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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加班制度

        時間:2024-07-02 17:00:30 職場 我要投稿

        加班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班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班制度

        加班制度1

          (1)制定合法有效的企業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加班審批管理制度,嚴格加班申請流程。確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的,應由所在部門將加班申請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才可以進行加班,規定員工非因特殊情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公司加班。要求員工充分利用規定的工作時間完成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并核準員工加班工資,實行加班與績效考核相掛鉤的薪酬制度,盡量避免不必要的加班情況的發生。為了更好的.向勞動者公示,用人單位也可以將加班審批制度約定在勞動合同中。

          (2)正確計算勞動者加班工資。

          建議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載明勞動者的工資數額,這樣也避免了將來爭議不清的狀況。在發放工資時必須制定包含加班工資在內的工資對帳結算單,由員工親筆簽字后才能領取當月各項工資。這樣做的好處是有效保存了相關證據,避免了以后員工隨便追索加班工資情況的發生。

          (3)利用調休取代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加班的,有權優先選擇安排勞動者補休代替支付加班費。

        加班制度2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教職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教職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屬于分內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為加班。

          三、節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內完成的事務,在工作日內完成,盡量尊重教職工的休息權,不安排加班。

          四、學校群體性加班事務,優先安排一線教職人員參加,所有教職工在預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務,不得拒絕加班。(如節假日清理、維修教師課桌椅,節假日校園綠化整修、雙休日召開家長會、家長學校工作、留守兒童工作、迎接各種檢查等等。)

          五、加班實行報告審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職工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在審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內容。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辦公室簽署意見,再由校長審批后交總務部門存檔登記。(流程見附件一)

          六、因事件緊急未履行加班報告審批手續的,應經校長安排或同意,由辦公室作好加班記錄,事后由當事人按程序補辦書面審批手續。

          七、實行加班(含節假日值班)補助制度。

          1、加班(含節假日值班)給予補助,結合我校經費緊張的實際,標準為40元/天(半天為20元),加班日原則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誤餐與加班補助不得重復領取。

          2、節假日參加會議且報銷交通費和領取工作誤餐補助(縣內20元/人/餐、市內30元/人/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補助。會議組織方安排工作餐的,學校不補助工作誤餐費。

          正常工作日本縣、合肥市區范圍內參會、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補助,只報銷交通費。

          3、教職工要提高業務能力、講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長時間為一天,超出時間不算加班。

          4、校領導組成員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與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間因公外出時所承擔的課堂教學任務由教務部門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沒有加班補助。在寒、暑假里,的.確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規定和程序辦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補助30元,如果學校集體安排餐飲的不予補助餐飲費;學校沒有安排餐飲的,餐飲報銷標準: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項不包括繼續教育培訓類)

          6、辦公室要將加班情況(加班申請單復印件)每月底定期進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況在新學期開學第一周張榜公布,接受教職工監督,并作為核定加班費的依據,統一匯總,由校長審簽,總務部門列表發放。

          八、明確加班時間。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和審批單位為半天。白天加班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四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晚上加班時間超過二小時按一天計,二小時以內按半天計,不提供餐飲補助。加班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做好備案。

          九、下列情況不能審批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極怠工,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任務的;

          2、因工作質量低劣或失誤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應該能夠完成但超過加班審批時間的;

          4、校領導臨時交辦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

          5、因辦與工作無關占用正常工作時間的;

          6、上級及其他單位抽調且已經給予一定經濟補助的;

          十、校領導和教職工加班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未經辦公室登記備案的不作為加班對待,總務部門需憑辦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請單核算、發放加班補助。

          十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分別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且加班費用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1、分管領導把關不嚴,隨意出具加班審核意見的;

          2、科室負責人提供虛假情況,謊報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確須加班,既不安排落實,也不按程序報告審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員節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本制度從20xx年2月起執行。

          為規范學校加班工作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利用節假日或休息時間完成全校性、領導臨時交辦或重大突擊性且有較強時限性的工作及上級有關部門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實行加班補助制度。加班給予補助,結合我校經費緊張的實際,標準為50元/天(半天為25元)。辦公室要將加班情況定期進行公布,并作為核定加班費的依據,統一匯總,由校長審簽發放。

