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制度【匯編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獎懲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獎懲制度1
一、 獎罰目的
為更好地適應公司的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勵員工的敬業愛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為質量補充制度。
二、獎罰范圍
本車間所屬員工
三、 執行權限
當事人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級
四、 獎罰流程
具體獎罰事情發生后24小時內,由崗位直接上司、車間主任、生產經理,依據情節輕重及實施權限填寫員工動態表,交當事人簽名確認,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審核生效,并記入員工檔案。
五、 獎罰標準
、 所有獎罰均用百分考核分數體現,每位員工每月都享有100分底線,即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百分考核+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獎分在現有的100分底線上累積,罰分在現有的100分底線上逐減,獎分與罰分相同時則相互抵消。
② 說明:一般違規是指偶發性,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附合要求及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程度輕微不合格;嚴重違規是指明知故犯,故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造成惡劣影響,實際損害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
帶影響的結果。
六、 懲罰依據
所有員工有故意破壞生產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 1. 107 A:所有原材料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領用,發現一次私自領用,扣當事人1分。
B:所生產的107膠桶內有異物、雜質,發現一次扣當班全體人員每人2分。
C:所生產的107膠標識不清,發現一次扣當班全體人員每人1分。 D:所生產的107膠混放,發現一次扣當班全體人員每人1分。 E:所生產的107膠粘度不符合要求,不在公差范圍內之中,發現一次扣1分(特殊原因除外,由技術檢驗員確認)
F:所生產的107膠冷卻后必須加蓋,蓋子必須干凈,違反一次扣當班全體人員1分。
G:對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規定,發現一次扣班長及當事人5分。 H:對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及班長2分。 I:所有生產記錄必須字跡清晰、完整,違反一次扣當事人1分。
2. 基料
A對于不合格原料須經上級主管,報請技術部批準后方可領用,凡私自領用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B:對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規定,發現一次扣當班班長及當事人5分。
C:所生產的基料內發現有異物、雜質,發現一次扣當事人2分。 D:所生產的基料標識不清,發現一次扣當班全體人員每人1分。 E:所生產的基料混放,發現一次扣當事人當班全體人員每人1分。 F:對于不合格品流入道的,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及班長2分。
G:所有生產記錄必須字跡清晰、完整,違反一次扣當事人1分。
3. 三輥機
A:所研磨的基料必須經目測必須無顆粒異物,發現一次扣當事人2分。
B:對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規定,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分。
C:所研磨后的基料必須加蓋,蓋子必須清潔,違反一次扣當事人1分。
D:所研磨后基料標識不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E:所研磨后基料混放,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F:對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G:所有生產記錄字跡要寫清晰、完整,違反一次扣當事人1分。
4. 制膠
A:對于不合格基料禁止領用,凡凡私自領用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B:對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規定,發現一次扣班長及當事人5分。 C:對于所生產的膠與所加工的交聯劑不等,及領用的O料不等的,扣當事人及班長2分。
D:所生產的膠標識不清,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F:所生產的膠內有異物雜質,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及班長1分。
G:所生產的膠沒有密封包裝或沒有加蓋,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H:對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發現一次扣班長2分。
I:所有生產記錄必須字跡要寫清晰、完整,違反一次扣當事人1分。
5. 分裝
A:對于不合格品禁止領用,凡私自領用者一次扣2分。
B:對于違反操作規程、工藝規定,發現一次扣當事人及班長5分。 C:發現一次噴碼與紙箱批號以及膠漿不符的,一次扣當事人1分。 D:發現一次所接(克數)與實際克數不在公差范圍的一次扣1分。 F:所生產的產品標識不清,一次扣當事人1分。
