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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暑假工”陷阱
暑假即將到來,中考、高考完的學生又充足的時間可以去打暑假工,為自己增加一點社會閱歷,但是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預防招聘陷進,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些常見的招工陷進吧!
通過對近年來招工詐騙手段的分析,常見的有以下五種陷阱:
一、強行收取押金、抵押物。上崗前,學生往往被要求交納押金,或被收取身份證、學生證作為抵押物。交錢后,招聘單位又以種種理由讓學生回去聽消息。有的單位在學生打工結束后,以扣留身份證、學生證相要挾,拒付薪金。此類押金還包括資料費、登記費、服裝費和培訓費等。
二、變相傳銷。傳銷是目前大學生打工中經常遭遇的陷阱。學生本來是以銷售員的名義上崗工作,公司卻要求他們必須購進一定數量的商品,不得退貨。
三、騙取中介費。一些不規范的中介機構利用大學生尤其是外地留校學生急于利用假期打工的心理,無中生有或以“急招”為幌子引誘學生報名,騙取“信息費”“報名費”。
四、以培訓班為誘餌設置陷阱。有企業“舉辦”模特兒或歌星、影星培訓班,然后要學生花大價錢照藝術照參加遴選,最后再找借口說應聘者條件欠缺予以拒絕。
五、針對女學生的求職陷阱。一些不法之徒把目光盯在女學生身上,利用在校學生社會經驗少、輕易相信人的弱點,進行犯罪活動。還有一類陷阱多發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時,有的女同學不加考慮,單獨和對方見面,遭遇危險。
針對以上陷阱學生暑期打工應注意的事項:
一、選中介必須看資質。報名前一定要到有資質、信譽好的職介中心,要看該職介機構是否有勞動部門、人事部門、工商部門頒發的相應證照。
二、避開高薪陷阱。條件越優厚,薪金越高,越容易出問題,因為天上不會掉餡餅。面對高薪誘惑,學生要謹慎辨識。
三、受騙要舉報、投訴。學生求職時遇到職介中心提供虛假信息或與用人單位合伙欺詐等,一旦掌握確實證據,可立即老師以及學校的保衛處或是當地派出所報案。
四、找工作時,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千萬別輕易將自己的電話、家庭詳細地址、父母的聯系方式等留給企業,以防止被敲詐勒索
常見求職陷阱
一、瞞天過海,騙取費用---專以騙取報名費為目的的“皮包”公司仍然存在。他們“招工”時把職業吹得天花亂墜,先收取報名費。等你到了公司,又提出中介費、建檔費、辦證費、培訓費等一系列費用。收完費后,就把工作的事一拖再拖,或者安排一些你根本無法接受的工作,讓求職者白花錢。
二、高薪招聘,無限誘惑---對不熟悉某些行業的求職者,開出極具誘惑力的薪水標準。然后,安排求職者超負荷工作,或從事違法和暴力活動。“保證年薪×萬元以上”等條件,多是出現在以提成為主要收入的行業,最后能否實現,看求職者表現及能力,往往是苦干一場,離目標任務還差一大截。
三、聘用內勤,拉入陷阱---開始以招聘行政、管理、文秘人員為名,等求職者上班后就安排為推銷產品、聯系業務,還沒有保險金和底薪。這種受騙者即使辭去工作,也會有后續困擾纏身。
四、身份誘惑,規避承諾---招工時先稱要把應聘者培養成什么“師”,然后要求交費進行課程培訓,等培訓完畢后,再拿出內部規定或特殊情況,讓求職者白花一筆錢。
五、頭銜修飾,名不副實。---為了掙一筆考試費,故意把要招聘的職業修飾一番,例如把保險推銷員說成“財政計劃者”,把銷售人員稱為“業務經理”,把勤雜工說“辦公文秘”,提高門檻,實施收費考試。
暑假工五類風險
1、收取押金
案例:20xx年7月,大二學生小潘經職介中心介紹到一家服裝公司兼職打工。報到時,她按照公司人事經理要求繳納了3000元工作押金。誰知僅僅過了一周,小潘被公司以多次上班遲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予以辭退,并拒絕退回押金。
評析:現實中,有的用工單位在兼職廣告中宣稱有文秘、公關等輕松體面的崗位,或以優厚報酬為誘餌,許諾求職者只需繳納一定數額保證金或者培訓費、服裝費、建檔費等費用即可上班。一旦交完費,要么“工作”安排遙遙無期,要么以職位已滿、培訓不合格等理由一再搪塞。還有中介打著找工作的幌子騙取學生中介費,或者雖然介紹了工作卻將學生的大部分工資據為己有。應對此類陷阱,暑假兼職應優先考慮學校、政府提供的官方招聘平臺和信息,網絡求職時一定通過正規大型招聘網站并且選擇有相關企業認證的招聘信息,同時可以通過招聘企業的官網、官方熱線等核實招聘信息是否真實。
