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的戶口是集體戶口,如何從集體戶口中調出?
可以讓集體戶口的一方的戶口落戶在另一方戶口所在地。申請結婚登記前,請到男方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取戶籍卡。
2.女方是否可以成為戶口本的戶主?
申請登記結婚的男方帶上戶口本(戶籍卡)、身份證原件,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登記結婚即可。
3.甲乙兩人結婚,甲調到乙戶口所在地需辦理什么手續?
領取《結婚證》后,甲可以持《結婚證》到乙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落戶,當地派出所會根據戶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出同意甲方戶口落戶乙方戶口地的“同意遷入證明”。甲持乙方戶口地派出所開具的“同意遷入證明”到甲方集體戶口地派出所遷移戶口,甲方戶口地派出所會開具“同意遷出證明”,然后再持甲方戶口地派出所開具的“同意遷出證明”到乙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上戶即可,隨即甲方戶口在原戶籍地注銷,甲完成戶口遷移乙后,戶主是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