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杭落戶證明〔落戶在人才開發中心的,由人才開發中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單位集體戶的,由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親友家的,由親友戶主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和提供戶口本、房產證;本人在杭擁有住房的,提供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房屋租賃證)〕
辦理程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經用人單位審核蓋章后,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
四、外商投資入戶
申報條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區新批或在該年度起增資10萬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區繳納稅收滿10萬元人民幣的外商投資企業。每投資10萬美元外資可辦理一名企業管理人員進杭落戶。一個單位原則上最多辦理10人。
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投資者申請聘用外地人員戶口進杭報告(需投資者簽名蓋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驗資報告;
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5、杭州市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
6、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的完稅證明;
7、遷移人的戶籍證明;
8、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任命書或聘書及最高學歷(職稱)證書;
9、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及戶口本;
10、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清單或證明);
辦理程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經用人單位審核蓋章后,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
五、納稅落戶辦理須知
申報條件:外地來杭州市區的個私企業經營者,從2000年開始凡連續兩年內繳納地稅滿10萬元人民幣的,業主本人可辦理落戶手續;連續兩年每年繳納地稅滿15萬元的,業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辦理落戶手續。
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經市、區地稅局長簽字鑒證蓋章的納稅額度證明;
2、工商營業執照(個私企業);
3、市、區工商局個私企業證明;
4、納稅稅票;
5、原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
6、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及戶口本;
7、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當地計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關
系證明。
辦理程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
六、高技能人才落戶
申報條件:
1、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
2、35周歲以下符合當年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3、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
4、其中1、2兩類人員需在杭工作滿5年且在杭擁有住房,第3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
提交材料(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本省、本市勞動部門核發《資格證書》;
2、市勞動保障局職能部門的確認證明;
3、勞動(人事)部門簽證的連續5年及5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指已在杭連續5年以上,且在杭工作);
4、繳納養老保險憑證(5年以上,與勞動合同一致);
5、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6、本人在杭擁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有租賃證的單位自管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
辦理程序:當事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戶證辦證中心申請,填寫《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經用人單位審核蓋章后,交市公安局戶證中心辦理。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