G:所生產的產品混放,一次扣當事人1分。
H:所生產的不合格品禁止入庫,發現一次扣班長2分。
I:所有生產記錄必須字跡清晰、完整,違反一次扣當事人1分。
七、獎勵依據
1.對于在工作中連續1個月表現良好,沒有發生一起質量事故,未被扣分數,獎勵1分,2個月2分,三個月3分,以次類推。
2.對于在工作中揭發檢舉違規現象,監督上道產品得力之人,經查屬實,獎勵1分。
3.對于在工作流程或在質量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書面形式),被采納并成效者獎勵2分。
4.在工作中勇于創新,主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實效者獎勵2分。
5.對于在整班組中連續一個月沒有一個人被扣分的,整班每人獎勵1分,班長獎勵2分。
八、員工申訴途徑
若員工對所處理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事發當日對獎罰實施人提出申訴。若申訴未達成一直意見,則向上級部門申請。在規定時間(處理后半天內)未提出申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通知單強制生效。
九、若獎罰實施者存在包庇屬下過失或者不公正的獎罰行為,經上級查證,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50-200元。
十、本制度將附公司其他規章制度一并實施并不斷完善本制度,請各位員工熟知并遵守。
十一、本規定由辦公室協助生產部特制訂本規定,解析權由生產部決定和執行。
十二、本制度20xx年10月12日生效并執行
總經理簽名;
年 月 日
員工獎懲制度2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2.1.1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2.1.2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2.1.3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2.1.4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2.1.5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2.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2.2.3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2.2.4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2.2.5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2.2.6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員工獎懲制度3
1、全月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其他違章紀錄并圓滿完
成任務者,發獎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務標準如下:
工作服干凈并佩帶胸卡;
地面干凈:無水跡、無污跡、無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塵;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
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
廁所內的糞便不得留超十分鐘,小便池內不得有尿銹;
無違章紀錄。
以上七條標準,公司領導和領班員必須嚴格檢查登記,并作為每月發放工資和獎金的依據,如有虛報,扣除領班全部獎金后撤職!
2、提合理化建議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領導和顧客好評及受到新聞單位公開表揚、拾金不昧等,視情給與不同的獎勵;
3、白天干戶外單項活兒按正常出勤計算,趕上用餐時間每人補助餐費五元;高空作業人員的工資應在原平均日工資的基礎上加至與聘請施工人員日薪平等的水平;
4、領班員以上的`管理人員要認真聽取各方建議或問題反映并及時予以答復解決,發現拒絕一次,扣發本月獎金五十元,發現兩次扣發全部獎金解除職務;
5、除上級領導主動了解或本部門領導不予答復外,越級向上反映問題打亂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員,每次扣獎金二十元;
6、不服從領導而無理取鬧者只發基本工資立即開除!
7、所負責衛生區域沒完成七條標準中任一項,每次扣獎金十元;只要甲方因衛生問題口頭或書面向公司領導提出警告一次,經公司查證屬實,當事責任人當月無獎金,并扣除主管和領班員當月獎金的百分之三十;
本點警告兩次,領班員和主管均無獎金;警告三次,撤換領班員并扣發主管兩個月的獎金;同一責任員工連續受到甲方兩次警告者,當月無工資并開除!
8、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影響者,追回經濟損失、只發基本工資予以辭退!
9、在員工中散布不良影響、挑撥離間、拉幫結伙、打架罵人影響團結者,發現一次罰款一百元,發現兩次予以開除;
10、工作時間舉止不雅、工作中偷懶;瑳]發現一次罰款二十元;
11、不許私自變賣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調換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兒,違反任何一項,除追回經濟損失外,當月只發基本工資,是領班的撤銷其領班職務;
12、公司所有人員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否則當月只發基本工資;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應提前聲明是否續簽,否則以自辭對待;當月違章三次者,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凡是違章被辭者,只發當月出勤天數的基本工資;
13、凡是丟點后留在甲方干的人員當月只發基本工資,押金一律不退!
