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畢業生的畢業戶口遷出是根據學院畢業分配方案上的地址(也就是報到證)辦理,因此請各位畢業生一定要明確報到證上的地址,報到證的地址就是戶口遷移的地址;所以畢業生要和招生就業辦公室協商好報到證上的地址,避免出現遷往地址錯誤。
第二步:要落實好報到證上地址,是否接受戶口;因為有些偏遠區人交流服務中心不接受戶口托管,所以畢業生一定要落實好報到證上的地址,是否接受戶口。
具體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將戶口落在某單位或公司戶口集體戶上的,要同時攜戶口遷移證,報到證、就業協議書、單位接受函等手續到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戶。
另一種是將戶口暫時放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畢業生持戶口遷移證,報到證等有關手續,自己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咨詢、辦理(提示: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只能落畢業生畢業兩年內的戶口)。
將戶口遷回原籍的, 保衛科根據學院畢業分配方案《畢業生戶口遷出登記表》確定的原籍地址,將戶口遷往原籍人事局;
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原籍人事局不接戶口的,畢業生需自己聯系落戶地址,畢業生遷往原籍(戶口遷往地址與報到證派遣地址不一致者),要帶擬落戶地派公安分局所開具的戶口準許遷入證明和村委(居委會)接受證明,兩個證明缺一不可。
必須落實是否可以落戶,落戶在什么具體地址(市、區、路、號;或人事局、人才服務中心;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
第三步:畢業生就業信息和戶口信息核對無誤后,遷移證一次遷出,全部移交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領取時間由招生就業辦公室通知。
第四步: 持戶口遷移證和其他證件到擬落戶派出所落戶。 關于改派的問題:畢業生的戶口遷往地址和報到證不一致的,想遷回原籍人事局的,需要到報到證上所報道的單位,該單位所隸屬的人事局進行改派,改派完后到學院保衛科辦理相關的戶口遷移地址改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