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投靠入戶:
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省,市,縣)或一方為農業戶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在遷入地有固定住所的,均可夫妻投靠入戶。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老人,遷入地子女有固定住所的,可根據本人意愿申請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
凡與父(母)分居兩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學生,均可申請投靠父(母)入戶。
4、購買商品房入戶:
所購新建商品住宅單元已經辦理《房屋產權證》并設置了門牌號碼;人均居住面積20平方米;入戶人限于購房者本人、夫(妻)、父(母)和未婚子女。
5、隨軍家屬入戶:
軍官、文職干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準可以隨軍入戶。
6、收養小孩入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以申請收養小孩入戶。
7、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及工作調動入戶:
錄用公務員或招收職工,以及經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同意調動工作的公務員或職工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8、退伍、轉業軍人安置入戶:
軍人轉業、復員、退伍到地方入戶。
辦理地點
清遠市清城區公安分局 地址:附城東區
清遠市清新區公安分局 地址:府前路7號
清遠市佛岡縣公安局 地址:振興中路38號
清遠市開發區公安分局 地址:龍國道與平安一街交界處
清遠市英德市公安局 地址:教育路165號
清遠市連州市公安局 地址:連江路7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