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管理辦法(4篇)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3
1.目的
為規范和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xx科技有限公司。
3.權責
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人員的日常考勤管理、請假、出差等事項的審核工作。
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制度的修訂、解釋、執行、監督及考勤統計、匯總等工作。
總經辦:負責部門中層人員或一般人員三天及以上的請假的審批工作。
4.工作時間
公司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制度: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周六:上午9:00-11:30為部門內部的總結、交流、學習或公司培訓。
公司各分、子公司或特殊崗位人員,結合實際情況可自行制定工作時間,經總經辦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
5.考勤規定
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紙質卡和指紋識別系統,統稱為打卡系統)
公司(除總經辦成員或特批人員外)其他員工按規定時間打卡上下班;
員工每天打兩次卡,即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一次,如中途請假或提前下班的也須打卡。
員工上下班忘記打卡,應及時填寫《未打卡說明單》注明原因并由部門負責人簽批。一個月最多簽批3次,超過3次按每次扣10元執行。因遲到而以簽卡的形式作弊者,簽卡無效,并通報批評。
遲到、早退
因個人原因在工作時間開始后未到崗者為遲到;
工作時間未結束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缺勤半天處理;
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含)以上按缺勤1天處理。
曠工
未經批準擅自休假者,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視為曠工。
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4天者視為嚴重違紀。
曠工以員工個人日工資額兩倍扣款;
加班
公司提倡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員工利用休息或假日完成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工作,是正常的職務行為。
加班必須嚴格控制,所有加班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卡》,由主管領導核準,并交行政部核實。行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及考勤卡進行監督管理。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計入加班。
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時間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時間不足1小時者不予計算加班。
休息日、節假日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會議、集體活動或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及因公差旅期間不計為加班。
員工加班以折算調休為首選,經主管領導確認的加班時間可計調休。一般員工的加班除首選調休外,可選擇核算加班費。加班費計算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進行。
調休
有調休的可抵消病、事假等。申請調休須辦理調休手續,填寫《調休申請單》。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可調整員工調休時間。
請假與調休以最短2小時計算,凡月累計8小時按1天計算,以此類推;
各部當年的加班調休在當年有效,不跨年度休假,如無法調休的在當年12月底前自動失效。
出差
超過1天的長途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批準,交行政部備案。深圳市內短時間或臨時出差須知會部門負責人同意;
長途出差人員返回后須于第一時間到行政部填寫返回時間;
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須由總經理核準。其他員工出差由部門負責人核準。
請(休)假管理
法定假日:按照國家規定,法定公休假為: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以上節假日為有薪假。
婚假:在公司工作滿試用期之正式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人員(男滿25歲,女滿23歲,初婚)增加婚假10天(需出具有效結婚證明,并在3個月內提出休假申請。如有特殊情況公司無法安排休假的可適當延后時間)。
喪假:公司正式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身亡,或配偶父母身亡,可給予3天喪假(不包含往返行程的時間)。
產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方可享受)
1本公司正式女員工生育,產假90天。難產增加產假30天。實行晚育的(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休產假須提供準生證明。因產假時間較長,公司須調整或新聘人員進行工作接替,因此員工休完產假后須到行政部辦理復職手續。
2嬰兒6個月內,公司給予生育女員工每天小時的哺乳假。每天可分開上、下午安排,也可集中一起安排。(哺乳假需辦理一次性請假手續,假滿后同樣需銷假)
3公司正式員工因配偶生育,享有10天有薪陪護假(須提供準生證明)。
工傷假:工傷依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年休假:
1休假天數司齡Y(年)≤Y<55≤Y<10Y≥10有薪年假(天數)5710
2公司鼓勵員工休年假。年休假可集中或分段申請休假,最小休假單位為1天。
3當年年休假可延伸至次年的春節假期內使用完畢,因個人原因未休完之年休假過期自行清零。
病假
1員工休病假須提交區級以上醫院或社保綁定社康中心的醫療診斷證明。沒有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2病假期間工資按如下標準發放:司齡不滿2年的,計發月基本工資的60%;
滿2年不滿5年的計發70%;
滿5年計發100%。
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審批流程審批系統:分配有ERP系統賬戶的員工,日?记诩罢埣僮逧RP系統的.審批流程;
沒有ERP系統的員工走紙質審批流程。對突發的、緊急的、臨時性的、短期的(不超過4小時)的請假,可以通過郵件、微信或短信等快捷方式報主管領導批準。
請假審批
一般員工: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批;
3天及以上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辦審批。
部門經理:請假須經部門負責人、總經辦批準。
副總經理:1天以上須知會總經理。
核實及備案
對于婚假、產假、病假、陪護假、工傷假等,除要走正常審批流程外,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件,到行政部核實和備案。上述假期連續性計算,包含期間的公休假日天數。期滿后返回公司上班時,須第一時間到行政部銷假。因特殊情況沒有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后要補辦手續。
超過3天的請假,需要提前3天走審批流程,在審批時需要確定工作的臨時接替人。
所有的假沒有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附則
本制度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將來可視情況做補充、修改。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改。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和維持公司良好的生產秩序和勞動紀律,樹立員工嚴謹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工作狀態,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法律依據。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所稱員工是指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在崗人員,在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員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紀律的管理部門,負責對員工考勤紀律的總體統計、管理和考核。
第五條 各部室和分公司是員工考勤的日常管理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日?记诠芾,按要求逐日做好考勤記錄,并交人力資源部匯總。
第三章 請假程序及批準權限
第六條 公司領導請假由辦公室按市公司領導干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
第七條 公司中干請假程序。部室或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請假,須先向分管領導請假,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休假前須明確其請假期間的部門或分公司臨時負責人;部門副職負責人請假,須先向部室或分公司正職負責人請假,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一般員工請假程序。一天以內的,由班組長批準;兩天以內的,由部室、分公司負責人批準,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三天及以上的,由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公司中干和一般員工辦理上述請假程序時,須本人親自辦理并填寫員工請(休)假審批表,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本人確實不便辦理手續的,必須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第十條 員工假期期滿后,須按管理權限,向批準該假期的相關部門及時履行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章 員工作息時間和加班管理
