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

      1.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

        時間:2023-01-28 19:26:43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秀員工獎懲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9篇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1

          一、實施獎懲的目的

          為大力推進“像軍隊”的紀律要求,規范酒店獎勵、處罰管理制度,統一獎勵、處罰標準,使酒店獎勵、處罰有據可依、有章可查,確保酒店管理制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執行機構及工具

          酒店內實施獎罰由質檢部統一管理,人力資源部備案。獎勵由《員工獎勵單》體現,處罰由《員工處罰單》體現,《員工處罰單》分為紅單和黃單,紅單用于過失、嚴重過失和重大過失的處罰,黃單用于輕微過失罰款的處罰,以上單據均由質檢部統一編號定期審核,獎罰表單等同于有價證券進行管理。

          三、獎罰權限及程序

          (一)獎罰權限

          1.總經理有權對部門總監級(含)以下任何一名員工提出獎罰。

          2.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有權對所分管部門總監(含)以下員工提出獎罰。其中使用紅單對部門總監、經理實施的處罰,須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對部門副經理、助理級(含)以下員工的獎罰意見,可直接通知質檢部執行。

          3.行政總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行使副總經理的獎罰權限。

          4.質檢部經理有權對酒店各部門主管(含)以下員工實施獎罰。

          (二)部門處罰權限及程序

          1.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本部門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處罰;部門主管、質檢員亦有權對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但須經部門負責人簽批。

          2.各部門對本部門過失員工提出過失處罰時,如屬“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由部門直接簽發《員工處罰單》,并定期報質檢部復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屬“嚴重過失、重大過失”處罰則須向質檢部報告,經質檢部核實情況后簽發《員工處罰單》,在此過程中,質檢部有權對部門提出的處罰予以更正或調整。

          3.大堂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在所轄范圍內對酒店任何部門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并通知質檢部,由質檢部核實情況后簽發《員工處罰單》,在此過程中,質檢部有權對大堂經理提出的處罰予以更正或調整。

          (三)、部門獎勵權限及程序

          1.對員工實施獎勵,不論何種形式每次不得超過5000元。

          2.員工獎勵審批權限規定:總經理1000元以上,副總經理200-1000元,質檢部經理200元以內。

          3.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本部門員工提出獎勵,報質檢部批準后執行,部門主管、質檢員亦有權對員工提出獎勵,但須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后方可報質檢部批準。

          4.大堂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在所轄范圍內對酒店任何部門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員工提出獎勵,報經質檢部批準,質檢部有權對大堂經理提出的獎勵予以更正或調整。

          (四) 、獎懲的操作

          1.管理人員在行使獎勵處罰權時必須按照權限程序審批,必須使用質檢部和財務部統一編號的《員工獎勵單》、《員工處罰單》,如出現無單處罰,則等同于貪污公款。

          2.《員工獎勵單》、《員工處罰單》一式四聯,一聯員工本人留存,二聯員工所在部門留存,三聯質檢部存根,四聯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獎勵

          (一)獎勵的目的

          貫徹鼓勵先進,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團結、奉獻、有良好行為規范的員工隊伍。

          (二)獎勵方式和種類

          1.表揚,分為部門內通報表揚,全店通報表揚。

          2.獎金,按照不同審批權限,根據本制度逐條對應兌現。

          3.獎品,按照獎金等同價值,根據實際情況給予。

          4.體驗,按照獎金等同價值,享受酒店等價消費。

          5.休假,按照獎金等同價值,根據本人日薪兌換休假日。

          6.進修深造,根據本人特點給予培訓機會。

          7.帶薪旅游,年內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報銷全程車費、食宿費。

          8.職級晉級,本人貢獻巨大,又在本崗有發展潛力,給予晉級。

          9.工資升級,根據貢獻大小,通常在本崗晉一級,也可一次連晉幾級。

          (三)獎勵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善酒店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可給予500-3000元獎金或工資升級及其它等同價值的獎勵;

          2. 提供優質服務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為酒店贏得良好聲譽者,可視實際情況給予20元—100元獎勵;

          3.積極鉆研業務技術,革新改造設備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顯成效者,可視情況給予100元—1000元獎勵;

          4.精打細算、節省開支,為酒店節約成本費用有明顯成績者,可視情況給予100元—1000元獎勵;

          5.經批準參加市級以上各類競賽并取得優良成績為酒店爭得榮譽者,可依據獲獎名次給予100—500元獎勵;

          6.發現事故苗頭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可視情況給予200—1000元獎勵;

          7.為保護集體財產和賓客財產安全而見義勇為者,可視情況給予報銷醫療費用、帶薪休假或200—1000元獎勵;

          8.拾金不昧,撿獲價值一萬元以下者,一次獎勵50-200元;撿獲價值一萬元以上者,一次獎勵200-1000元;

          9.各部門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員可對酒店內任何一名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提出獎勵建議,報質檢部批準后實施。

          五、處罰

          (一)處罰的目的:

          實施處罰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員工都自覺的執行酒店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各級管理人員以身作則,自覺維護店規店紀的嚴肅性,嚴格貫徹“二十字方針”的具體內容。

          (二)處罰方式:實行罰不累計,現獎現罰。

          (三)處罰種類

          處罰種類分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四)處罰申訴

          員工對受到的.處罰如有不服,可書面向質檢部申訴,質檢部應在5天內給予回復,若質檢部5天內沒有給予回復,可直接向總經理申訴。

          (五)撤銷處分

          1、對非重大過失性錯誤,酒店執行將功補過的政策。員工受處罰后,如能正確認識,則在一個考核季度內,根據其工作表現考慮撤消處分及相應處罰。

          2、員工過失處分撤銷后,所受的經濟處罰不予撤消。

          六、處罰范圍

          〈一〉、輕微過失(不入檔案,予以經濟處罰)

