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按照不同等級城鎮承載能力和發展需求,合理確定中心城區落戶條件,有序放開縣(市)城區落戶限制,全面放開建制鎮落戶限制。想要寧波戶口,本文教你如何辦理寧波戶口!
在寧波買房落戶
寧波買房落戶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單套房屋面積達100平方米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并已實際居住。
2.如果您屬于大專以上學歷,在中心城區內已取得房屋所有權并已實際居住,在中心城區內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可以向住房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落戶。
3.符合《關于印發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的落戶基本條件,達到規定的積分分值的,可以向擬落戶地公安機關申請落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本人在實際居住的家庭戶內落戶。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一年集中辦理一次,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落戶申請受理時間為每年5-7月。
在寧波全市范圍內,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這兩種說法將成為歷史,所有居民都將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此舉標志著寧波從此邁入城鄉戶口一元制時代。戶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寧波已于去年就正式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目前各項工作正在按照各個時間節點要求,穩妥有序推進。
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新型戶籍制度,基本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今后戶口登記不再標注戶口性質。對現有居民戶口簿不要求統一更換,但對群眾主動申請的予以更換。
配套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等制度。
農民的權益消失嗎?
可能很多人會有疑問,那取消農業戶口,會讓農民的權益消失嗎?
答案是不會。我們長期以來形成的在農村有承包的地、宅基地、以及具體經濟的一些分配的權益,在這次的實施意見以及國務院此前發布的文件里,都明確要保證農民這三項權益不變。居民制度不是剝奪農民的財產,而是給予農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
取消農業戶口會怎么樣呢?
一旦取消城鄉之間戶籍方面差異,必將使得基本公共服務,比方教育、醫療等等更好的從中心城區向外圍擴展。
現在建立統一人口戶籍制度,這有利于寧波市優化人口空間結構。比如說,由于公共服務的發展和均等化,城市中心的居民以及退休人員,也許更有動力和保障搬到郊區去生活。
而取消城鄉戶籍制度,對于將來社會保障的統一,包括對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對農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礎。
然而,從程序上來說,登記的改變非常容易,難在教育、養老、醫療等各領域相應的配套改革。只有這些改革的實現才能確保戶籍制度改革的深層意義的實現。
轉為居民戶口將給農民帶來哪些改變?
“首先應該明確的,這是一個好政策。”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取消城鄉二元戶籍,統一變成居民制度,是居住制度改革的重大進步。
他說,過去城鄉公共服務差異很大,取消城鄉戶籍制度變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目的就是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對農民來說,是有益的。
其次,取消城鄉戶籍制度,對于將來社會保障的統一,包括對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對農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礎。
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進,農村的房地產交易也將逐步推開,進入市場,城里人也可以去農場買房置地。城鄉之間的合理流動,無論是城里人,還是農村人,都能從中獲益。
戶口遷移政策
將按照市六區和各縣(市)兩個層面,分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市六區層面,按照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人員、有合法穩定就業人員、引進人才、投資人員、有突出貢獻人員、親屬投靠人員、本區域范圍內人員等類別,分別設定放寬的住所條件、就業類型、投資規模、學歷(職稱、技能)等級、居住年限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等具體落戶標準,符合條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無生活來源的未婚子女)、老年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十五種當場辦理戶口
1、新生嬰兒一個月內隨父隨母申報戶口 ;
2、三區非農戶口人員之間的婚遷戶口;
3、三區農戶口人員之間的婚遷戶口;
4、三區非農人員之間的未婚成年子女或未成年子女遷移父母處;
5、三區非農人員之間的父母遷移成年子女處;
6、三區直屬街道之間的未婚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或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遷移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7、三區直屬街道之間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遷移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處;
8、三區非農戶口人員因分房、購房、建房、調房或繼承房產、贈與房產等的戶口遷移;
9、已報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省公安廳或省有關部門同意的戶口遷移;
10、出國出境定居人員、依法服兵役的人員和死亡人員注銷戶口;
11、出國出境人員返回原戶口所在地恢復戶口;
12、三區大中專院校招收的新生遷入戶口;
13、大中專學生畢業返回原籍和就業派遣三區內單位的,凮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戶口遷入集體單位的;
14、大中專院校和技校的退學、休學和開除學生,則返回原遷出地的;
15、除姓名、年齡、民族外的其他戶口登記項目的變更更正。
戶口遷移
1、 夫妻投靠
主要條件:(1) 雙方具有法定夫妻關系;(2)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2)被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3)結婚證;(4)住房有效證件。
2、子女投靠父母
主要條件:(1)子女未婚且無業;(2)中心城區范圍內子女年滿18周歲的,函人均住房面積須達到18平方米。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2)被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注明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3)子女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別女:20周歲)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或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證明;(4)子女年滿25周歲以上者需提供失業證或待業證;(5) 住房有效證件。
3、年老投靠子女
主要條件:(1)父親年滿60周歲或母親年滿55周歲,刁父母戶口須一同申報;(2) 人均住房面積達到18平方米.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2)被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注明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3)被申請人結婚證;(4)房產證。
4、應屆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
需提供下列材料:(1)就業協議書;(2)就業報到證;(3)就業單位工作證明;(4)戶口遷移證;(5)落戶地住房證明(集體戶口和投親靠友的另需提供相關房產證明及同意落戶證明)
5、已落實用人單位的大專以上學歷教育人員
需提供下列材料:(1)勞動合同;(2)勞動手冊;(3)繳納社會保險金證明;(4)戶籍證明;(5)房產證(已婚人員本人須有合法固定住所;未婚人員落戶單位集體戶口和投親靠友的另需提供相關房產證明及房產所有人同意落戶證明);(6)畢業證書;(7)學歷教育情況證明材料。
6、收養子女戶口
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2)申請人收養經過書面說明;(3)收養證;(4)結婚證;(5)父母雙方身份證;(6)已落實戶口的,出還需提供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上述戶口一般均需核查,切審核時間不超過50天。公安機關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核查結果告知申報人。
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一要求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主項內容時,須經公安機關審核認定屬實后方予變更。
須提供下列有關證明或材料:
1、申請人填寫的“戶口項目變更申請表”;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申請人所在單位變更意見證明。
申請人系無業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出具變更意見證明。
申請人系在校學生的,由所在學校出具變更意見證明。
4、變更年齡的取戶口所在地或有關派出所提供的原戶口登記相關資料及證明。
5、申請變更民族的,應提供縣級以上民族管理部門的同意變更證明。
6、未滿十八周歲的由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如果姓名變更,凋須有父、母雙方簽署意見。
公安機關提請注意: 當您的姓名、年齡變更后,可能會給您的學歷、社會保障或其他社會活動帶來影響。
戶籍業務證件收費標準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 5元/本
集體戶口簿工本費 2元/本
戶口遷移證工本費 1元/張
戶口準遷證工本費 1元/張
戶籍證明工本費 1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