防火管理制度》;

          (3)須進行二次裝修的用戶,必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并接受適當消防培訓和購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4、消防檢查制度

         。1)消防監管員定期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巡回檢查,查找消防隱患,并做好相應紀錄;

         。2)保安員每周按照規定路線、檢查內容對xx職工宿舍區進行巡回檢查,并做好相應紀錄;

         。3)定期組織各種安全檢查,發現問題除當場解決的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責任部門或用戶整改,整改單位在通知書上簽名后存檔;同時限期整改,跟蹤驗證。

          5、獎懲制度

          xx職工宿舍區每年總結一次消防工作,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違者予以處罰。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

         。1)xx職工宿舍區和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筑防火規范》,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由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監管員登記在消防設施、器材登記表中,以備查詢;

         。2)結合xx職工宿舍區具體情況以及設備運行情況,需要更新、改造、增補等較大項目,由消防主管提出方案,值班室主管向提出申請,審批后實施;

         。3)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檢查一次,主要項目有:消防栓、各種滅火器、防火門、各種標識等,并做好相應記錄。

          7、消防知識培訓

         。1)對xx職工宿舍區的消防工作,要求通過宣傳欄、畫等傳達到各業主和住戶,做到每季度在宣傳欄上摘登消防動態及通報xx職工宿舍區的消防情況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2)每年不少于兩次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能訓練;

         。3)每年3月、11月為春、冬季訓練月,對全體人員進行消防基礎知識、滅火技能、火災事故處理程序(滅火作戰程序)等訓練,并進行考核,記錄存檔;

         。4)消防主管、消防監管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相應知識和技能培訓,技術人員必須有水電基礎知識或資質證書,并通過消防培訓方可上崗;

         。5)積極參加社會各項消防活動,參加公安消防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學習。

          8、消防演習

          (1)xx職工宿舍區每年至少組織—次消防演習,按《消防滅火作戰程序》實施;

         。2)消防演習后,消防主管編制消防演習報告,對在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主管或其指定人應制定相關措施,要求有關部門整改,并驗證其效果。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0

          一、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四、用火、用電管理: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定期對用電器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養老院內嚴禁使用明火。

          五、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對全體職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訓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逐級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應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能夠達到“四懂” “五會”的要求。 “四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火災措施、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火場逃生方法!拔鍟奔磿䦂蠡鹁、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會開展消防宣傳。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樹 立起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約,愛護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 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反 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 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二章 學生宿舍管理機構

          第三條 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 導、學生處、后勤辦、團委、各二級學院(系)、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接受學校黨委和 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四條 學生宿舍實行樓長和管理員負責制,樓長從學生中采用招聘和選拔相 結合而產生,由學生主管部門作為學生干部聘用上崗,任期不超過兩年, 負責宿舍樓內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及其它事宜,由學生評議、 工作人員打分考核

          第五條 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六條 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安全防范,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由 室內住宿人員推薦產生,室內人員必須接受寢室長的領導

          第七條 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 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 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該積極參加創建文明樓、層、室的'活動。

          第三章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節 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第九條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頭、 酒瓶等雜物

          2、不得在墻上涂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第二款 學生寢室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并實行垃圾袋裝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進行一次大掃除,(上級檢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寢室長全面安排與監督;

          第三款 宿舍衛生打掃工作除個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實行區域包干 制,包干區域的劃分見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區域人員的確定, 由寢室長負責組織寢室各成員協商解決;

          第四款 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評分細則詳見附件一:評分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門上不得有腳印、球印和積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凈,窗框上沒有積灰

         。3)地面拖掃干凈,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煙蒂、痰跡

         。4)房門口、樓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積水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子按規定擺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書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擺放、室內衣物的掛放要整齊

         。5)被褥疊放整齊

         。6)床上不亂扔雜物

         。7)蚊帳統一掛放

          3、無蛛網積灰

          (1)天花板、四周墻壁無蛛網積灰

         。2)日光燈、風扇上無蛛網積灰

         。3)各類家具上無蛛網積灰

         。4)床板下無蛛網積灰

          4、陽臺、衛生間

         。1)陽臺整潔,無雜物

         。2)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

          5、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電線不繞床

         。2)床上無臺燈

         。3)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4)不使用蠟燭

          6、維持家具和其它設施完好,創建文明環境

         。1)不在門、家具和墻上涂寫刻畫

         。2)不張貼有損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圖片

          第五款 學生寢室衛生每周檢查一次,成績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績突出者或違反以上規定者,依據《獎懲條例》獎優懲劣。

