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集體戶口與其他戶口有很大區別,其中最大的一個區別就是集體戶口的戶口本不是本人自己拿著,而是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管理,因此在辦理結婚、離婚等事項時,集體戶口者相對來說要麻煩一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集體戶口怎么離婚:
離婚分為兩種,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這兩種離婚方式下集體戶口怎么離婚?
協議離婚集體戶口怎么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去民政局辦理。因此協議離婚中戶口本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集體戶口,就需要去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戶口單頁(類似于卡片的戶口),并帶上其他證件,再到民政辦理離婚手續。至于集體戶口單頁如何領取,由于每個地區規定不一樣,具體可咨詢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訴訟離婚集體戶口怎么離婚:
訴訟離婚一般是不需要戶口證明的,因此可以像其他戶口人員一樣離婚。去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如果有小孩,只需帶上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起訴離婚程序: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
1、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2、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3、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4、法院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