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一站式市區戶口遷移的條件
除集體戶口工作人員、福利院收養的兒童、監外執行人員以及學生集體戶口人員辦理市內,移仍需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外,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直接在戶口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
1、因結婚需將戶口遷到配偶戶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調整(包括合法購買、饋贈、自建房屋及單位分房的),需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將戶口遷入親屬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
4、因離婚、本市房屋變賣、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
但戶口登記主要項目有差錯及公民身份號碼重號的,必須先到原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或派出所)核實更正后,方可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一站式戶口遷移手續。
(二) 辦理一站式市區戶口遷移所需證明材料
凡符合條件需辦理一站式市區戶口遷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投靠人戶口簿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婚遷的需提供《結婚證》;
2、屬住房調整的需提供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3、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4、屬離婚、房屋變賣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別提供離婚證,變賣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以及戶主同意遷入證明。
(三)辦理一站式市內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
1、凡符合辦理一站式市區戶口遷移條件的居民,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可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全戶遷出的,必須將原戶口簿交回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
2、戶口簿上的戶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戶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戶口簿新戶主并注明新戶主與戶內其他人員的關系,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將在原戶口簿的戶主或戶主關系欄上作相應的變更。
3、對屬于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市內農遷農的,除按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4、在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戶主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與戶主非直系親屬的其他成員應同時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