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全面放開異地高考政策解讀
廣東放開異地高考:父母一方連續交三年社保即可
根據廣東異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開異地高考,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粵參加高考。日前,具體方案正式出爐。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最新消息,異地高考報名條件進一步放寬,其中居住證不再要求連續3年,合法租房者也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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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要求限制放寬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锻ㄖ穼﹄S遷子女在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界定和報名有關問題進行了適當調整、補充和完善,適度放寬了報考條件的要求(詳見右表)。
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曾透露,目前全省高二在讀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有4萬-5萬人,其中相當部分將在廣東高考。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是積極穩妥、分步有序地進行的,2016年全面放開異地高考不會影響廣東省戶籍考生的錄取率。“2016年報考的總人數預計不會超過2015年,2016年廣東省戶籍考生會略有減少,因此,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后,廣東省2016年高考規模不會超過2015年。”
該人士表示,為積極穩妥解決隨遷子女在粵參加高考問題,根據隨遷子女高考人數規模,廣東積極爭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廣東招生計劃等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近幾年來,廣東省總體招生規模、招生錄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2015年一本院校錄取率還有較大提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廣東省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為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創造了條件。”
該人士透露,2016年廣東還會繼續向教育部爭取適當增加廣東投放的招生計劃數,進一步提高廣東教育資源承載能力。“教育部也明確要求部屬重點院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向生源大省傾斜,適當向隨遷子女較多的省份增加計劃數。”
新調整主要包括4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社會保險等截止時間,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證的年限認定辦法,除了原規定有連續3年的居住證為符合條件外,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也將予以認定。
◎三是適度放寬合法穩定住所條件,除原合法居住條件外,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的居住手續的也可申請報考。
◎四是解決了就學地與就業地不一致問題。2016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此前要求父母就業地與子女學籍所在地必須在同一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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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會不會影響本地戶籍考生?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人文學院副院長于長江表示,關于異地高考,實際上主要是異地錄取的問題。現在各個省市是根據原來的一套辦法來確定名額,每個省市都是固定的。廣東本地的考生本來規模減少了,機會可能就會隨之增加,在放進來那么多人后,即便和去年相比沒有變化,但本來應該增加的機會就增加不了。所以新政策中還有一句話,就是廣東省會根據這種情況,爭取調整廣東省的錄取名額。實際上,根本還是在于我國現在的高考錄取制度到底如何確定每個地方的名額,這是所有問題的焦點。
對北京、上海有沒有示范效應?
于長江認為,廣東的做法未必會對上海和北京形成示范效應,因為它們的情況很不一樣。比如,廣東的教育資源比較豐富,質量也比較高,但同時這個地方的錄取分數線也比較高。北京和上海則比較特別,由于一些歷史原因,大量高校集中在北京、上海,平均錄取分卻相對較低一些,其真正的洼地不是考試和教育,而是在錄取分的問題上。在公平問題上,廣東并不明顯,廣東的錄取分數線和全國其他省份本來就差不多,它的矛盾相對更簡單一些。
從經濟和社會發展看有何意義?
教育專家、新錦成教育集團副總裁張景岫認為,放開異地高考主要有3個方面的好處。第一,有助于促進勞動力和人口的合理流動,進一步加快城市化的`進程。因為教育問題是很多進城務工人員特別擔心的問題,放開異地高考有助于這些勞動力穩定下來,從流動人口變成穩定性比較強的常住人口。這對于企業用工等也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第二,有助于在總體上提升勞動力的素質;剜l高考實際上大大減少了務工人員子女獲得高等教育的機會,異地高考大大降低了這方面的成本或阻礙。第三,率先開放異地高考的區域有助于進一步吸納高素質勞動力的流入,對本地的社會經濟發展也會起到比較大的促進作用。
為廣東降低異地高考門檻叫好
根據廣東異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該省全面放開異地高考,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粵參加高考。近日,具體方案正式出爐,異地高考報名條件進一步放寬,其中居住證不再要求連續三年,租房也屬于有“合法穩定住所”,父母就業地與子女學籍地不必在同一地市。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表示,異地高考放開后,2016年報考總人數預計不會超過2015年,不會影響廣東戶籍考生的錄取率。(《京華時報》11月19日)
異地高考向來是一個難題,比如,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勢必“擠占”戶籍考生上大學、上重點大學的機會,因而難免遭到當地居民的抵觸和非議。
但是,在人口大流動時代,異地高考又勢在必行,其中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緊迫性自不必贅言,背后不知飽含著多少外來人口及其子女的辛酸淚水。經過社會輿論不斷呼吁,在教育部等部門的推動下,各省份于2012年相繼出臺了異地高考改革方案,各地政策各不相同,條件有嚴有寬,門檻有高有低,具體實施的時間也有早有晚。
廣東省將于明年實施異地高考之所以值得一書,是因為該省大大降低了報考門檻。譬如,原來規定自有住房才屬于“合法穩定住所”,就難倒了大多數外來人口——如今房價這么貴,一般打工者哪能買得起?現在這個問題不復存在了,租房也屬于有“合法穩定住所”。無疑,報考門檻的降低,將會使一大批隨遷子女沐浴在異地高考的陽光之下。
而且,廣東省是外來人口大省。眾所周知,一個地方的外來人口越多,異地高考的“負擔”就越重,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也就越難。因此,有些省份制定的異地高考門檻高不可攀,缺乏應有的誠意。相比之下,作為外來人口大省的廣東能降低政策門檻,實屬不易。
讓更多隨遷子女共享本地高考資源,體現的是胸襟、擔當和情懷;是對教育公平的追求,也是善待外來人口最實在的舉措。必定會有更多外來人口將廣東視為第二故鄉,廣東的發展也需要這些外來人口的貢獻,戶籍居民也會因此受益。一個針對外來人口的好政策,所釋放的不僅是善意和溫情,也是“合作共贏”的活力。
廣東省能做到的,其他外來人口大省也應該能做到;外來人口大省廣東能做到的,外來人口較少的省份更應該能做到。在某種意義上,廣東省帶了一個好頭,具有示范意義,異地高考門檻就該不斷降低,以適應現實的變化和時代發展的需要。同時,不能讓帶頭者吃虧,對于隨遷子女報考人數較多的省份,教育部及各高校應在招生名額分配上給予傾斜,以示公平,以茲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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