          1.進出酒店不出示證件,罰款20元。

          2.進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罰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請人代打卡,罰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酒店,罰款50元。

          5.不按指定場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罰款10元。

          6.儀表儀容未能達到酒店要求標準(有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達到要求),罰款20元。

          7.隨地吐痰、亂拋雜物,在非指定吸煙區吸煙,罰款20元。

          8.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設施,罰款50元。

          9.工作期間在經營場所和工作區域大聲喧嘩,唱歌、吹口哨、行為舉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罰款20元。

          10.無故遲到或早退三十分鐘以內,罰款30元。

          11.上班時間內不戴名牌或戴別人的名牌,罰款20元。

          12.上班時未經許可打私人電話,罰款20元。

          13.在工作時間內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罰款30元。

          14.上班時間吃零食、未按規定時間用餐,罰款30元。

          15.上班時間私自會客超過5分鐘,罰款30元。

          16.下班穿著工作服裝回家,罰款50元。

          17.違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規定,罰款20元。

          18.違反員工食堂就餐規定,特別是浪費食品,罰款20元。

          19.違反員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規定,罰款20元。

          20.擅自脫崗、工作時間未經許可外出,罰款100元。

          21.串崗或扎堆聊天,罰款50元。

          22.下班后無故在酒店營業場所內逗留、游逛,罰款20元。

          23.對客服務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語,與客人遇見時不主動問候、讓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針的要求,罰款20元,停職停薪一天,送培訓受訓,合格后上崗。

          24.工作時間狀態不佳,服務姿態不合格,罰款20元。

          25.電話鈴響超過三聲仍不接聽、接電用語不規范,罰款20元。

          26.未經許可在四層以內乘用電梯或擅自乘客用電梯者,罰款30元。

          27.工作時間內帶小孩進入工作場所,罰款10元。

          28.客人遺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時上交,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30.無故不參加酒店、部門、班組的各類活動、會議等,罰款20元。

          31.不規范操作造成酒店財物或設備輕微損壞,罰款50元。

          32.造謠惑眾、誣蔑誹謗、挑撥員工間關系,罰款50元。

          33.對客崗位人員在工作期間,佩帶奇異飾物、隨身聽,MP3,手機等,罰款20元。

          34.隨意在酒店墻壁、電梯、衛生間等場所或物品上亂寫亂畫(情節嚴重,另行處理),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35.未經人力資源部許可擅自調班,罰款50元。

          36.在酒店內兜售私人物品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

          37.所管轄的崗位環境、備品、工具等衛生標準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38.衛生檢查不合格通報后未整改或反復出現,罰款20元。

          39.其他輕微違反酒店規定或影響服務質量的行為,罰款20元。

          〈二〉過失(經濟處罰,記入個人檔案)

          1.服務態度惡劣、無禮對待賓客、與客人爭吵,罰款100元—500元,停職停薪接受培訓部培訓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崗。

          2.工作態度惡劣,對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穢語,罰款50元,調整工作崗位,一周內經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則重新上崗,如反省不足則轉為初級員工。

          3.無故遲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時以內者,罰款50元。

          4.在非指定場所聚眾打牌、酗酒、看碟等,罰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員及監督部門的檢查,罰款100元。

          6.擅自動用或損壞酒店安全消防設施,罰款100元/次,并照價賠償造成損失。

          7.故意損壞酒店、賓客或同事的財物,原價賠償造成損失并罰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內張貼布告、小字報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罰款200元同時處以5天內抄寫《員工手冊》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飲酒或帶有醉態,罰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臺的規定標準收費,罰款200元并賠償全部損失。

          11.未按規定程序交接各類鑰匙或遺失店內鑰匙,罰款100元并賠償全套鎖具的損失。

          12.違反工作規程、服務程序,造成賓客嚴重不滿或引起投訴影響酒店聲譽,罰款200元,停職停薪送交培訓部培訓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則重新上崗,不合格則辭退。

          13.未經酒店領導批準,從事店外兼職,罰款200元。

          14.其他違反酒店規定的過失或影響服務質量的行為。

          〈三〉、嚴重過失(經濟處罰,記入個人檔案)

          1.工作時間睡覺,罰款200元,降職一級,通報批評。

          2.不服從領導指揮、不聽從領導的臨時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分配、緊急時刻下不做出積極的反映,工作質量不能保持連續性,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罰款200元,降職一級。

          3.未經酒店保安部允許私自配制店內鑰匙,罰款200,賠償整套鎖具。

          4.私藏客人遺留物品,罰款200元,降職一級,調離原崗。

          5.曠工1天(含1天),罰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發現事故隱患未能及時制止,或發現損害酒店利益的事卻知情不報,罰款200元,降為初級員工,調離原崗或辭退。

          7.因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酒店財產重大損失(1000元以上)。除照價賠償損失外,要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經營管理、財務、設施等方面的保密資料,罰款300元,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

          9.工作時間內或在工作場所賭博或變相賭博,罰款500元,店內通報批評。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罰款200元,通報批評。

          11.玩忽職守,違反規程,導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財產、人身等方面損失或危害,罰款200-1000元,通報批評,降職或辭退。

          12.私進客房,或在客房內看電視、聽音樂、打電話、洗澡、休息等,罰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極怠工,故意不按時完成任務者,罰款200元,降為初級員工或辭退。