          三、外出培訓不算加班,但也給予補助。除按上級規定報銷路費、住宿費外,若管飯每天補助8元,若不管飯每天補助50元。

          四、明確加班時間。加班的最小計算單位和審批單位為半天,加班前應提前通知辦公室。

          五、下列情況不能審批為加班:

          1、加班必須達到既定目標和領導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務不作為加班。

          2、效率低下或消極怠工,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日常本職工作任務的;

          3、因工作質量低劣或失誤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4、加班應該能夠完成但超過加班審批時間的;

          5、校領導臨時交辦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的;

          6、上級抽調且已經給予一定經濟補助的;

          六、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員節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加班制度3

          員工可以根據當月《加班確認單》記錄的實際加班時間,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提前兩天填寫《調休申請單》,申請不超過實際加班時間的調休。

          一、加班類別

         。ㄒ唬┕ぷ魅、公休日加班:機關各科室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單位重大會議、集體活動、突發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圍以外、領導交辦的臨時緊急任務,確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無法安排補休的,按本辦法計發加班工資。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在正常工作日7小時以內完成本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否則,自行加班者,不計發加班工資;出差、學習培訓及會議期間(正常工作日)不計加班。

         。ǘ﹪曳ǘü澕偃占影啵涸、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國家法定節假日,由行政辦公室安排機關工作人員(除調研員、協理員)輪流值班,全年按人均1至2次計發節假日加班工資。非值班人員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處)室負責人報請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同意,按照法定節假日加班執行。

         。ㄈ⿴侥晷菁偌影啵喊凑铡堵毠侥晷菁贄l例》,由勞安科按照職工工齡計算應休假天數,各科(處)室負責人根據本科室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在原則上不影響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寫機關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申請表報經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批準,行政辦公室備案,統籌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如職工本人不申請年休假的,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年休假,同時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資報酬。職工年休假期間,不再享受績效工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批準,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假。但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實際天數,視作加班,并按照本辦法計發年休假工資報酬。

          二、加班天數、當日基本工資、當年日工資收入及加班工資的確定

          (一)加班天數

          工作人員當日累計加班不足4小時者,按半天計算,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

         。ǘ┊斎栈竟べY

          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當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21.75天(國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ㄈ┊斈耆展べY收入

          工作人員當年日工資收入=本人全年工資收入/261天;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

         。ㄋ模┘影喙べY發放標準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工作人員日工資額×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200%的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工作人員日工資額×200%。

          3、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員當日基本工資300%的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工作人員日工資額×300%。

          4、帶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的工資報酬。即日加班工資=當年日工資收入×300%。

        加班制度4

          (一)加班管理

          1、按國家法定工作時間規定,周內累計工作時間在48小時以內(包括48小時)者,視為正常工作,不以加班計。

          2、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若上班時間未能按時完成,公司不確認為加班;只有員工在辦公時間之外協助其他部門工作,或進行特別專項業務的,方可批準加班。

          3、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按計劃順利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務,不能以此作為加班處理。

          4、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5、為了加強加班管理,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提前申請辦法。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申請加班的員工名冊、加班內容及工作時間,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6、加班審批

          (1)確因工作需要或臨時額外性工作安排方可批準加班;

          (2)部門員工申請加班,首先應注明預計加班工作量及預計完成時間,報本部門經理核定,并報執行總經理批準;

          (3)各部門安排員工周六周日加班,必須在周五下班之前提交休息日值班表。經部門經理核準,報執行總經理批準,并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7、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

          (3)周末和節假日的加班依據休息日值班表確定,表上需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除非有特殊情況,實際加班時數計劃能相差太運,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二)加班程序

          1、凡需加班者,均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申請加班,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加班。

          2、員工加班開始及結束要在考勤機上打卡,加班時間的.計算將按加班考勤卡和加班申請單日批準時間對照計算,無效加班時間將不享受加班費補貼,加班卡和考勤卡分開,由個人保存。

          3、每月綜合管理部統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三)加班補貼計算

          1、平日加班。平時加班公司按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加班補助。

          2、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2倍。

          3、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當月日平均工資的3倍。

          4、綜合管理部司機在工作時間之外接送客人按加班計算,其享受如下補貼:送站一次補貼10元;接站一次補貼20元,具體接送時間及內容事前或事后要及時到綜合管理部填寫登記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四)調休

