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職工家屬城鎮戶口申報落戶需帶材料:
1、落戶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居民、職工家屬申報“農轉非”落戶需帶材料:
1、落戶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農轉非”需要的相關手續需帶材料:
1、落戶申請書;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暫住證;
4、由所在鄉計生站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