          14.丟失樓層或不規范使用,罰款200元。

          15.其他違反酒店規定造成損失的過失行為。

          16.其他嚴重影響酒店服務質量的行為。

          〈四〉、重大過失(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辭退或降職)

          1.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內,或半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罰款500元,辭退。

          2.利用職權收受回扣或接受賄賂,向他人行賄,罰款1000元,辭退并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3.侮辱或毆打同事,情節較重的,罰款500元,賠償醫治費用,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4.偽造、騙取文件或證明,欺騙酒店或客人,罰款5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5.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罰款500元,辭退。

          6.偷拿公物,偷竊他人財、物,罰款500元,通報批評,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7.收藏、傳播、復制、觀看黃色淫穢畫刊、書籍、錄像,罰款500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8.攜帶、收藏違禁物品(包括武器、兇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罰款5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9.參與賣淫活動的,罰款10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0.觸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勞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

          11.組織、參與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非法活動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2.鼓動騷亂、聚眾斗毆、集體怠工或罷工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3.其他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或嚴重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1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獎罰現金的管理

          1、各級質檢人員對于過失員工的現金獎罰,必須使用《獎勵單》、《處罰單》。

          2、現金處罰一律實行現罰,受處罰人員必須在收到處罰單的當天將罰款交于處罰人,如當日內未交,處罰人可將處罰單轉至質檢部,質檢部匯總后月底轉至財務部按罰金的雙倍從受處罰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3、對于同一件過失行為的現金處罰部門不得重復執行。

          4、由質檢部建立獎罰基金,全部獎罰款項由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收回罰金要統一經質檢部審核后交財務部。實施現金獎勵由質檢部的獎勵備用金中支付,質檢部定期與財務部核對獎勵款項的使用、節余情況。

          八、本規定由質檢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如與其它規定發生抵觸時,以本制度為準。

          十、本制度從二Oxx年二月二十日起實行

          質檢部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2

          第一條按照獎優罰劣,激勵先進,公正公平,一視同仁的原則實行獎罰。

          第二條獎罰的分類

          (一)獎勵:

          分表揚、嘉獎、工資晉升。

          (二)處罰:

          分警告、通報批評、扣發工資或降薪、除名。

          第三條獎罰標準

          (一)獎勵標準:

          1、表揚: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由單位負責人給與表揚:

          (1)模范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工作認真、踏實細致,始終如一;

          (2)工作作風嚴謹,工作無差錯;

          (3)服務熱情、禮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戶咨詢,多次得到客戶表揚;

          (4)工作任務完成出色,成績顯著;

          (5)在單位內部舉辦的活動或代表單位參加外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

          (6)維護單位利益,為單位的聲譽和經營管理做好事者。

          2、嘉獎:

          A.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獎金或物資獎勵,:

          (1)在月先進評比中的優秀員工;

          (2)提出體檢業務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收效顯著者;

          (3)工作積極主動,經常性的主動加班、不計報酬者;

          (4)改進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顯著者;

          B.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獎金或物資獎勵:

          (1)被評為單位年度優秀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榮譽稱號者;

          (2)在體檢、醫療工作中,引進項目或技術,創造明顯效益者;

          (3)為單位贏得社會榮譽,做出突出貢獻者;

          (4)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財產,避免或挽回單位重大損失和消除不良影響者;

          (5)關心同事、助人為樂、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

          (6)獲得單位年度最佳員工稱號者,獎勵一次帶薪休假旅游。

          3、工資晉升: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按所在崗位工資架構標準晉升一級工資:

          (1)連續三年獲得單位年度優秀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榮譽稱號者;

          (2)連續二年被授予最佳員工、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者。

          (二)處罰標準

          1、警告: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警告并處一次性罰款10~100元:

          (1)服務態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滿或投訴;

          (2)在體檢過程中,發生登記、紀錄不準確、不完整,弄錯或漏檢體檢項目,或體檢文書書寫不規范造成一定影響者;

          (3)未遵守勞動紀律,每月發生遲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離崗位,或工作時間串崗、聊天、睡覺;

          (5)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跑動,或工作時間聽音樂、上網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資料、玩游戲等;

          (6)不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規程序請假、或提供虛假醫院證明申請休假;

          (8)工作間內臟亂差,或隨地吐痰和亂丟垃圾等

          (9)利用公用電話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2、通報批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100元至500元罰款: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又不及時報告和說明,或工作推諉貽誤工作者;

          (2)發生差錯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響且本人反省深刻、確有悔改表現;

          (3)體檢資料保管、傳遞不當,造成丟失、損壞,影響體檢報告的發出并造成一定影響;

          (4)不論原因如何,與客人發生爭執、怠慢客人的;

          (5)與同事發生爭吵,當眾辱罵對方的;

          (6)發生突發事件,責任人未及時向上級報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處理,延誤了處理時機,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發工資或降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降薪處分(100—500元):

          (1)以醫謀私利、以權謀私,價值或數額不足200元;

          (2)員工相互之間打聽、議論他人的工資和獎金等薪酬情況;

          (3)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但本人認識清楚,確有悔改表現者。

          (4)員工每曠工一日扣罰兩日工資。

          4、除名: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極對抗或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或故意詆毀主管領導的權威,有損單位聲譽和形象;

          (2)發生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或對單位聲譽產生較大影響的直接責任人;

          (3)違反企業敬業避讓規定、或泄露單位商業機密者;

          (4)在本體檢中心工作的同時,兼職從事其它單位的工作;

          (5)以醫謀私利、以權謀私,價值或數額超過200元;

