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購房而來的戶口遷移情況是大家最受困擾的問題,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購房戶口遷移須知”,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購房戶口遷移
設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七條至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
辦理主體:
公安局
受理條件:
有合法固定住所需遷移落戶的。
申請材料:
1、本人申請
2、戶籍證明﹙縣外﹚或居民戶口簿﹙縣內﹚
3、《房產證》或房屋購房合同和契稅發票;廉租房或統建房憑購房合同和房產部門交款收據。
辦理程序:
登記→受理→檢查→審批→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及依據:
無
辦理地點:
精河縣行政服務中心城鎮派出所窗口
精河縣行政服務中心茫鄉派出所窗口
聯系電話:
城鎮派出所:0909-5329742
茫鄉派出所:0909-5329744
監督電話:
0909-7701004(公安局)
0909-5329707(服務中心督查室)
0909-5335280(效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