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但是無論是哪一種方式最后都會將孩子的撫養權移交某一方進行撫養。那么離婚后小孩戶口如何辦理呢?下面就讓的小編為您做一下具體的介紹吧。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簽署準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現實生活中,如果一方對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存在抵觸或拖延等情況,該怎么辦呢?關于這一點只有兩個辦法:
1.協商。先和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小孩戶口。
2.起訴。上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總的來說,還是需要離婚夫妻雙方配合,以協商為主,沒有必要在小孩戶口問題上刁難對方,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孩子。如果在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上一方故意阻撓或拖延,去法院起訴的話,還是可行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借助專業婚姻家庭律師的幫助,無論在證據收集,還是訴訟事務辦理方面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獲。
如果在離婚以后需要對小孩子的戶口進行辦理的家長,可以根據小編所提供的流程對自己孩子的戶口進行辦理,如果大家在戶口辦理的過程中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你們找尋我們網站上的專業律師為您進行進一步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