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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頻簽保底約違約風險大簽約注意5點
近日,2015年高校畢業生將達749萬,相較于2014年的727萬人有過之而無不及,面對如此嚴峻的就業形勢,即將于2015年畢業的大學生們已經開始為自己的職位奔走,而有些應屆生提前找到了工作,由于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書,他們只能先和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但是,很多學生只是把簽了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看做自己的“保底”選擇,如果未來有更好的就業平臺,就可能毀約。智聯招聘的所公布的一項應屆畢業生求職調查顯示,去年,由于擔心錯過就業機會先簽約保底,導致應屆畢業生毀約率高達16%。
大學生無奈簽下“保底約”
“我從去年11月份就開始找工作,現在手頭已經有幾家中意的單位,前兩個給的薪水不高但已叫我簽約,而最中意的單位還沒給offer,原本想再等等。有同學就勸我先隨便簽個單位‘保底’,到時候大不了就是付2000元的違約金。我發現同學中這樣做的人也很多。”南京某大學的無錫籍學生肖苒告訴記者,他所在的自動化專業就業率還算不錯,不過學校在過了元旦之后就可以開始上交三方協議,雖然他還想再觀望觀望,但是周圍已經有同學陸續開始上交成功簽約的單位,他也開始著急了起來。
在應屆大學生中簽訂保底協議的情況不在少數,2014年畢業的小高就曾為了提前交出三方協議而毀約,“去年4月份,學校開始催就業率,我們系的就業指導老師就讓我趕緊交協議,”當時他已經有了一家網絡公司的實習機會,但為了等待一家大型國企的復試通知,還沒有簽約,“學校催了,我就先跟網絡公司簽了合同,后來中意的崗位面試通過了,離職時付了2000元的違約金。”錫城某高校就業指導中心老師告訴記者,大學生“保底簽約再毀約”的確是就業高峰期里一個很常見的現象,有些學生甚至不止一次毀約。而且這部分學生的比例不小,尤其以外地生源居多。
用人單位:會要求其繳納違約金
而用人單位為了能留住他們,往往會在三方協議上事先規定違約金。這意味著,應屆生們如果違約,即放棄簽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則可能需要支出違約金。對于尚無經濟收入的應屆生來說,違約金會對他們形成不小的壓力。
從用人單位了解到,這一現象近幾年來越來越明顯,“我們招應屆生主要是在儲備干部的崗位,以前的第三方協議比較簡單,但從去年開始,為了留住人才,會在協議上加上違約金的規定,”錫城一家大型綜合體的人事主管告訴記者,畢業生違約,給用人單位帶來的損失絕不只是幾千元違約金,花費時間精力組織的招聘工作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還得耗費人力、物力重新進行招聘,特別是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成本,“每年都有違約的事情發生,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之后又轉投他家,一般簽約后,我們會有統一崗前培訓,毀約的這些崗位,各項事宜都得從頭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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