14、工作服只收成本費后歸個人,胸卡不收押金,但丟失后,由當事人賠償五十元;
員工獎懲制度4
一、基本制度和成員要求
1、嚴格考勤,勵志社成立后至少每周舉行一次例會,參會者應提前五分周到場到工作人員處簽到,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曠會。
2、例會以討論為主要開展方式,堅持民主,認真廣泛的聽取每位社員意見或建議,望大家積極發言。
3、勵志社組織外出采風時,成員必須嚴格聽從社團干部的統一安排。
4、勵志社全體成員要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自覺遵守社會道德規范,和校紀校規。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開展活動,在校內不得進行宗教活動(包括傳教、發展成員、做禮拜等)。
5、如有校內或校外的.演出任務,要認真對待,力求演出高質量的節目。
6、勵志社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校規校紀以及服從社團組織人員的組織領導。一經發現違反校紀現象,立即勸退。
7、勵志社成員之間,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同進步,充分發揮主人翁意識和主觀能動性。
8、勵志社全體成員都應有一顆熱愛戲劇文化和社團生活的心。
9、勵志社全體成員必須認真參與社團例會,積極履行社團工作職能,如有活動,活動道具要妥善保管,不得胡亂破壞或丟棄,保持社團活動地點的整潔、干凈。
10、勵志社全體成員應善于傾聽各種意見,密切團結廣大同學,實事求是,要有進取精神。
11、勵志社全體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擔社團工作。
12、勵志社成員應認真、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練習任務。
13、勵志社成員不得擅自把非社團成員帶入社團參加活動。
14、參加社團活動時必須嚴格聽從老師或社長有關負責人的安排,不得隨意講話,走動,破壞會議紀律。
二、請假和獎懲制度
1、若有事必須向正副社長請假或向其所在的部門部長請假,再由部長向上遞交請假者名單。凡不請假,無故缺席社團活動三次以上者,將給以除名。
2、社長根據社員表現采取一定的措施,勵志社對社團貢獻突出的成員將予以獎勵及表揚。
附則
1、全體社團成員都應該遵守本規定,維護學校和社團秩序。
(注:若有成員違反以上條例,社團社長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對該社團成員作出適當的處理)
2、本規定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屬社團社長。
3、前一任社長有權對現任社長(當屆接班人)提出建議和彈劾現任社長(僅一次機會)重新選舉新社長。
(制度暫定如上,如需修改另行通知)
員工獎懲制度5
一、目的:為確保產品質量,嚴肅紀律,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生產作業人員。
三、制定原則: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獎罰分明。
四、制度內容:
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進行嘉獎一次。
1.1對生產工作有重大拓展革新具有實效者。
1.2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1.3 領導有方,使生產工作順利有相當成效者。
1.4節省原物料和廢物回收利用有顯著成效者。
1.5其它各項表現優良者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給予懲處。
2.1未佩戴工作證,工作服裝穿戴不整齊,每人次5元。
2.2上下班,遲到、早退一次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3在生產區域吸煙、進食者,每次罰款500元。
2.4不服從主管領導,與他人嬉戲打鬧、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人次罰款100元。
2.5擅自離崗、睡覺者,每次罰款100元。
2.6嚴禁跨越或坐在機器設備任何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違者,每次罰款200元。
2.7酒后上班鬧事或影響工作者,罰款500元。態度不好或一月累計兩次者予以解雇。
2.8工作任務當日未完成不能下班,直至完成。加班不計加班費,任務
未完成強走者,每次100元或做自動離職處理。
2.9攜帶違禁品或浪費原物料者,每次罰款500元。
2.10車間衛生清潔不徹底,工器具擺放不整齊,5元/人/次。
2.11未及時關閉水、電、氣、汽等能源閥門開關及門窗者,5元/人/次。
2.12未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導致產品大批量或機器設備發生異常者,每次罰款100元。
2.13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擅自外出者,罰款50元或記曠工一次。
2.14由于工作失職或督導不利,導致產品出現質量異常者,每次罰款50元。
2.15亂丟垃圾雜物,隨地吐痰者,每次罰款50元。
2.16故意破壞、丟棄公共財產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惡劣者,給予開除處分。
五、本制度未盡事項以公司規范制度為準則。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獎懲制度6
(一)目標:加強師德師風的教育、規范管理、不斷提高保育員工作積極性、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
。ǘ┍S龁T除基本工資外、另每月有如下獎項:考核獎100元、全勤獎50元、幼兒出勤補貼(按當月幼兒實際出勤率計算)、幼兒園超員補貼(按幼兒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幼兒園保險補貼(在園工作滿三個月方可享受此待遇),幼兒園工齡工資補貼(在園工作滿一年,方可享受)。
。ㄈ┤缃處熯`反工作紀律、教學質量達不到,應從以上考核工資中扣除,如當月考核獎全被扣除,視為自動離職,并不補發半月工資。
懲罰制度
一、工作紀律
(要求:滿勤。服從工作分配,堅守工作。)
1、遲到或早退
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兩次扣20元;三次扣50元,并扣除全勤獎;第四次扣100元,并扣除全勤獎;第五次視為自動離職,并不補發半月工資;學期累積遲早或早退8次,視為自動離職,并不補發半月工資。
2、請假制度
。1)學期事假請假不超過4天,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教師請假一天扣除55元,并扣除當月全勤獎,將不得享受學期末的全勤獎。
(2)請假須向園長遞交書面請假條,須經園長批準方可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情況特殊,可電話向園長請假,并請其他同事幫寫請假條的,缺假條扣10元。
(3)曠工一天扣80元,兩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并不補發半月工資。
3、操行紀律
。1)上課時間打電話聊天扣10元
(2)當班時間串班扣10元
。3)上班時間干私活、吃東西扣10元
。4)浪費用電或用水一次扣10元
。5)班級無人員留守時,人離開未關燈或空調扣10元
。9)放學后未關燈、未關水、未關窗、未關教室電器扣20元
。10)在廚房內用餐的扣30元
(11)拿幼兒餐具用餐的扣50元
(12)私自占用公有物品,占用幼兒用品的扣50元
。13)在未經園長批準,未簽到、簽退一次扣5元
二、師德師風:
1、教師著裝應符合教師著裝規范、不能穿奇裝異服、不穿露臍裝、不能穿吊帶、早操、活動期間不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10元。
2、頭發不能全批,必須扎起來扣10元。
3、不講普通話一次扣10元。
4、對孩子態度不好,語言帶有侮辱性扣10元。
5、、對家長及幼兒缺乏禮貌扣10元。
6、打罵幼兒,經查實情況屬實一次,視為自動離職,并不補發半月工資。
7、在教室夾二郎腿、坐桌子扣10元。
8、吃幼兒食物,發現一次扣10元。
9、言談不文明扣10元。
10、被家長投訴一次,經查實情況屬實扣10元。
三、學習培訓情況
。ㄒ螅焊黝悓W習不缺席,不遲到,人到心到,認真筆記。)
1、遲到一次扣10元。
2、缺席一次扣20元。
3、外出培訓未按時上交培訓心得扣10元。
