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戶口遷出需要出示哪些手續,歡迎閱讀!
辦理本市城區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非投親的需持住房證明;2、由學生集體戶口轉入居民戶口的,需持相關證明證件辦理;3、城區農業戶口遷出的需持遷入地街、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證明;4、城區與郊區及郊區之間的戶口遷出需持遷入地公安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2、外省市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3、因國家計劃內的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的,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報到 證》等相應的證明;4、因入伍、出國、逮捕勞教、失蹤等原因需注銷戶口的,應出示相應證件。
辦理畢業把學校把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
需要的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如何辦理市內戶口遷出
辦理市內戶口遷出,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如何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遷戶口需要什么證件?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