          第十條 獎懲條例

          第一款 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連續五次為優的寢室獲“衛生先進”流動 紅旗一面。

          第二款 衛生先進寢室和免檢寢室在“文明寢室”評比中給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學年為階段,凡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達三次者,取消其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資格。

          第四款 對于衛生成績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張榜警告時把寢室長、班干 部、黨員的名單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第二節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

          第十二條 每個宿舍用水用電按每間宿舍的水表、電表實用數抄算,每月每人免 費用水3立方米,每間房免費用電30度,超支部分的水電費由室長按 時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條 嚴禁私自拆動水電表,違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 償。

          第十四條 嚴禁燈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勸告不聽,除沒收燈具外,另外給予校 紀處分,造成災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學生宿舍使用電器除收放機、充電器、電腦、電視機外,其它電熱器 具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毯、電熱棒(杯)等不得使用,違 者依本規定有關條例處理。

          第三節 鑰匙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發放門鎖鑰匙一把(或壁柜鑰匙一把),各樓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為嚴格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十六條 新生進校時,交付押金,登記注冊,方可領取鑰匙,同時每把鉑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記冊,學生離校交還鑰匙后退還押金。

          第十七條 學生不準私自換門鎖和私自配鑰匙,由于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管理室,鑰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 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 賠償工本費五元。

          第十九條 無特殊情況,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管理室鑰匙時, 要憑本人證件登記,還鑰匙時,歸還證件。

          第二十條 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借。

          第四節 學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宿舍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二條 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樓6:30 開門,24:00關門,學生24:00以后進入宿舍樓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者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視 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

          第二十四條 住宿學生應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生活用品、貴重物品、現金及銀行卡,不準將房門鑰匙私借他人,不準私調門鎖。

          第二十五條 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條 保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和堆放雜亂物品。

          第二十七條 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扔玻璃瓶等雜物。

          第二十八條 不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壺、電熱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禁止使用蠟燭,焚燒廢紙,亂丟煙蒂。

          第二十九條 宿舍樓內禁止買賣經商,嚴禁酗酒、斗毆、搓麻將。

          第三十條 嚴禁復制、傳播、觀看色情、淫穢出版物。

          第三十一條 宿舍內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的安全衛生檢查。

          第三十二條 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高聲喧嘩、起哄,擾亂周圍環境。

          第三十三條 不得隨便動用設在宿舍樓里的消防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 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第三十五條 校外人員來訪,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由被訪者帶入會客。

          第三十六條 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賠償。

          第五節 假期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第三十七條 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留學生住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各二級學院、學生處批準,開出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管理室登記,辦理出入證,并交納管理費。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條 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條 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學生宿 舍管理部門封門,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 請,經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四十條 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 住宿登記日期和其它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第六節 !拔拿鲗嬍摇痹u比條例

          第四十二條 “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1、!拔拿鲗嬍摇钡脑u比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11月份,畢業班學生不參加評選;

          2、評比小組:各樓樓長和物業管理學生會宿舍負責人;

          3、評比小組評選出“文明寢室”,學年末把名單遞交學生宿舍管理 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四十三條 “文明寢室”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積極向上;

          2、寢室成員一學年每門課程均需及格(包括補考及格);

          3、寢室成員年度內無違反校紀校規而受警告者 ;

          4、寢室成員無嚴重違反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

          5、寢室無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

          第四十四條 評比項目

          1、評比標準

          (1)地面、墻面3分:地面清潔,無煙頭、紙屑、痰跡墻面無蛛網 積灰,無亂涂寫刻畫,無亂張貼;

         。2)床鋪,被褥4分:被褥疊放整齊,朝向一致,床單、枕巾干凈平整,無亂放雜物;

         。3)物品擺放4分:桌凳按標準擺放,洗漱用具、書籍、箱子 等物品擺放整齊;

         。4)門窗玻璃、燈具3分:

         。5)陽臺、衛生間4分:陽臺整潔,無亂堆放雜物,衛生間無異昧積垢;

         。6)文化氛圍,整體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優寢室加1分,“衛生先進”寢室加2分;