          (6)私自拷貝單位的信息資料(文件、流程、軟件、分析報告等),竊取單位的.商業機密;

          (7)與客人發生爭吵、辱罵客人,造成惡劣影響者;

          (8)同事間發生打架、斗毆造成惡劣影響,或在同事間散布消極言論、撥弄是非,或拉幫結伙、鬧分裂,影響團隊合作及工作的正常進行;

          (9)季度內有兩日曠工或年內累計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曠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貪污受賄者。

          對員工的經濟處罰,一般不超過本人月總收入的20 %,因責任造成單位重大經濟損失的另行處理。

          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及法律的,除按照規定處理外,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條獎罰處理程序

          (一)獎勵程序

          1、先進評選程序:民主評選、組織評議、領導審批。

          2、涉及通報表揚、表彰、工資晉升的要填寫《獎勵審批表》,逐級簽署意見。

          (二)處罰程序

          1、對員工處罰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實事調查清楚、處理有根有據。

          2、口頭批評由本單位負責人在員工大會上提出;

          3、涉及通報批評、降薪、除名處分的錯誤行為,要經調查核實、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討論;

          4、通報批評、降薪、除名處分的要填寫《處罰審批表》,逐級填寫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

          第五條獎罰異議申訴

          (一)員工對獎罰處理不滿,可向本部門主管申訴,部門主管需在兩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或解釋;

          (二)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復或解釋仍不滿意者,可向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同時,部門主管要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答復或解釋情況,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申訴和報告后兩天內給予回復;

          (三)在申訴期間,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工作。

          (四)對除名處分有異議時,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

          第六條違紀處罰

          (一)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負責人或員工,單位將加倍追回獎金,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二)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罰員工等手段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受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予以從嚴處罰。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3

          1、目的

          為建立有功必獎,有過必究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持續地創造性地實現工作目標,進一步端正工作態度,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個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強公司的凝聚力、競爭力,促進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的提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建立、修訂、獎懲意見的審核和執行的歸口管理。

          3.2各部門和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按照本制度規定對所屬員工進行日常檢查、考核,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4.2.2條款規定處罰的審批。

          3.3分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4.2.3條款處罰的審批及獎勵的審核和4.2.4、4.2.5條款處罰的審核。

          3.4總經理負責經濟獎勵及200元以上處罰的審批。

          4、工作程序

          4.1獎勵規定

          4.1.1獎勵條件和獎勵方式

          4.1.1.1對下列先進事跡的個人將視情況給予通報表揚,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動交公的;

         。2)關心企業的發展,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3)其他值得全體員工學習的先進事跡。

          4.1.1.2對下列先進事跡的部門或個人給予50-200元的獎勵,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加2~5分:

         。1)受到業主書面表揚的;

         。2)在節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過實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為規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增加經營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盡職盡責,為保護公司財產或業主財產做出貢獻且受到公司或業主表彰的;

         。5)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在當事業主(使用人)不理解而發生過激語言或行為時,仍能堅持原則,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

         。2)對突發事件處置得當,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災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應受到獎勵的行為。

          4.1.1.3下列情況給予200——500元的獎勵,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加5~10分:

          (1)見義勇為,同違法人員作堅決斗爭,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并英勇負傷的;

         。2)其他應受到獎勵的行為。

          4.1.1.4員工的經濟獎勵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完善相關手續,一般情況于當月工資中兌現。

          4.1.1.5多次獲得以上獎勵的員工可獲得調薪調級的優先機會。

          4.1.2獎勵執行程序

          4.1.2.1屬4.1.1.1款規定的獎勵情況需在小區范圍內通報表揚的,由管理處負責人批準后執行,需在公司范圍內通報表揚的,應報辦公室按公司規定程序完善手續后執行。

          4.1.2.2屬4.1.1.2款、4.1.1.3款規定的獎勵情況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及分管領導審核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2處罰規定

          4.2.1員工處罰經相關領導批準后,經濟處罰由辦公室于當月工資中扣除相應罰款,扣分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在當季績效考核時扣除相應分值。

          4.2.2屬以下“輕微過失行為”的第一次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30元,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扣2~5分。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審核,填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1)不符合《員工服務行為規范》要求的;

         。2)工作時間或在工作區域內講粗話的`;

         。3)未經批準使用客用設施的;

          (4)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愛護環境衛生的;

          (5)最后離開辦公場所未檢查并關閉電源、辦公設備等的;

         。6)擅自標貼、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業辦公區域、員工生活區域、設備房等物品亂擺放、環境衛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時間著工作服在小區內活動時抽煙、進食、打鬧或著裝不規范的;

         。9)工作時間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小區在崗值班人員在崗位上接聽或把玩手機的;

         。11)各類工作日記、質量記錄等未及時填寫或填寫不實、不規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誤,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違規行為。

          4.2.3屬以下“一般過失行為”的第一次處罰50元,第二次處罰100元,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扣5~10分。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審核,當事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1)兩次犯有“輕微過失行為”的;

         。2)受到1次員工或客戶有效投訴的;

          (3)同事之間在上班時間爭吵的(給予雙方處罰)或不遵守辦公環境規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計劃或領導交辦的事項未按時完成的;

          (5)對相關職能工作及計劃檢查、督導不及時或不到位的;

         。6)對公司的各項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時貫徹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給予責任人處罰);

          (7)未按時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資料、報表的;

         。8)因組織不力、通知不明、準備不周致使會議、培訓、講座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

         。9)不遵守會場紀律的;

          (10)擅自攜帶家屬、小孩進入工作場所的;