4、學習時干私活的扣10元。
四、幼兒出勤
1出勤率:月累計平均數
小小班未到達70%小班未達到75%。
中班未到達80%大班未到達85%扣10元。
2、幼兒當天未到,教師在中午前未詢問家長扣10元。
3、未打幼兒考勤的扣10元。
五、集體協作
。ㄒ螅宏P心集體。相互協作。同事間配合密切)
1、不服從安排,拒絕做份外事一次扣20元
2、不能完成當日或臨時分配的任務扣10元
3、能完成當日或臨時分配的`任務但情緒消極或不配合、不主動扣10元
4、與同事發生爭執。搬弄是非。惡語傷人扣50元
5、傳播流言、詆毀幼兒園名譽扣100元
六、工作質量
。ㄒ螅喊磿r按量完成各項常規工作)
1、班上教師采取不同的形式了解幼兒情況,并做好記錄,如家長反映教師未經常了解幼兒情況一次扣10元。
2、老師按時組織或協調組織活動,不按時早操,盥洗、開餐、開點心等環節,發現一次扣20元。
3、配合保育員做好午睡前和午睡后的工作,不提醒,不督促、檢查、不幫助兒童脫穿衣服,幼兒尿床不及時處理,不勤巡視者,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園一日活動環節組織不認真一次扣10元。
5、幼兒園主題墻未及時更換扣20元。
6、家長園地未及時更換扣20元。
7、班級物品保管不妥,造成損失,由當班教師按折舊價值賠償。(正常損耗除外。遺失或人為損壞1年80%,2年70%,3年50%)
七、情況
(要求:安全意識強,無安全事故發生)
1、教師需對班級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班級物品所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因教師脫崗或失職造成的一般事故(破皮、抓傷、咬傷、摔傷、流血等)扣10元。
2、因教師脫崗或失職造成的惡性事故,當班教師負責所有醫藥費用,視其情節追究法律責任。
3、家長無接送卡接幼兒,并不給于登記的扣50元。
4、放園或中途幼兒離園未按本園接送制度交接幼兒一次扣20元。
5、幼兒擅自離開教師視線,沒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扣10元。
6、離園時,幼兒擅自離園,當班教師自動離職,造成惡果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獎勵制度
1、班級教師請假,代班教師可享受頂班補貼。(補貼額度為:扣除當日工資的70%,30%作為幼兒園活動經費)
2、在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額外加班,加班補貼按8元。
員工獎懲制度7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 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10、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 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 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員工獎懲制度8
1總則
1.1為明確獎懲的考核標準、依據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工作本身的獎勵三種。
3.2.1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3.2.2行政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獎勵:授予先進員工、先進職員等稱號、職務晉升、調整合適的工作崗位、加重工作任務和擴大工作職權(特別述職)、參與某層級別的決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為通令嘉獎、獎金(獎品)、加薪、記功、記大功、職務晉升。
3.3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執行。
3.4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獎金200元,直接予以發放獎金。嘉獎通報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4.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4.3預防事故或搶修工程使正常經營不致受到較大影響者。
3.4.4增收節支1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3.4.6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3.4.7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獎金500元,直接予以發放獎金。記功通報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5.2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3.5.3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3.5.4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5.5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5.6增收節支5萬元(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者。
3.5.7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5.8維護公司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3.5.9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5.11連續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3.5.12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為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5.13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獎金1000元,直接予以發放獎金。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布。
3.6.1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3.6.3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6.4增收節支10萬元(含)以上者。
3.6.5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3.5.5款表現更為突出者。
3.6.6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列為優等者。
3.6.7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6.8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6.9經“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為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7對為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
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3.8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3.9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嘉獎單。獎勵的核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批準人為總經理。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4懲戒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3.1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工資(獎金)、減薪。
