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戶口遷移手續怎么辦理?下面應屆畢業生戶籍辦理網的小編為您介紹一下北京戶口遷移手續的詳細流程,更多信息大家請向當地派出所咨詢。
一、辦理遷出登記
辦理戶口遷往市外登記須出具下列證件證明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一)招生、畢業分配的須持招生、畢業分配證明。
(二)參軍的須持《入伍通知書》或軍事院校錄取通知書。
(三)出國(出境)定居的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批準赴港澳地區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批準赴臺灣地區定居注銷戶口通知單》或家屬書面注銷戶口申請;已在國(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國(境)外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申請。
(四)失蹤6個月以上注銷戶口須持法院(宣告失蹤)裁定或派出所報走失登記及親屬書面申請。
(五)其他原因遷往市外的須持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上述人員遷出或注銷戶口,還需提供遷出或注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市內遷入登記
辦理市內遷入,實行“一地辦結”(取消市內戶口遷移證),須出具下列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三)遷入人與戶內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如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等)。
(四)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出具北京市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單位自管房須出具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須出具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復印件;農業人口須出具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五)農業人口遷入的,須出具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
(六)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及注銷戶口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三、辦理市外遷入
辦理市外遷入戶口登記,須出具以下證件證明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一)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系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或區、縣復員轉業安置部門的落戶介紹信或市局《入戶通知單》、《復員證》或《轉業證》;非本市參軍的須出具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檔案部門出具的戶口項目證明及《復員證》或《轉業證》;從本市參軍注銷戶口后,被部隊退回入戶的,須出具所在部隊師以上單位退兵證明;以上人員還須出具部隊或原戶口注銷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證明。
(二)大中專院校錄取或畢業分配的學生
錄取學生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及分縣局《入戶通知單》。
畢業分配的學生須出具:
1.本市院校畢業分配的外地生源須出具《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
2.外地院校畢業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及分縣局或市局開具的《入戶通知單》;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須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分縣局或市局的《入戶通知單》及學校證明;
3.本市學生到外地院校上學后退學的須出具就讀學校出具的退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三)本市出國(境)公民回國后要求恢復戶口的,需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其他中國出入境證件(有效指護照或證件在有效期內,并同時加蓋有中國邊防檢查部門的出、入境驗訖章)及注銷戶口證明等有關證件證明到派出所辦理戶口恢復手續。
公民持過期的中國護照或其他中國出入境證件以及遺失中國護照或其他中國出入境證件要求恢復戶口的,由入戶地派出所開具《關于協助提供公民入境記錄情況的核查證明》傳真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查詢其入境記錄。市局出入境管理處在收到傳真件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關于____入境情況的證明》交換到入戶地派出所,同時發傳真回復。入戶地派出所根據回復情況,屬于有入境記錄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為其辦理入戶手續,并留存《關于XX入境情況的證明》及注銷戶口證明等。若無入境記錄,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四)失蹤注銷戶口又尋回的須持原注銷戶口登記證明、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經派出所長審批辦理。
(五)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監外罪犯入戶的,提供監管場所釋放證明及派出所長審批單。
(六)外省市人員調動工作進京、投靠等入戶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入戶通知單》。
(七)遷入人員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持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自管房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及復印件;農業人口須持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
上述人員戶口遷入,還須持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貒、釋放、解除勞動教養及退兵、退學(經市局審批入戶的除外)不在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須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
四、辦理時限
戶籍接待室在辦理戶口登記事項時,對理由正當、手續齊備、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即時辦理(辦理戶口登記須經派出所審批辦理的時限為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