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床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并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并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1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為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并保留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為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為管理區,并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擔。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免費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為,嚴禁非法不軌行為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煙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嘩、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雇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為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斗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2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臺燈。
四、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營業所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
宿舍統由所長(或職位最高者。職位相當以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三)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第五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
營業所所長或總公司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
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五)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六)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七)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八)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九)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十一)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
(十二)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三)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四)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十五)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六)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鐘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條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第十三條
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
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員工宿舍用電安全,杜絕用電浪費現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從20xx年3月1日起公司員工宿舍實行用電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給予宿舍員工每人每月60度用電補貼,超出部分按統一標準(1元/度)由住宿員工個人承擔。
2、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裝、改動用電線路和電表裝置及鉛封,若發現違反,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10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將按公司相關制度予以嚴懲。
3、注意用電安全和節約用電,人離開宿舍必須關門、關電。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及時處理。
4、員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毯、電爐、電磁爐、電炒鍋等電器,一經檢查發現,公司有權予以沒收,若造成用電線路或電表超載損毀,將由當事人承擔安全和經濟賠償責任。
5、每月抄表核數由辦公室負責,財務部每月底從員工個人工資中扣除超出部分所產生的電費。
公司要求全體住宿員工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宿舍用電管理工作。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并于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后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準。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5、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周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并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6
1、寢室床位不得私自調換床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為了員工的平安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攪其別人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后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眾,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后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任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并以勸退寢室處分。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任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別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為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假設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分。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8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訂以下制度,望各住宿舍員工共同遵守。
一、住宿申請程序
住宿人員申請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后方可入住。
二、住宿須知
1、宿舍床位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集體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宿舍水電費由公司承擔一部份,各宿舍員工分攤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3、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舍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到行政部報備,等行政部備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4、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住宿舍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由其個人全部承擔并視情節嚴重給予紀律處分。
5、已入住員工需退宿的,須提前3天到行政部注銷備案,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費用。
6、住宿員工離職必須在離職2天內搬離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管理規定:
1、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違禁品等。一經發現,未收所有物品,視者視情節嚴重處于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3、
4、使用電視、電腦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員工自己的財務自己保管,貴重物品盡量不要放在宿舍內,否則出現丟失的后果自負。
5、嚴禁在宿舍內從事賭博、嫖、宣傳迷信等其他有傷風化的活動。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于罰款50—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四、宿舍公共衛生管理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2、所住的員工必須配合舍長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潔衛生。
3、宿舍外公共環境衛生由所有人員按值日表輪流打掃。
五、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有偷窺、偷竊行為的;在宿舍賭博、打架、酗酒的;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蓄意破壞公物的。
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實施,請住宿人員自覺遵守!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員工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條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章,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定,并自愿遵守規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規定
第一條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電腦電源不拔等情況,易導致“電火災”。
第二條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定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三條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合格的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四條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處罰。
第五條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六條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系酒店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七條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八條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現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九條國家、公司規定的違禁物品、危化品等嚴禁帶入公司宿舍;違反致事故發生者,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調食物。