4.3.2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辭退、開除。
4.4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10元。
4.5.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5.2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廠牌者。
4.5.3在辦公場所、修理場所吸煙者。
4.5.4在車間吃東西者。
4.5.5上班時間閑聊說笑者。
4.5.6在上班時間離開辦公場所20分鐘以上,未在記事板上標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4.5.8同事間互相說臟話、粗話者。
4.5.9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參會人員遲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堆放雜物者。
4.5.14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20元。
4.6.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4.6.4本部室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者。
4.6.5部室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主管領導者。
4.6.6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員工,一周內有五人次(含)違反4.5條規定者。
4.7對具有4.5條、4.6條所列行為(4.6.7除外)的當事人,由檢查人員當場填寫員工過失單(對具有4.6.7款規定的當事人,由人事部開具懲戒通知單),當事人簽字后,檢查人員將過失單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寫(懲戒通知單)。(懲戒通知單)一式三聯,人事部留一聯,轉會計室一聯,轉當事人直接上級一聯,由當事人直接上級負責落實,知達當事人。
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并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或儀器、設備損壞,情節輕微者。
4.8.2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4.8.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級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現場工作秩序、妨礙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廠內大聲喧嘩者。
4.8.9培訓曠課,或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時間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4.8.11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費材料或不愛護公物,屬情節尚輕者。
4.8.14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4.8.15不按規定報不良或廢料者。
4.8.16涂寫墻壁、機器設備或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
4.8.17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
員工獎懲制度9
一、引言
員工獎懲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能夠對員工的行為進行激勵和約束,促使員工積極參與工作并提高工作質量。然而,如何正確使用獎懲制度,使其發揮最大的效果,卻是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本文將從員工的角度出發,總結員工在獎懲過程中的心得體會,并提出一些建議,以期為企業提供參考和借鑒。
二、獎勵和懲罰的作用及意義
1. 獎勵的作用
獎勵可以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使其更加專注于工作并提高工作質量。獎勵能夠給予員工一種成就感和滿足感,進而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和創新能力。
2. 懲罰的.作用
懲罰可以對員工的不良行為進行約束和警示,促使員工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進行改正。懲罰能夠維護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秩序,保持組織的正常運轉。
三、獎勵與懲罰的心得體會
1. 如何應對獎勵
。1)保持謙虛和感激之心:接受獎勵時,要保持謙虛和感激之心,不驕傲自滿,要明白獎勵是對自己過去工作的肯定,更要有進一步努力的動力。
。2)分享獎勵的喜悅:獎勵不僅是個人的,也是團隊的。應該與團隊成員分享獎勵的喜悅,鼓勵他們也能獲得獎勵,增強團隊凝聚力。
2. 如何應對懲罰
。1)認真反思和接受懲罰:面對懲罰時,要認真反思自己的錯誤,并接受相應的懲罰。不要抱怨和逃避,要勇敢面對并從中吸取教訓。
(2)改正錯誤并提升自己:懲罰是為了警示和促使改變,應該從懲罰中反思,改正錯誤,并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質。
四、正確看待獎懲制度
1. 不要過分依賴獎勵
獎勵是對過去工作的肯定,但不能過分依賴獎勵。應該保持對工作本身的熱愛和責任心,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2. 不要害怕懲罰
懲罰是對不良行為的約束和警示,不應該害怕懲罰。應該正確看待懲罰,從中找到問題所在,并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
五、改進自身,避免獎懲
1. 自我評估和反思
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和反思,發現自己的不足和問題,并主動改進。這樣能夠避免因錯誤行為而受到獎懲。
2. 主動溝通和學習
與領導和同事保持良好的溝通,了解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不斷學習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做到適應工作的需求。
獎懲制度對于企業管理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如何正確運用獎懲,發揮其最大的效果,則是一個需要探討和總結的問題。通過總結員工在獎懲過程中的心得體會,我們可以發現,正確對待獎勵和懲罰,改進自身,能夠更好地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和創造力,提高企業的和競爭力。因此,企業管理者應該重視獎懲制度的建立和運用,同時也要給予員工足夠的學習和發展的機會,從而實現共贏的目標。
員工獎懲制度10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于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于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范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于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跡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于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范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跡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處于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并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著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后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員工獎懲制度11