2、薪資口頭約定
案例:去年寒假期間,在高職院校就讀的小坤到一家旅游公司開展實習性質的打工。上班當日雙方口頭商定:出滿勤月工資為3000元。可一個半月后結束打工時,公司只發給小坤工資2600元。因沒有書面依據加之返校在即,她只好自認倒霉。
評析:有的大學生找到兼職工作后,覺得時間短簽不簽合同無所謂,因而對用人單位的口頭薪資承諾深信不疑。本案中,小坤他們的教訓提醒同學們,在暑期打工缺乏《勞動法》等實體法律保障、學生自身維權能力較弱的現實情況下,維權的最有效方式是與用工單位簽訂書面“勞務協議”。這樣,盡管雙方不屬于勞動關系,但依然可以就民事勞務關系依法解決糾紛。協議中至少要約定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報酬多少和相關福利等四項最基本的內容。如果從事危險作業,切記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人身意外保險。
3、傷亡概不負責
案例:去年暑假,大三學生小黃在同學介紹下前往一家裝飾公司打工,未簽訂用工協議。工作期間,小黃左手被機器軋傷。關于醫療費問題,小黃和老板雙方僵持不下,最后相關部門出面協調后,老板承諾支付醫療費1萬元,以后出現什么問題公司概不擔責。
評析:由于大學生身份的特殊性,一旦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無法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勞動者”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那么,遇到這類情況時,學生可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有關生活費等。
4、誘惑網上刷單
案例:大一學生小陳在抖音上刷到一則兼職刷單廣告后,未加思索便網投了簡歷。沒多久就有人與她取得聯系,表示該項工作只需關注一些抖音號,給主播點贊就能拿到傭金。小陳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點贊了5個對方指定的主播賬號,很快就收到了66元、99元不等的傭金。隨后,對方又表示只要繼續投錢“做聯單”傭金還會翻倍。于是小陳又接連轉賬三筆合計1.6萬元,但卻再也沒能收到傭金。
評析:刷單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詐騙行為,不是正當兼職。騙子往往以“低門檻高回報”的兼職為誘餌,通過“步步深入”的手段,待受害者初嘗小小甜頭后,再要求其下載指定的手機程序,目的就是讓受害者往賬號里不斷充值。騙取信任后,詐騙分子往往會以任務升級、做大單任務產生連單賺取更多傭金、操作有誤需繼續刷單才能一起提現等話術,誘導受害人一步一步跟著操作,最后不僅沒有賺到傭金,甚至連本金都打了水漂。
5、誤入傳銷歧途
案例:20xx年7月,大學生許某在暑假打工時誤入傳銷組織。由于法律知識的缺乏,直至走上法庭,他都自認為“無辜”,辯稱其只是一個產品直銷業務員,不知為何會觸犯刑律。實際上,許某銷售的凈水機并無銷售資質,其“公司”更是以向他人銷售產品和發展下線的數量來劃分等級,并以此作為返利依據,從而引誘“新手”繼續發展下線。最終,許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
評析:時下,不少高學歷、信息獲取能力強的大學生逐漸成為傳銷組織的目標。盡管非法傳銷形式多樣,但其牟利方法無非就是以交納入門費、拉人頭發展下線、以下線的人頭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獲取收益報酬。因此,打工者應擦亮雙眼,面對不明來歷的高報酬承諾、親戚朋友游說以及陌生人介紹高薪工作“誘惑”時,要保持理性和冷靜。一方面可以通過各種搜索方式查詢單位的背景資料,例如市場監管部門官網、天眼查、企查查等平臺;另一方面要對工作內容以及公司的業務模式有所了解,對于那些工作難度低、業務模式簡單卻能夠快速賺錢的崗位,要提高警惕避免“入坑”。如果發現自己加入了涉嫌傳銷犯罪的工作,一定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尋找時機報警并配合公安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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