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畢業后,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畢業時可將戶口遷到工作單位所在地或遷回原籍或遷到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
戶口不在學校,憑《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畢業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到工作單位所在地。
凡持《戶口遷移證》的大專及以上的畢業生,憑《畢業證》、《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居民身份證,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辦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向當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準遷手續,或由畢業生本人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的相關手續到當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被企業聘用的,可憑本人申請、單位用工證明、社區居委會落戶證明、勞動合同書、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已落回原籍或其它地區的大專及以上的院校畢業生,愿意到我市落戶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戶籍關系可委托人才交流中心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待遷入地公安機關審批同意后辦理《準予遷入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2、戶口遷移有時間限制嗎?
戶口遷移證的有效期為30天。
3、戶口遷移證的地址可以更改嗎?
《戶口遷移證》的地址以《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的“戶口遷移地址”為準,遷出后,不能更改。
4、戶口遷移證丟可補辦嗎?
戶口遷移證丟失后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到遷出地派出所補辦戶口遷移證。
5、戶口遷移可以找人代辦嗎?
可以委托辦理,但辦理時派出所要查驗委托書、申請人及代辦人的有關證件。
6、想在十堰找工作,戶口可以落到十堰的親戚家嗎?
十堰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戶口仍在學校集體戶,且暫無工作的,戶口可就近投親靠友。十堰以外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戶口不能將戶口遷到親戚家,如果在十堰購買了商品房,并取得《房屋產權證》,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辦理遷移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