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符合準入條件的其他親屬投靠,遷移時需同時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和社區民警意見。
2、公民因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請戶口遷入
應當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遷入申請;
(二)社區民警意見;
(三)所購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合法手續);
(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親屬投靠的,將戶口遷至投靠人處,無親屬投靠的,遷至社區集體戶。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辦理地點
秦皇島市公安局北戴河區分局
地址:聯峰北路
電話:(0335)4041102
秦皇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
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北環路45號
電話:(0335)3160900
秦皇島港公安局
地址:海濱路35號
電話:(0335)3093082
秦皇島港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址:新春路附近
秦皇島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
地址: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238號
電話:(0335)7016071
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關城南路23號
電話:(0335)5051152
辦理費用
戶口遷移證及打印工本費:2元/張
戶口準遷證及打印工本費:2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