         。11)擅自帶領家屬于員工生活區域住宿的;

         。12)違反公共區域禁煙規定,未在指定地點吸煙;

          (13)在工作或生活區域發現聚眾賭博知情不報的;

          (14)擅自換班、頂班、脫崗、竄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時間私自會客,影響工作;

         。2)上班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或使用公司設備辦理私人事務或工作時間辦理私人事務的;

         。16)當班時未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或可疑人員,使公司或業主蒙受損失的(給予當班值班人員及當值部門負責人處罰);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違反安全規定或擅自變更作業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對小區公共區域、辦公區域、員工生活區域、設備房等標識不明或無標識的;

         。20)小區門崗值班人員未嚴格履行職責,對外來人員未嚴格詢問、登記或不主動向進出業主致意的;

         。21)對小區各方面的監管不力,造成環境衛生、維修、裝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給予當事人及主管部門負責人處罰);

         。22)無故不參加安排的培訓或會議;

         。23)小區內有不規范的張貼通知、廣告或有散發傳單(如公司相關部門檢查發現前小區未作處理的給予管理處負責人處罰);

          (24)小區張貼欄、看板等未及時更新的;

         。25)不服從上級安排、頂撞上級或未經上級許可而從事其他工作;

          (26)負責人對下屬疏于指導、監督不力,未盡領導職責的。

         。27)其他違規行為。

          4.2.4屬以下“重大過失行為”的可視情節輕重,給予200元處罰,同時可在績效考核時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職、調整崗位或重新試用、開除等,對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及當事部門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兩次犯有“一般過失行為”的;

         。2)受到2次員工或客戶有效投訴;

         。3)出現重要及重大情況不及時匯報、虛報或隱瞞不報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門工作目標連續兩次不達標的;

          (5)違反安全規定或擅自變更作業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生活區域賭博或圍觀賭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崗前飲酒的;

         。8)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本公司聲譽或客戶、員工名譽的;

         。10)在公司內挑撥、鬧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況、假資料或假報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虛作假欺騙上級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費或私分酬勞的;

         。15)危害、威脅、恐嚇公司員工或工作場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機密,含泄露薪金、獎金或打聽他人薪金、獎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職按月領取報酬的。

         。18)其他違規行為。

          4.2.5屬以下“特大過失行為”的可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薪、降職、調整崗位或重新試用、開除等,對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的《獎(懲)通知書》經辦公室及當事部門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毆打公司員工或相互斗毆的;

          (2)藏匿或盜竊本公司或本物業及他人物品的;

         。3)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陷、提供偽證、制造事端的;

         。4)毀壞、涂改企業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業商業機密,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的;

         。6)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7)盜用或偽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業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企業名譽受損害的;

         。9)行為不良、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企業內部造成惡劣影響的;

         。10)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生活區域賭博;

         。11)以行為或語言調戲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職或違反安全規定、操作規程,使公司、客戶以及同事受到經濟、財產、聲譽、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損失的;

         。13)其它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4.2.6其它

          (1)違規行為未列入上述各類的,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確定其過失性質并予以相關處理。

          (2)員工違規行為較嚴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標準予以處罰外,可根據其情節予以降職、降級,直至調換工作崗位或開除。

          (3)公司有權對《獎懲制度》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修訂。

          4.3申訴程序:

          員工對處理有不滿之處,有權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級申訴,受理申訴的直接上級領導或部門須于3天內予以回復。如對裁定仍不滿意,在3天以內可再向上一級或本公司辦公室申訴,受理人須于5天內予以回復。

          管理者打擊報復下屬員工的,員工可直接越級向公司總經理申訴,同時,總經理也可指派專人直接越級到最基層調查了解、收集員工反映的打擊報復的問題和證據,如查實有打擊報復的行為,相關責任人將按照“重大過失行為”進行處罰。

          5、記錄

          5.1《獎(懲)通知書》

          5.2《員工申訴受理單》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4

          公司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懲、公正及時”的原則,對員工實行獎懲制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公司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兩種。兩種方式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加薪;行政獎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稱號、職務晉升。

          2、在授予嘉獎、記功兩種獎勵的同時,可以給予獎金(獎品)等一次性獎勵。記大功及以上獎勵者,在給予獎金(獎品)等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由總經辦研究綜合辦協助是否給予加薪獎勵。

          3、公司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可給予嘉獎獎勵,或一次性頒發適當獎金(獎品)不等:

          (1)忠于企業,積極肯干,有奉獻精神,為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建議經采納產生顯著效益的(獎勵100元及以上)。

          (2)遇到突發事故機智排除使企業免于損失(獎勵100元及以上)。

          (3)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積累,當年出勤情況較好,全優完成各項指示,無糾紛,無事故,無投訴,貢獻突出者(獎勵100元及以上)。

          (4)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舉報,

          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給于獎勵(獎勵100元及以上)。

          (5)工作努力、業務熟練,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6)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7)品行端正,恪盡職守,能在員工中成為學習榜樣者。

          (8)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4、公司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可給予記功獎勵,或一次性頒發適當獎金(獎品)不等:

          (1)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4)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比危險,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5)維護公司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6)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環保事故者。

          (7)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8)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9)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詞與輿論表揚者。

          第二條懲罰制度

          公司按照規定的標準(、崗位描述、工作目標、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不達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懲處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的.利益。

          1、公司對員工的懲罰處分為經濟懲處、行政懲處、工作懲處三種。三種方式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行。