         。2)寢室成員有積極參予學生宿舍管理活動,積極配合樓長、層長工作的寢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樓長、層長所在的寢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有一次不合格扣0.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類推;

         。2)寢室成員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歸者,有一個扣0.5分;

          (3)平時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電線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條 獎勵方式

          1、給予“文明寢室”物質獎勵,并貼上“文明寢室”標志;

          2、“文明寢室”成員在評獎學金時加分。

          第七節 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六條 各宿舍凡有損壞的公共財產,要及時報告修理,須交維修費的要一次交清,否則不予修理或修理后從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條 畢業班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的前三天內全部辦理完手續并離校。

          第四十八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公寓服務中心,由管理員驗收宿舍及家具,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九條 學生離校前要清點好各自的物品,待有關人員按宿舍設備清單檢查驗收, 清查無誤,完好無損后,方可發還押金。如有丟失損壞,按物品管理辦法,照價賠償。收還鑰匙后,退還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記號與卡片不符,按丟失處理。

          第五十條 辦完離校手續后,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一條 室內人員有先后走的,查驗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條 宿舍內的公共財產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十三條 在校期間,如有應繳款項而未繳清的,離校時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繳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五十四條 家具及物品驗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員在離校通知書上蓋章后,方可發給學生報到證或畢業證等。

          第五十五條 提前辦理離校手續,按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的通知進行。

          第五十六條 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最后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離校前經宿舍管理人員驗收蓋章后,在三天內持離校通知書到有關部門領取派遣證。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2

          一、宿舍管理安全制度 

          1、宿舍管理員應負責對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2、宿舍管理員每天應到學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

          3、值日宿舍管理員在熄燈后,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

          4、值日宿舍管理員如沒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責任事故者,宿舍管理員應負直接責任并接受處理,值日領導、教師負連帶責任并接受處理。

          二、廚房、食堂倉庫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電路如老化,電路出故障,炊事員和倉管員要及時向總務處分管領導報告,由總務處分管領導指派水電管理員及時排除故障。

          2、燃燒用煤應堆放在遠離灶門口的地方,木柴等其它點火物不準堆放有灶門口。總務處分管領導應負責檢查督促。

          3、午間、晚上飯菜煮熟后,炊事員應認真檢查,及時清除煤渣,在確保無火源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炊事班長要負責檢查。

          4、總務處分管領導要經常下廚房檢查,發現有違反本制度者,應及時教育處理并向校長匯報。

          5、炊事員如不遵守本制度,被檢查發現者,每次扣發工資人民幣伍拾元。

          三、教師宿舍區消防安全制度

          1、居住在教師宿舍樓的'教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擅自牽接電路,使用電爐。

          2、使用煤氣灶者,應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沒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3、住校教職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情況與年度考評掛鉤,發生事故者應直接負責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4、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將經常到教師宿舍區、學生宿舍區檢查消防安全落實情況并作記錄。消防安全領導組履行職責情況將與年度考評掛鉤。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3

          為了加強現場施工人員宿舍安全防火防電管理,消除火險漏電隱患,杜絕火災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各住宅樓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第二條 禁止各宿舍職工私自拉接電線。安裝電器設備應由電工人員安裝。

          第三條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爐、酒精爐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

          第四條 煙頭、火柴梗不得隨意亂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以免發生火災。

          第五條 外出或睡覺前,必須要檢查用電器具是否斷電。做到外出隨手斷電,拔下電源插頭。

          第六條 嚴禁在陽臺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陽臺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條 嚴禁在宿舍樓內及過道焚燒垃圾雜物。

          第八條 嚴禁非火警動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第九條 一旦發生火災,不要驚慌失措,要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 119,并第一時間通知該施工單位領導。報警時要講清楚詳細地址、樓層、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如果火勢不大,應迅速利用宿舍內中備有的滅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救火災。未切斷電源前不得用水撲救。

          第十條 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切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第十一條 發現火勢變大,自己無法控制,一定不要貪婪財物,要當機立斷披上濕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沖出去。穿過煙霧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內,用揮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出求救信號,千萬不要盲目跳樓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條 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第十四條 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第十五條 發現寢室長時間超負荷用電時,該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有權停止供電;住宿人員要做到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散熱受阻而導致火災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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