第十一條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監控等;一經發現核實后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宿舍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上報酒店保安部。如火情無法控制經酒店保安部經理上報總經理后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第四章安全防盜管理規定
第一條同寢室內的員工應該團結互助,每次最后離開寢室的員工應隨手鎖門。
第二條非本寢室員工不得單獨進入室內,或在寢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條員工洗滌的衣物應在本寢室內晾曬,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區,本人應該隨時查看,就寢前必須收入室內;如有遺忘,請互相關照、幫助收進室內保管。
第四條如發現物品被盜,應第一時間通知宿舍管理員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到員工宿舍進行處理。
第五條所有住宿員工應互相監督,如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以及盜竊線索,應向酒店保安部舉報。
第六條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宿舍內衛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監察;責令整改并依據有關酒店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條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事件,違者視情節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并終止勞動關系。
第八條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酒店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物失竊,人員安全事故等將追究其相關責任。鑰匙遺失上報宿舍管理員進行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并歸還鑰匙。
第九條員工宿舍屬公共場所,現金等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將協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員工在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屬酒店直接管理,發生盜竊等安全事件應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聯系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酒店其它管理規章制度及規定合并互補執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由酒店行政管理層商討處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監督實施。
酒店保安部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0
1、熱愛學生,以人為本,熱心為學生服務。
2、忠于職則,不得擅離崗位,有事要做好請假手續。
3、非本校寄宿生不得讓其進入宿舍,家長來訪要嚴格執行探訪制度,同時必須做好登記手續,不得讓其留宿。
4、按學校要求鎖好男女生宿舍鐵門。上課時間不得開門。
5、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6、每天做好上、下午兩次衛生保潔工作,每月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做到廁所無臭味,走廊樓梯衛生整潔。
7、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做好放火防盜工作。清理樓道雜物,保證通道暢通,檢查消防器材,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刻上報。
8、退宿學生必須有教導處證明方可搬動行李。
9、發生重大事情應及時匯報,萬一發生火警,應馬上報警,并做好疏散工作。
10、經常檢查公物,發現學生故意破壞公共財物,應及時制止,并上報。
11、沖泡開水,保證學生洗蔌用水,教育學生節約用水,負責鍋爐安全。
12、發現漏水、停電、管道堵塞等現象要及時向校總務處反映。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1
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一、目的: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員工入住前需先到辦公室辦理入住手續。
2、宿舍的調配由公司宿舍管理人員統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換床位、房間
3、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員工不得私自拆換、占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4、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ǘ⒓o律管理
1、嚴禁在宿舍吸煙,吸煙請到吸煙區。
2、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3、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4、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5、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0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熱毯、電熱水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ㄋ模、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輪流值日,值日員工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衛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2、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ㄎ澹、探訪管理
1、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2、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2、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后,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布后,應張貼于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3、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必須在場,確認均系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將情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宿舍管理員可酌情予以10—100元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目的:
為解決異地工作員工的生活住宿問題,最大化利用公司現有的宿舍資源,更好的吸引異地人才流動到我公司工作,同時為鼓勵員工到異地基層鍛煉,解決其后顧之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條件:
本單位在職職工,凡本人及配偶戶口所在地與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則上,外單位人員不允許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費宿舍,特殊情況下,在完成相關審批手續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外單位人員住宿我公司免費宿舍,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保障本單位職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泰合隆興集團總部及下屬分子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條件的員工,均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集團員工發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確認、集團辦公室進行登記、集團行政總經理或分子公司總經理簽批后可由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進行住宿。
申請住宿時,已婚員工應同時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條、管理規定:
由集團辦公室統一對集團范圍內宿舍使用情況進行調配與管理,并不定期進行宿舍檢查,對違反公司住宿管理規定的員工,依照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1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2職工住宿舍必須服從集團辦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3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的環境。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5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8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9原則上,公司為每名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提供一個宿舍床位,特殊情況下,一人需經常在兩地辦公的,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請,經集團行政總經理簽批后為其安排住宿。
10已確定離職的員工,應至少在正式離職之日前三天到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退舍手續,經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簽批后,員工發展中心再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11集體宿舍床位僅限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由宿舍管理人員勒令其辦理退舍手續。
12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盡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等情況后果自負。
第六條、住宿標準:
集團中五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按集團租房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集團及分子公司部門副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每個房間4人住宿;
集團基層員工,每個房間6人住宿;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3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xx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4、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開燈時間:夏季(晚19:30-23:30分)。冬季(早05:30-08:00分。晚18:00-23:30分)。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5
1、每月對照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進行二至三次全面檢查,評出文明宿舍四間,不文明宿舍兩間。
2、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將通報表揚。
3、不文明宿舍舍長及全體成員給予通報批評。
4、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個人,除按本制度有關處分條款執行外,還將參照《員工手冊》各項規定予以處理。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平安、有序的住宿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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