          (1)經濟懲處包括扣獎、降薪。

          (2)行政懲處包括批評教育、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

          (3)工作懲處包括解除。

          2.經濟處罰標準:根據昆侖天然氣利用有限公司員工手冊要求及公司相關要求給予相應處罰。

          3.發生下列違紀行為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

          (1)上班遲到、早退;

          (2)未按照規定交接班;

          (3)上班期間員工未按規定穿著勞保著裝;

          (4)站內的各項記錄填寫不工整,有涂改、撕頁現象的;

          (5)損壞公司公共財物的,除通報批評外,人為造成者按照原價50%賠償;

          (6)公司各部門的衛生包干區域需打掃干凈,如檢查不合格;

          (7)不按要求參加安全活動、安全例會者。

          (8)不配合各部門的工作;

          (9)私自移動消防措施;

          (10)私自帶著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生產裝置;

          (11)其他輕微違紀行為。

          4.發生下列違紀行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經允許,擅自離崗,貽誤工作者;

          (2)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

          (3)做虛假生產運行記錄;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指揮;

          (5)酒后上崗

          (6)上崗期間脫崗、串崗。

          5.對于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視情節給警告、記過、記大過懲處,

          也可單獨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懲處。

          (1)符合上述“3”款所列11項內容,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以上

          (2)對上級合理指導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無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的;

          (3)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吵架,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阻的;

          (4)對同事惡意攻擊、誣害,制造事端的;

          (5)在工作區域內使用手機、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進入工作區;

          (6)一年內累計警告兩次者;

          (7)在站工作區域內吸煙或者在工作服內發現香煙以吸煙處理;

          (8)泄露公司秘密,并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

          (10)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三日以上者;

          (11)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損壞或發生事故者;

          (12)一年內累計兩次記過者;

          (13)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務經查證屬實。

          6.對于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工作懲處:

          (1)一年內違反六大禁令累計超過兩次的;

          (2)一年內累計兩次記大過者;

          (3)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者工作調動的,造成一定的后果;

          (4)對正當執行政策的管理者進行威脅、漫罵或者無理取鬧的;

          (5)連續曠工查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

          (6)故意損壞公司財產或他人財產,經教育或處罰后重犯或價值五百元以上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到損害者。

          7.其他情況按情節判斷。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二條懲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承包指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

          第五條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六條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征得酒店工會同意方可辦理。

          第七條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及工會申訴的權利。

          第八條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人事部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第九條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第三章獎勵

          第十條獎勵的方法有經濟獎勵與行政獎勵兩種:

          (一)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二)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第十一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2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全年累計五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嘉獎通報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貫忠于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其他對酒店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第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全年累計三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并通報全酒店。

          (一)維護酒店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二)全年累計獲嘉獎五次者;

          (三)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四)對維護酒店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

          (五)在生產,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的;

          第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1000元。全年累計兩次,正常之外晉升兩級工資。獎勵及獎金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頒布。

          (一)開發,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者;

          第十四條酒店對第十三條(一)款中新產品開發項目負責人,除予以記大功獎勵外,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五條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條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條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人為人力資源部,批準人為總經理。獎勵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第四章懲戒

          第十八條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檢查員工對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稱為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二)考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如果因失職而使自己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損失,稱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第十九條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

          (一)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或工資,降低工資標準。

          (二)行政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第二十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并罰款元。

          (一)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二)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經勸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第二十一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酒店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二)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但情節輕微者;

          (三)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2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損失者;

          (四)故意損壞酒店重要文件或財物者;

          第二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視情節予以辭退或開除并處罰款元。

          (一)偷盜,侵占同事或酒店財物經查事實者;

          (二)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

          (三)在酒店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四)造謠惑眾詆毀酒店形象者;

          (五)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酒店同類業務者;

          (六)在職期間負有刑事處分者;

          (七)偽造或變造或盜用酒店印信嚴重損害酒店權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構成犯罪者;

          (九)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者。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6

          為確保酒店員工對客提供優質服務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員工獎罰細則。本細則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則,確保獎懲分明,以改善員工品行及工作表現,并允許員工有自我陳述的權利。

          一、獎勵

          (一)獎勵細則:

          1、嘉獎(獎勵人民幣50元)

          (1)、提出開源節流、提出有利酒店發展的合理化建議,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現較好,在本部門起到表率作用者;

          (3)、節約酒店資源,制止浪費,為酒店挽回巨大損失,事跡突出者;

          (4)、推銷成績突出,為部門創造佳績者;

          (5)、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為本部門爭得榮譽者;

          (6)、服務熱情,團結同事,綜合成績優異,被評為季度優秀員工者;

          2、記小功(獎勵人民幣100元)

          (1)優質服務或拾金不昧(視情況而定)為酒店爭得社會榮譽者;

          (2)及時發現事故苗頭,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遇有緊急事故,勇于負責,舉措得宜者;

          (4)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經查證屬實者;

          (5)被評為季度優秀班組,帶領班次獲得集體榮譽者;

          3、記大功(獎勵人民幣150元)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經濟效益有較大貢獻者;

          (3)見義勇為、保護國家、酒店、客人生命財產安全者;

          (4)參加對外活動表現優異,為酒店爭得榮譽者;

          (5)在酒店開展的各項活動,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

          (6)積極拓展業務市場,業績顯著者;

          (7)維護財務紀律,制止貪污挪用公款行為,或其他營私舞弊行為,使公司避免較大的經濟損失的;

          (8)與上述性質相同的其他行為;

          4、晉薪、晉職(獎勵人民幣200元)

          (1)工作表現一貫優秀,為公司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2)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者;

