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購房落戶新政深度解讀有什么呢?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2017年成都購房落戶新政,歡迎閱讀!
一、購房落戶——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戶申請表》;
2、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入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入住證明或門牌號證明;
5、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交款憑據(原件和復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購房入戶所需要的前置條件:
在成都市核心城區、區(市)縣城和建制鎮建成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并實際居住,且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實際居住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購房入戶小貼士:
08年后為了災后重建,曾將落戶政策改為滿70平米繳納社保一年就可落戶,但是該政策已于6月1日進行調整,購房落戶的面積限制重新調回90平米。在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進災后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
二、暫住落戶——在我市暫住滿3年入戶
1、《入戶申請表》
2、IC卡暫住證(含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3、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省、市、區社保部門出具最近兩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綜合社會保險)明細表(原件)
暫住入戶前置條件:
在成都市暫住滿3年,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三、租房落戶(僅針對本市農民)
成都行政區域內的戶籍人口,在核心城區、區(市)縣城、建制鎮建成區通過購買、受贈、繼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產權房屋并實際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鎮連續租用統一規劃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鎮新型社區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統一管理的農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實際居住地辦理常住戶口。
1、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證標準照片1張(16周歲以上人員提供,下同)。
2、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租住統一規劃修建的出租房屋證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親屬關系證明、身份證標準照片1張。
四、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畢業證或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省人事廳、市人事局或高新區人事局出具的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聯系函(原件);
4、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或投靠。
五、投資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投資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
4、企業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5、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6、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配偶、子女隨遷,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8、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投資入戶前置條件:
在成都市核心城區生產性投資200萬元以上、在區(市)縣城生產性投資100萬元以上、在建制鎮生產性投資50萬元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六、納稅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
4、企業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5、納稅情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配偶、子女隨遷,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納稅入戶前置條件:
在我市核心城區興辦企業,向本市稅務部門連續兩年累計納稅達3萬元或一年內納稅達2萬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且遷入人員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16平米/人)。
七、經營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商業用房、辦公用房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經營入戶前置條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購買40萬元以上的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的外地人員,也可申請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且遷入人員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16平米/人)。
八、新生嬰兒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3、計劃生育證或準生證(原件)
4、父母親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5、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新生嬰兒入戶前置條件:計劃內新生嬰兒
九、離(退)休人員投靠配偶、子女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離(退)休證(原件和復印件);
5、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離(退)休人員投靠配偶、子女入戶前置條件:
非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范圍內的離、退休人員要求投靠戶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隨遷配偶和子女。
十、無職業人員夫妻投靠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投靠人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4、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及被投靠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5、城鎮居民需提供無職業證明(失業證、待業證、下崗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6、具有穩定生活來源證明(原件)。
無職業人員夫妻前置條件:
公民結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穩定生活來源,可投靠配偶遷入(含非農業人口投靠非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投靠農業人口、農業人口投靠非農業人口,戶口遷入后一律登記為非農業人口)。
十一、大中專畢業生落戶(含往屆生)
1、《入戶申請表》;
2、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3、省人事廳、市人事局或高新區人事局出具的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聯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表》;
5、《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
6、《戶口遷移證》(原件);
7、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8、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大中專畢業生入戶前置條件:
國家普通高校統招應屆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戶口保留在學校兩年內往屆普通高校統招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并在成都市核心城區落實了工作單位或在成都市郊區(市)縣落實了工作單位。
十二、海外留學人員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教育部留學服務核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護照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出國前注銷戶口證明或原籍地戶口本(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住房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海外留學人員入戶前置條件:
在國外留學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核心認證學歷學位的人員
十三、同城網遷(含郊縣)落戶
1、《入戶申請表》;
2、遷出地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遷入地住房證明或戶口薄(原件);
5、遷入地址不明確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
6、因結婚、投靠親屬遷移戶口的需出具結婚證或親屬關系證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