          1、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2、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審批,副經理及經理級以上人員加班須經執行總經理審批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3、調休時間以半年為最小單位。

        加班制度5

          一章總則

          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三條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定。

          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四條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五條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繼續工作算加班。

          六條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

          七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八條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一個工作日:前補交。

          九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十條加班時間以.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小時為.個工作日,累計小時為個工作日,累計小時為.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十一條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計算。

          十二條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小時,超過者按小時計。

          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ǘ┥a設備、公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十四條加班調休應在當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度。

          十五條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十六條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內累計加班個工作日(含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個工作日,則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十七條調休時間計算:

         。ㄒ唬┕ぷ魅占影喟: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ǘ┲苣┖蛧曳ǘü澕偃占影喟:.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十八條加班補貼計算:

         。ㄒ唬┕ぷ魅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倍計算工資報酬;

         。ㄈ﹪曳ǘü澕偃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的倍計算工資報酬。

          五章罰則

          十九條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二十條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倍處罰。

          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元罰款。

          六章附則

          二十三條本規定于二零零五四月一日發布,自二零零五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五三月

        加班制度6

          學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學院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一、加班范圍

          1、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2、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3、加班人員包括學院領導、行政工作人員或其他教職員工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4、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

          5、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步驟

          1、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后提交院長,院長批復后,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學院辦公室主任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周末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五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學院辦公室主任處,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

          4、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者,負責加班的部門負責人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補充說明。

          5、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6、《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7、《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8、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學院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不予結算加班工資。

          9、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要加以補充說明。如果提出申請時,需要批復的院長適逢外出,則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分管領導處簽字,同時院長把批準意見用email或者電話致辦公室主任處以便完成加班申請。

          三、加班確認

          1、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學院辦公室以進行考勤處理。

          2、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工資結算

          1、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2、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全天算。

          3、標準:按寧夏大學標準執行。正常工作日晚上加班,每次10元。周末加班:半天(4小時)15元,全天(8小時)30元。

          五、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加班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顧公平,保障員工正常作息時間,明確加班審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我中心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盡可能不加班,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實行加班調休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我中心全體員工加班和調休。

          第二章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第四條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臨時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臨時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屬于任務內的、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在上班時間必須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動延長上班時間的,本中心不作為加班考慮。

          第六條員工加班原則上應提前2天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負責人簽字,中心領導批準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方可計算為有效加班。第七條嚴格執行加班需提前申請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如遇領導出差在外嗎,無法簽批的,員工也應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單》,由人事部門電話確認后,方可實施加班。特使情況要臨時加班的,相關負責人要加以額外說明。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7: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八條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九條加班時間以1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以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調休的依據。

          第十條工作日加班時間一般1小時,經公司與該員工協商后,在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時/天,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加班制度8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規定二

          1.目的

          1.1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班組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2各部門經理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其內容詳見《年度加班考核指標表》)。

          2.3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單》的加班結算方式及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和累積調休小時數;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

          3.適用范圍

          3.1本公司全體員工。

          4.原則

          4.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4.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4.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5.內容

          5.1加班種類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5.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周末。

          5.1.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5.2加班認定

          5.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5.2.1.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5.2.1.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5.2.1.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3加班審批程序

          5.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5.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5.3.3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得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5.4.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工資:

          5.4.2.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5.4.2.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5.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5.4.3.1主管人員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但可以調休)。

          5.4.3.2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5.4.3.3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

          5.5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5.5.1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及計算方式:

          5.5.1.1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5.5.1.2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5.5.1.4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5.5.1.5根據考勤表排班規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周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工資。

          5.5.2加班調休

          5.5.2.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5.5.2.2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5.6罰則

          5.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5.6.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5.6.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6.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6.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加班制度9

          加班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確保員工的工作效率與生活平衡,合理調配人力資源,防止過度勞動導致的生產力下降,同時也保障企業的正常運行和服務質量。它通過對加班的規范,避免無謂的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維護員工的權益,保持團隊的穩定與和諧。

          內容概述:

          1. 加班定義:明確何種情況算作加班,比如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周末工作等。

          2. 加班申請:規定員工如何申請加班,需要提前多長時間,以及審批流程。

          3. 加班補償:詳細說明加班工資計算方式,包括加班小時、加班費率、節假日加班的額外補償等。

          4. 加班限制:設定每月或每年允許的`加班上限,以保護員工健康。

          5. 彌補機制:對于無法立即補償的加班,應有調休或補假制度。

          6. 緊急情況:對于突發狀況下的臨時加班,如何處理和補償。

        加班制度10

          一、基本原則

          (一)工作必需原則

          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需為前提,即必須是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從嚴控制原則

          為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加班前首先由班組長申報,核準需要加班人數、工作量及加班時間,然后由局審批,同時核準加班費,在加班程序上從嚴把關。

          二、具體規定

          (一)加班范圍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任務或專項工作,而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須經履行有關申報、審批、核定程序,可計加班。

          (二)非加班范圍

          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基礎上,可采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范圍:

          1、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范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雙休日工作的不另計加班;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和正常的'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而在上班時間以外工作的,不計加班。

          (三)法定加班時間及加班費計發標準

          1、法定加班時間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時間與折算:加班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日時間執行,自3小時開始起計,加班3—5小時,計加班半天;加班6—8小時,計加班1天。

          加班期間由值班人員電話或實地查崗,發現加班期間脫崗、擅自離崗或電話聯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罰標準執行。

          2、加班費計發標準:

          加班費計發標準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原則上在局加班費正常核發標準的基礎上,每位加班人員每天再分別加20元。

          (1)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x3x0.7+20元

          (2)加班期間出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接到用戶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出現脫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長投遞時間,不嚴格按照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脫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用戶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所有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后根據局具體加班人員按照加班費計發標準分別核發(加班考核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完成的工作隨意拖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現在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免漏報;加班若出現虛報、漏報情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于辦公室。

        加班制度11

          一、總則

          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

          含義:加班系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二)

          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

          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

          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五、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采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

          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加班補貼。

          5.

          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放加班補貼。

          6.

          調休時間計算:

         、帕阈羌影嗬塾嫊r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浦苣┘影喟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菄曳ǘü澕偃占影喟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

          加班補貼計算:

         、帕阈羌影喟磿r薪*70%*1.5*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00%,計算加班津貼;

         、枪澣占影喟凑9ぷ魅展べY300%,計算加班津貼;

          8.

          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

          加班調休。

          9.

          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補休。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定執行。

          七、加班罰則

          1.

          未依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3倍處罰。

          4.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5.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八、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

          申請人

          部門

          申請時間

          加班時間

          起止時數

          月日時

          月日時

          加班

          內容

          部門主管

          行政部

          備注

          加班類別:□工作日

          □休息日

          □節假日

          □其他

          加班申請單

          申請人

          部門

          申請時間

          加班時間

          起止時數

          月日時

          月日時

          加班

          內容

          部門主管

          行政部

          備注:

          加班類別:□工作日

          □休息日

          □節假日

          □其他

        加班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鼓勵高效率地工作,鼓勵員工在8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各部門領導有責任在員工周報中對員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進行把關,并指導員工提高工作效率。

          3.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調休或支付相應加班補貼的形式進行補償。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除彈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員。

          三、加班的原則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門經理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的,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應急加班和計劃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的,稱為應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的,稱為計劃加班。

          2.由于工作性質和工作時間的特殊性,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銷售部、技術支持部、產品部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延時工作視為正常工作時間,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請、管理程序

          1.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加班的安排和審核。

          2.員工加班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或郵件確認(顯示日期和來往郵件內容)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后,方可實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部門經理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4.加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員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應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應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電話通知行政部門,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2:00前補交。

          5.加班時,加班人員應及時記錄加班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加班結束后,加班人員應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補填實際加班時間。

          五、加班時間計算

          1.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2.各部門領導安排員工加班時數的上限為: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8小時/天,且每周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每個月累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2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需上報公司領導批復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4.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六、加班補貼方式和標準

          1.加班補貼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個月內累計加班4個工作日(含4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4個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時間,則根據當時公司工作緊張程度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2.調休

          1)調休時間計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加班調休應在加班當日起,兩月內使用完畢,在調休期限內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個月。