第十一條 員工根據工作崗位分為標準工時制和非標準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作息時間按國家規定執行;非標準工時制包括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作息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節。
第十二條 每個崗位具體實行的作息時間以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如遇公司作息時間調整,則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員工崗位發生變化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員工勞動合同變更手續,再次明確崗位作息時間。
第十三條 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的部門,應事先提交《加班申請表》并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據此進行加班工資造發,未按規定程序履行加班手續的均視為無效加班。
第十四條 節日值班人員以公司辦公室有關值班通知為準。
第十五條 員工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的加班一律不支付加班工資,由部門或分公司負責人安排補休;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發生的加(值)班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章 假別及假期待遇
第十六條 事假。員工因個人事務需離崗辦理,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事假超過半天者,停發休假期間的工資。當月請事假累計達4個工作日的,每個工作日計扣月績效獎金的10%;5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停發當月績效獎金;季度累計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計扣當年10%的年終獎。
第十七條 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員工患病需停工治療或休息的,應憑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病歷和休息證明,并按請假程序經批準后方能休假。
第十八條 病假待遇。員工當月內請病假累計3-5天者計扣當月績效獎獎金的10%;累計6-10天者計扣30%;10天以上者停發當月績效獎金。
員工患病停工治療休息在六個月以內的,其醫療期病假月工資為:
。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75%發放;
。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85%發放;
(3)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月基薪的95%發放;
。4)連續工齡滿3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月基薪的100%發放。
員工患病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上的`病假工資在上款規定的基礎上再降低20%,并且停止享受企業年金。全國勞動模范、省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或曾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九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含職業病)需要停工治療或休息者,應憑勞動局的工傷證明、醫院證明,按停工留薪期相關規定休假。
停工留薪期滿或工傷治療終結時,根據醫院原始資料及相關的勞動能力鑒**論,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復工手續。
工傷員工在停工期內工資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公司各類績效獎不予享受。本規定前發生的工傷,按原相關協議履行。
第二十條 婚假;榧偌倨跒5個工作日,如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再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再婚婚假為5個工作日;榧購膯T工領到結婚證書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婚假期間不計扣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生育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喪假。員工本人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的,在填寫請假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給假5天,喪假期間不計扣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年休假。公司在崗員工,連續工齡滿1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具體標準為:
(1)員工參加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2)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3)工作滿20年的,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4)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省部級勞動模范(包括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待遇者),不論參加工作年限長短,均可享受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第二十四條 年休假申請程序和要求。每年年底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員工當年年休假天數的核定并通知各部門和分公司,由各部門和分公司負責人在確保不影響工作和生產的前提下,制定本部門和分公司員工年休假計劃。
年休假實行公司安排和員工自愿申請兩種形式,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工作間歇期或工程間歇期安排員工休假。如本人不同意在安排的休假時間內休息,視為自動放棄當年的年休假。
員工申請年休假須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審批表》,完善相關手續并獲得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將根據考勤情況監督年休假計劃的執行。
第二十五條 員工申請事假或病假時,應先用當年未休完的年休假進行抵消,請假天數不夠抵消的,再按事假或病假相關規定辦理。員工年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薪酬待遇不變。
第六章 違紀處理
第二十六條 員工違紀分為嚴重違紀和一般違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屬于嚴重違紀:
。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離崗和其它違紀累計超過3次的;
。2)曠工3天及以上的;
。3)在辦公或工作區域內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響的;
。4)以暴力或兇器威脅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
(5)帶頭滋事或煽動他人滋事,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秩序的;
。6)因違反公司紀律,給公司形象造成嚴重影響或造成公司1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7)作為考勤紀律的監督者、記錄者或執行者,對考勤弄虛作假,一年內累計出現3次及以上的;
(8)觸犯刑法的。
第二十七條 對嚴重違紀的處罰。員工出現一次嚴重違紀的,將計扣員工3個月績效獎金;情節嚴重的,除計扣3個月績效獎金外,還將計扣當年全部年終獎;情節特別嚴重或影響特別惡劣的,將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八條 一般違紀及處罰。未構成嚴重違紀的為一般違紀,包括遲到、早退、離崗、曠工和其它違紀等,對一般違紀的處罰如下:
。1)員工出現遲到、早退、離崗或其它違紀的,按50元/次予以考核;
。2)員工曠工1天的,計扣半月績效獎金;
。3)員工曠工2天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計扣一個月績效獎金;
。4)作為考勤紀律的監督者、記錄者或執行者,對考勤弄虛作假,出現一次計扣1個月績效獎金。
第二十九條 遲到、早退的時間界定適用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實行非標準工時制的項目生產人員由各分公司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根據國家或重慶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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