太史村衛生室門診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方法
1、在本月門診工作的員工各項很優秀,按直接或間接及醫護人員推薦或多次受員工及患者好評的獎勵方法。
2、表揚與其他業績獎勵方式相結合。
3、每天當月加發獎金50-500元。
4、在任何發放獎勵資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準,及科室負責人核實后方可發放。
二、獎勵條例
1、門診將制定以下員工有任何有于促進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規范管理,團隊建議均應予表揚者。
2、模范遵紀守法,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負責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個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內)(無遲到、早退、無曠工、無各類請假)。
4、遇有緊急以外情況,勇于負責處置,且處置得當,避免差錯事故發生,維護門診的聲譽和經濟利益者。
5、業務技能優秀,職業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懇懇,在本職工作中做出優秀成績,是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評者。
6、在領導分配的專項工作中,能主動性地開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節約經費,縮短工期者。
7、對來電咨詢的患者,并登記或通過關心詢問病情況進行溝通推薦治療技術治療者。
8、準時上午8點-下午6.30上崗服務,著裝整潔整齊。儀表端莊,主動熱情迎候病患,為微笑站立接待來就醫病患,詢問與了解病患診療?,妥善安排就醫并與醫生講明外有病患等候(擔負向導、付款、取藥送藥)。
9、門診醫護人員一個月內無竄崗閑聊、無吃零食、無看雜志、無大聲喧嘩、無亂扔 紙誚、無玩電腦游戲及其它事項等,在考勤報表中無弄虛作假者。
10、藥劑人員各項工作表現優秀、無發錯藥品,對藥品斷檔、變質、失效管理妥當,做好四查十對的規定及無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者。
11、在工作當中有責任心者,無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無推卸無延誤診治與搶救,無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無投訴無糾紛,醫護人員按二個月內無事故者。
12、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無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無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不給門診造成經濟損失及門診不良形象者。
三、處罰原則
1、根據影響的范圍進行處罰。
2、最多處罰的金額不得大于醫護人員工資的`40%。
四、處罰條例
1、醫護人員工作服穿著不整齊、不整潔、戴首飾、不帶胸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煙頭、工作區域內臟亂或穿工作服進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遲到、早退、班中脫崗者,1—5分鐘扣款10元;6—10分鐘扣30元;11—20分鐘扣5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竄崗聊天、吃零食、打電話、發信息、看小說聽MP3等與工作無關的書刊或考勤報表中弄虛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無故不參加門診開會等集體活動或未經允許不上班和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扣70元。
3、服務態度不好,對病人視而不見,語言生硬,失誤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滿或糾紛投訴,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4、工作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造成醫療差錯事故的,如有投訴糾紛,經調查屬實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有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5、不服從領導,不聽從指揮,不聽調動及安排,違反門診規定破壞團結或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門診利益受損者,每次扣罰100-200元。
6、醫護人員工作不負責任,推委病人而耽誤病人搶救,造成醫療差錯事故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7、員工之間相互不協調,影響工作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者,每次扣罰100-200元,投訴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者,按賠償數額地20%扣罰(含退款)。
8、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私自收費或私自出售藥品、物品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款金額為當次交易數額的5倍,嚴重者給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負。
9、上下班不及時關燈、水管、門窗或浪費表格紙張,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頭次警告),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
10、藥劑人員發錯藥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藥品斷檔、變質、失效及不按規定履行四查十對或管理不善影響工作時,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的雙倍責任。違反毒麻藥品使用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理,每次罰款300元,情節嚴重者司法部門處理。
11、收費人員收錯或私自少收,除補交錯,漏款外,每人每次扣款10-50元。
12、業務考核成績不達標或醫療護理質量不達標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紅包”禮品外,每次按“紅包”金額加倍扣罰。
14、對病人治療病種恥笑泄露隱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醫療文書書寫不全或不規范及違反感染控制要求,糾正不改者,玩忽職守,違規操作或違章指導造成嚴重差錯或醫療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經協調不能化解賠償,按賠償數額地30%扣罰(含退款)。
16、違規操作規程者,給予500-1000元扣款,受“紅包”者情節嚴重或違法由司法部門處理。
17、藥庫、藥房、化驗室等科室,要及時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個月的情況及計劃,如沒及時上報采購導致門診不能正常運作,利益受到損失,直接與間接的對負責人扣款100-200元。
員工簽字生效: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獎懲制度12