          (3)對酒店有特殊貢獻,足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評為季度優秀部門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眾利益,有具體事實的部門和個人,均可申報獲得上述各項嘉獎;

          (二)審批程序

          1、由部門主管并以書面形式呈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表彰、獎勵。

          2、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薪、晉職先由各部門呈報事跡,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對事實進行查證并提出獎勵意見,經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三)獎勵原則

          應從員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進行考量,要求有具體事例,寧缺毋濫,嚴禁搞平均主義。

          二、處罰

          (一)、處罰細則

          (1)、組織紀律類

          1-1工作時間唱歌。(10元)

          1-3工作時間未經允許接、傳、打私人電話。(10元)

          1-3工作時間睡覺。(20元)

          1-4工作時間吃零食。(10元)

          1-5工作崗位上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時間看書、看報、聽音樂、看電視。(20元)

          1-7工作時間聚堆聊天,(10元)跨部門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下棋、打牌。(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9未經上級批準,離開工作崗位。(20元)

          1-10私自帶親朋好友在酒店參觀或將非本部門員工帶入工作場所。(10元)

          1-11當班時間未經允許會客或不在酒店規定地點會客。(10-20元)

          1-12帶情緒上崗。(10-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3攜帶私人提包、傳呼、手機、香煙等與工作無關之物進入工作場所。(10-20元)

          1-14未經允許班前、班中喝酒或帶酒意上崗。(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5不按規定回復傳呼,不接聽電話。(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級越級指揮工作,下級越級請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從分配和管理或消極怠工,(20-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18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19推諉、抵抗、變相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20不接受檢查、態度惡劣。(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21對酒店規定、處理有意見,不通過組織反映,妄加評論,(2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糾纏取鬧。(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22隱瞞過失、知情不報、欺上瞞下、為過失者包庇、打圓場。(3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3弄虛作假。(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

          1-24參加會議傳呼機、手機不定在振動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參加酒店舉辦的各種會議、學習及其它集體活動。(10~20元)

          1-26參加酒店集體活動,不顧大局,不聽指揮,不服從管理。(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7集體活動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8參加酒店集體活動有失態形為。(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29擾亂會議秩序。(20~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辭退~開除)

          1-30在宿舍內打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經批準著裝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員工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停留、住店員工下班后無故在工作崗位或營業場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廂內看電視、不按規定使用客用電梯設施設備。(10~20元)

          1-34帶有酒意在酒店內閑逛。(50元,情節嚴重停職檢查)

          1-35私自帶外人進包廂看電視、洗澡、留宿。(視情節給予辭退~開除)

          1-36就餐時間過長,超過規定時間。(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帶領親友在員工餐廳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內烹制個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飲料。(50元)

          1-40亂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帶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帶親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員工夜間外出不登記,(10元)。未經允許不按時歸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帶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內喝酒。(30元)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7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俑嬲]:罰款5~50元;

          ②警告:罰款100~200元;

         、坜o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偻▓蟊頁P:獎金50~100元;

          ②嘉獎:獎金150~300元;

         、蹠x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并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于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訴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不遵守酒店著裝規定;

          11)上下班不按時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游逛;

          14)違反酒店制度規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衛生習慣;

          18)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衛生;

          19)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餐廳等);

          20)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1)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2)工作時干私活;

          23)管理干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4)管理干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5)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由于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未經酒店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未經許可,擅自或帶外來人員在客房內過夜的或使用酒店設施設備。(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樓層房卡或工作間鑰匙;

          7)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浪費酒店財物,如紙張,易耗品等;

          9)制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閑言碎語;

          10)未經管理人員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違反或拒絕接受酒店領班以上領導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參加酒店有關部門規定的活動;

          14)違反國家或酒店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5)為其他員工簽到;

          16)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財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欺騙或騷擾客人;

          6)未經許可復制酒店鑰匙;

          7)未經酒店許可受雇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拾遺不交,據為已有,情節較嚴重,如現金等;

          11)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沖突;

          12)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3)偷竊行為;

          14)騷擾、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員工;

          15)斗毆或慫恿打架斗毆;

          16)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7)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8)由于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注: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酒店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由于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拾金不昧;

          4)連續四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積極參加部門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帶領其他員工共同進步的;

          7)為維護社會公德和酒店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獎

          1)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證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采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酒店的事件的;

          3)見義勇為且為酒店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4個月內連續3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5)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晉級

          1)發現事故苗頭或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為酒店挽回重大損失的;

          2) 1年內連續多次以上受到表揚及嘉獎的;

          3)服務技能優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賓客多次表揚或事跡突出的;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8

          考評制度

          為規范完善我廠的規章制度,培養和建設一支具有良好素質和敬業精神的企業團隊,特制定本考評制度。本守則也是評價員工表現的依據和標準,大家應自覺遵守。

          一、工作職責和服務態度考核

          1.修理工班組(按車間班組制為單位進行考核):

          1)聽從辦公室人員調度,同一個工作安排不超過兩次,中午和晚上有維修加班的積極不推脫。(當月應得總工資的

          2.5%作為考核)

          2)電話24小時開機并保持暢通,急救任務隨叫隨到,不推遲,(當月應得總工資的2.5%作為考核)

          3)應修車輛竣工后認真檢查,客戶滿意,出廠后無返修。(當月應得總工資的2.5%作為考核)

          4)工作服務態度好,不與客戶發生爭吵,無客戶投訴,回訪客戶滿意。(當月應得總工資的2.5%作為考核)

          2.辦公室人員(按個人為單位進行考核):