          3)調休申請流程:

          A.根據項目周期及進度安排,員工申請調休必須由本人履行審批手續。根據調休天數上報相關領導審批簽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調休須與職務代理人交接好工作后予以調休。

          B.調休前一天必須將《調休申請單》遞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C.調休當日工時核算以標準工時為核算標準;

          D.原則上每次調休只能申請1天,由部門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下,申請3天以內(含3天)部門經理審批后,須由分管副總簽字。

          E.人力資源部依照實際加班記錄確認可調休時間,對調休申請審核確認;

          3.加班補貼計算。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七、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間按3倍處罰。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工作的員工,取消加班補貼,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貼,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貼,并處以加班補貼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以開除處理。

        加班制度13

          為規范公司加班、出差、請假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員工紀律》,特制訂本規定。

          一、加班與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及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因工作性質和崗位職責要求,在確定薪資水平及獎勵計劃時已計入可能發生的超時工作報酬,故不另行享受加班工資;經批準的加班可給予補休假。

          2.公司因業務需要,可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或節假日期間加班,公司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補休假。

          3.出差或客戶應酬等交際活動不計加班。

          二、出差制度

          1、 出差定義

          因公司業務需要前往日常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國家、省、市、地區被視為出差。出差按地區分為國內出差和國外出差,按時間長短分為當日往返和需要逗留24小時以上的出差。

          2、 出差規定

          (1)員工需提前向上級主管提出出差申請,并作好工作安排,保證離開期間不會給工作帶來任何影響。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如下規定:

          注意言行舉止,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

          避免與出差目的無關的活動;

          出差在外期間應與上級主管保持聯系,通報工作進程。如有行程變動,應立即報上級主管批準方可執行;

          出差任務完成后應及時返回;

          出差回來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匯報工作情況。

          3、報銷規定

          (1)出差費用報銷僅限于規定的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與業務有關的費用和公司出差政策允許的報銷項目。任何個人消費由員工本人承擔。

          (2)所有報銷費用均應出具合法的發票或收據,除非特殊情況并經批準,杜絕報銷白條。

          (3)員工應在出差結束后一周內填寫“報銷申請表”,經上級主管審批后至財務部復核報銷。

          (4)出差補貼因出差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不同。24小時內能夠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次補助15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次補助25元。24小時內不能往返的國內出差,本市內每天補助12元;150公里以上,本市以外的每天補助20元。因工出國,國內行程每天補助20元,國外行程,每天補助50元。

          三、 假期管理

          員工可享受本制度規定的重要節假日,期間照常支付薪金。員工在轉正后可享受婚假、喪假、產假,以上假期均為有薪假期,發給基本薪金。

          1、國家法定假日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元旦 1月1日

          春節 3天(不固定)

          清明節1天

          勞動節 5月1日

          端午節1天(不固定)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仲秋節1天(不固定)

          2、病假與醫療期

          (1)員工的病假按相關考核辦法醫療期的有關規定扣薪。病假按連續天數計。

          (2)員工需在病假的第一天通知其所在部門主管,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如在24小時內未能通知,則按曠工處理。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3)員工病愈返崗的當日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交所在部門存檔。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提供醫院的醫療證明,以作備案。

          (4)1次病假(非工傷)連續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因病退職手續。

          3、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有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

          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 10天。

          任一方未達到晚婚年齡 3天。

          再婚 3天。

          員工須在結婚登記辦理后一年內連續休完婚假,如在使用婚假前離開公司,婚假則作廢;榧倨陂g發放基本薪金。

          4、產假及相關假期

          (1)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如遇難產或多胞胎的,在提交醫院證明后,可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發放基本薪金。

          (2)產假期間公司將填補其空缺職位,假期結束后,公司內如有同等薪資和職位存在,將優先考慮;否則,公司將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3)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假期內發放基本薪金。

          (4)帶薪陪產假為3天,須在孩子出生30天內使用。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帶基本薪金喪假3天。喪假須在葬禮前后一周內使用。

          6、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休假申請表”請假半天以內由班長批準,半天以上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兩日以上的報公司領導批準,請假十天以上的須提前一周申請。