近年來,企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要想在市場上獲得更多的份額,企業必須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整體的生產力。而員工獎懲制度便是一種管理工具,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提高成果,減少勞動糾紛和流失,提高企業的績效。下面,我們從獎懲制度的定義、實行的必要性、實行方案和注意事項等方面來探討。
1.獎懲制度的定義
獎懲制度是一種通過物質和精神兩方面來強調員工工作績效和道德風范的管理工具。如優秀員工獎勵、不良員工懲罰等,它既可以滿足員工對物質獎勵的渴望,又可以體現員工的價值和榮譽感,使員工更加有動力投入到工作中去,提高整體生產效率和質量。
2.實行的必要性
。1)對員工進行激勵。獎懲制度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刺激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的激勵員工使其更加投入到工作中來,不斷為企業創造利潤和價值。
。2)確立工作標準。制定獎懲制度可以讓員工和企業達成共識,明確工作標準和要求,使員工能夠更好地理解、執行和完成工作任務,為企業的生產效率和質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3)預防和解決勞動糾紛。在企業運作過程中,員工和管理層之間難免出現一些矛盾和沖突。而獎懲制度的實行可以及時制止不良行為的發生,有效遏制不良因素,在根本上減少和解決勞動糾紛的發生,保障企業平穩運行。
3.實行方案
。1)明確獎懲對象。獎懲對象應當是基于員工的實際表現和工作成績,因此應該明確優秀員工和不良員工的`標準,嚴謹、客觀的對員工進行分類和評估。
。2)確定獎懲方式。獎懲方式應該具有針對性,即根據不同的員工行為,制定相應的獎懲條例和標準,為員工樹立明確的獎懲準則,使其在工作中有明確的目標和獎賞。
。3)設立獎懲預算。為了確保獎懲制度的實施和執行,企業應提前設定獎懲預算,指定經費來源、執行時間和獎勵和懲罰的基數,確保按照規定有條理、有節制地進行獎懲。
。4)建立監管機制。建立監管機制是獎懲制度完善的關鍵,企業應當設立專門的獎懲委員會,負責獎懲事宜的審核和執行,從而確保獎懲制度的公正公正性和透明度。
4.注意事項
。1)獎懲制度應該科學合理,避免濫用權力,以免對員工的工作熱情和意愿產生負面影響。
。2)獎懲制度應注重實施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嚴格按照獎懲標準和制度執行,避免產生管理過程中的人情和任性。
。3)制定獎懲制度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對員工的實際表現進行科學評估,避免制度過于苛刻或泛華的風險。
。4)企業應對獎懲制度進行全員培訓和宣傳,使員工深刻理解制度的合理性和重要性,并能積極投入到工作中去,為企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綜上所述,獎懲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合理的獎懲制度可以幫助企業提高工作效率、員工積極性、穩定企業之間的關系,確保企業的正常運行。企業應將獎懲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作為企業發展戰略之一,不斷完善和改進,使其成為企業發展掌舵者,穩健前行。
員工獎懲制度13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公司在職員工
二、審批過程
由個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行政負責人確認后,由總經理最終審批。
三、主要內容(獎勵和處罰)
1、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2、為本廠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1.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節約物料或廢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一次性獎勵。
1.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1.8、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2、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2.1、 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5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工作日志,檢驗記錄表有錯誤或漏記的,衣著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證。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20-100元的罰款;
(1) 曠工一天的;
。2) 謊報虛報考勤的;
(3) 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 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 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
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 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
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2.4、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員工獎懲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目的)
依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全部正式員工。
其次章 責任與權限
第3條 (責任與權限)
3-1 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別貢獻的員工賜予榮譽稱號激勵和物質嘉獎;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賜予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 此規則的說明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運營程序
第4條 (嘉獎)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賜予榮譽稱號激勵和獎金嘉獎。
4-1 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同等方面,有特別貢獻的.或獨創創建取得顯著成果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 愛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來自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于向破壞行為作斗爭,有顯著功績的。
4-5 因其它特別貢獻應當賜予嘉獎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 獎金額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員工嘉獎制度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主動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嘉獎涉及對象:公司全部員工。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出自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加、幫助事故、事務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聽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主動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削減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獎懲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員工積極上進,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為公司做出的貢獻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獎勵;在懲處上,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章獎勵