          1)工作服務態度好,不與客戶發生爭吵,無客戶投訴,回訪客戶滿意。(當月應得總工資的2.5%作為考核)

          二、行為規范考評:

          1.全體員工實行統一著裝,掛牌上崗,凡違犯者每次罰款10元。

          2.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隨意請假、曠工及擅離工

          作崗位,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上班時間:8:00——18:00、下午13:30——18:00、值班人員上班時間全天24小時不離崗)

          3.有事必須請假(原則上每人每月允許兩天帶薪假)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相關領導請假,特殊急事除外,兩天以內由車間經理審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分管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不上班者以曠工處罰。一個月內曠工2天者扣半個月工資,曠工三天者扣一個月的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辭退,對當月出滿勤的人員實行獎勵制度,學員獎30/月,辦公室

          及維修人員獎40/月,車間經理(含負責人)獎50/月。

          4.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過公司規定的,按缺勤天數扣發應得工資。

          5.上班時間不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發工資20元(比如:上班期間喝酒、賭博、看電視,玩手機等)

          6.凡在公司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發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由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7.嚴禁吃、喝、卡、拿客戶錢物,每次罰款200元。

          8.凡出現違法、違章、違規有損公司形象聲譽的行為,并造成極壞影響的一律予以開除。

          9.尊重客戶一切以客戶服務,凡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評教育,罰款100元,超過三次者,予以開除。

          10.嚴禁個人對外承修車輛,撈取好處費,每發現一次扣發工資200元。

          三、環境公共衛生考評:

          由辦公室值班人員每天上班期間不分時段進行考核打分,打分實行三個等級分別為優、良、差,考評成績在月末進行總結,本負責小組連續3次差評的扣100元,一個月內無1個優的扣50元,一個月全優的`獎50元。

          1.修理車間衛生,由當日上班人員負責(具體負責人:當日修理車間值班組長)。

          “優”評分標準:

         、僬蹞Q下來的廢舊配件按要求及時放回規定的位置,不亂丟亂扔,擺放整齊。

          ②工具箱柜擺放整齊、工具分類存放,不用工具不能出現在車間地面。

         、圮囬g地面、維修臺干凈、整潔,維修車輛開走后及時清理地面保持地面干凈。

          “良”評分標準:有任意一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差”評分標準:有任意兩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2.辦公室衛生,由當日值班人員負責(文員辦公室、材料室由本室上班人員自行打掃。)

          “優”評分標準:

          ①辦公桌面干凈整潔無灰塵。

         、诘孛娲驋吒蓛魺o紙宵、煙頭、泥土等及時清理垃圾桶無裝滿

          遺漏現象。

         、坜k公電腦及電腦外設保持干凈,無灰塵。

          “良”評分標準:有任意一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差”評分標準:有任意兩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3.維修車上二樓維修間樓梯及廁所衛生,由維修車間保安負責。 “優”評分標準:

         、俚孛娓蓛魺o紙宵、泥土、煙頭等多余垃圾。

         、趲凹皶r清理干凈

          ③廁所內墻群無灰塵、泥土及蜘蛛網等

          “良”評分標準:有任意一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差”評分標準:有任意兩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3.停車場、洗車場衛生,由停車場及洗車工負責。

          “優”評分標準:地面干凈無紙宵、泥土、煙頭等其它垃圾。 “良”評分標準:有任意一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安睢痹u分標準:有任意兩項不符合“優”的評分標準。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9

          一、目的`:

          為確保產品質量,嚴肅紀律,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生產作業人員。

          三、制定原則: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獎罰分明。

          四、制度內容:

          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進行嘉獎一次。

          1.1對生產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實效者。

          1.2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1.3 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有相當成效者。

          1.4節省原物料和廢物回收利用有顯著成效者。

          1.5其它各項表現優良者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給予懲處。

          2.1未佩戴工作證,工作服裝穿戴不整齊,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遲到、早退一次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3在生產區域吸煙、進食者,每次罰款500元。

          2.4不服從主管領導,與他人嬉戲打鬧、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人次罰款100元。

          2.5擅自離崗、睡覺者,每次罰款100元。

          2.6嚴禁跨越或坐在機器設備任何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違者,每次罰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鬧事或影響工作者,罰款500元。態度不好或一月累計兩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務當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計加班費,任務

          未完成強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動離職處理。

          2.9攜帶違禁品或浪費原物料者,每次罰款500元。

          2.10車間衛生清潔不徹底,工器具擺放不整齊,5元/人/次。

          2.11未及時關閉水、電、氣、汽等能源閥門開關及門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導致產品大批量或機器設備發生異常者,每次罰款100元。

          2.13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擅自外出者,罰款50元或記曠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職或督導不利,導致產品出現質量異常者,每次罰款50元。

          2.15亂丟垃圾雜物,隨地吐痰者,每次罰款50元。

          2.16故意破壞、丟棄公共財產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惡劣者,給予開除處分。

          五、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公司規范制度為準則。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相關文章:

        優秀員工獎懲制度10-18

        獎懲制度10-14

        公司的獎懲制度08-14

        保安獎懲制度08-16

        車間獎懲制度08-16

        醫院獎懲制度08-13

        酒店獎懲制度08-21

        安全獎懲制度08-14

        餐飲獎懲制度08-02

        倉庫獎懲制度01-12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1. <tt id="5hhch"><source id="5hhch"></source></tt>
          1. <xmp id="5hhch"></xmp>

        2. <xmp id="5hhch"><rt id="5hhch"></rt></xmp>

          <rp id="5hhch"></rp>
              <dfn id="5hhch"></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