          (2)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當月薪金。

          (3))事假連續超過60天或1年中累計超過60天的,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

          7、補休假

          員工因加班(經批準)積累之假期可在需要的時候申請休補休假,或以補休假沖抵其他休假,如病假、事假。

          8、請假流程

          員工申請以上假期,均須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有關人員批準后方可生效。如因突發事件未能按上述流程請假,則應在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在恢復正常上班后的當日補辦有關手續。探親假、年休假由人力資源部批準,中層干部請假一律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由公司領導批準。

        加班制度14

        一、為統一公司請銷調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審批程序:

          (1)員工需要請假時,須提前三天(突發情事例外)書面提呈《請假單》申請,交部門主管;

          (2)部門主管核簽;

          (3)主管領導核準

          三、審批權限:假期二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部門經理批準。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內者,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者由總經理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領導請假,應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準。

          四、員工辦妥手續后,將《請假單》副聯報行政部備案。

          五、假滿回公司,通報行政部銷假。

          六、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應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請遺作集中補休。加班員工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由主管核準,部門經理批準,行政部備案,符合《勞動法》規定,方能加班。

          七、各類休假標準(見附件)

          八、假期計算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休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請假連續在5天(含)以下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5天以上的,期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十、事先確實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迅速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十一、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加班制度15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補貼。公司安排的活動(培訓、集體活動等)不在此范圍中。

          一、加班管理制度:

         。ㄒ唬┯行枰影嗟膯T工須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至行政部備案;經批準同意后的加班,方可作為員工加班原始記錄。

         。ǘ┘影嗌暾埿柙诋斎障掳鄷r間18:OO前提出申請,否則將視為無效。

         。ㄈ┘影嗟膯T工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行政部會根據每月的考勤記錄核實其加班情況,如當月考勤中沒有顯示加班打卡記錄,其加班將視為無效。

         。ㄋ模┕緡澜蚩ǎ绨l現代打卡行為,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均屬于違紀行為,將受到公司嚴重處分,視情況,罰款300——500元。

         。ㄎ澹都影嗌暾埍怼飞系募影鄷r間段必須與實際考勤打卡時間一致,行政部將最終以考勤記錄中的工作時間為考核依據。

          (六)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ㄆ撸┤绻麊T工提出申請時,負責人不在未能簽字,行政部要通過電話與相應部門負責人進行核實。

         。ò耍┪刺顚懠影嗌暾垎、或因沒有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計加班。

          二、加班補貼制度:

          (一)員工當日加班至晚22:00以后,則享受補助餐費15元;當日彈性制工作的員工根據實際的上班時間,以打卡機上的'記錄為準,當日工作時間累計滿12小時才能享受補助餐費15元。

         。ǘ﹩T工當日加班至晚00:00以后,除補助餐費15元,可報銷回家車費(公交、地鐵、計程車均可,報銷計程車必須在沒有直達公交車或者地鐵情況下。車票背面需要備注起始地與到達地,并填寫交通明細表);當日彈性工作制員工,需要根據具體工作時間,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通過后,才能給予報銷。

         。ㄈ┲芰、周日員工加班餐補規則如下:打卡時間為9:00———12:00享受補助餐費15元;13:00———22:00可享受補助餐費15元。加班到凌晨12點以后,可報銷回家車費(公交、地鐵、計程車均可,報銷計程車必須在沒有直達公交車或者地鐵情況下。車票背面需要備注起始地與到達地,并填寫交通明細表)附:加班的時間以打卡機上的考勤記錄為報銷依據。

          三、加班調休制度:

          (一)員工當日加班至凌晨1點以后,則次日可10:00到崗。

         。ǘ﹩T工加班之后可以采用調休的方式來抵消員工加班出勤,調休的有效期至每年的6月底、12月底。未在規定期限內調休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員工申請調休需提前三天填寫《調休申請單》交由行政部,得到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并做好相應的工作交接。

         。ㄋ模┱{休時間按照累計方式,并在有效期內多次使用,直到全部對抵為止。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為1天,調休不可連續三天休假。

         。ㄎ澹┱{休最小申請單位為1天,即員工加班時間需累計8小時。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累計分鐘。(以打卡機上的考勤記錄為核對標準)

         。┍局贫扔晒拘姓恐贫ú⒔忉。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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