第一條: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對公司有突出貢獻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貢獻者;
3、獲得政府、社會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4、個人業務、工作業績完成優異者;
5、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6、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設立的其他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1、年度業績獎:每年由公司組織對各部門及員工進行年度考核,具體考核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優秀團隊獎等;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每年評選相應獎項;
3、即時獎勵: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公司對有關人員進行通報表彰。
2、即時獎勵:公司根據相關人員的貢獻臨時擬定,以紅包發放。
3、獎勵假期:除員工正?梢韵硎艿募倨谕,還可以得到公司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4、獎勵旅游:由公司負擔獲獎員工的旅游費用。
第四條:獎勵程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評選,部門主管審核,報人力資源部考核,最后上報總經理審批,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員工獲獎情況記入本人檔案。
公司設立的統一獎勵標準上報董事會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經總經理核實后在公司內公布獎項。
第三章懲罰
對于違犯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處罰。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和辭退。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采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節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紀律者。
。2)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范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4)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6)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7)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8)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9)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反饋,貽誤工作者。
。10)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2、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處以經濟處罰。
(1)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2)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為者。
。3)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5)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6)年度累計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處以經濟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2)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要求,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3)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
。4)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5)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6)年度累計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2)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3)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系請客、送禮、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7)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8)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9)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10)擅自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11)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12)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13)嚴重違犯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14)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5)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6)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條:處罰程序
對員工處分一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審核通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后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并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勞動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慎重決定。
在批準職工處分以后,如果被處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會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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