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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蘇州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了,下面是由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希望能夠幫到您!
從蘇州市人社局獲悉,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附】
根據省人力資源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
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5】422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并報省政府同意,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680元/月調整為1820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為15.5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各項內容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在剔除上述不包括的各項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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