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接到餡餅還是跌進陷阱?
又逢暑假,微信朋友圈、QQ群、校園貼吧、招聘網站等都在不間斷地發布各類面向在校大學生、中職生的招聘實習或暑期工的信息,工作內容基本涵蓋各行各業。
然而,高校暑假開始至今半個月內,南方日報接獲30多宗關于暑期工招聘虛假信息或蒙騙勞動力的投訴,當中不乏知名的企業。五花八門的招聘信息和實習機會,對急于社會實踐或勤工儉學的學生們來說,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
被騙的保證金
隨著暑假的到來,不少大學生甚至中學生都希望利用假期賺點外快;廉價、素質相對較高、涉世未深、聽話,這些特質也使得暑期工、實習生受到珠三角地區企業的熱情歡迎。
記者在QQ群搜索欄里輸入暑期工搜索,均能看到大量的活躍群。僅在廣州,就有96個群,幾乎每個群內的人數都接近上限,排名靠前的幾個群上限皆為2000人。在各種招聘網站,暑期工、實習生的招聘信息也是層出不窮,招聘的工作涵蓋諸多職業。
但在這些招聘信息中,不少學生工面臨的往往是被惡意欠薪、修改工時、“掛羊頭賣狗肉”等陷阱。從7月10日大中院校放假以來,南方日報接獲30多宗相關的投訴,有的甚至打著知名企業的牌子。
“我們3人一天班都沒上,就被騙走了600元的保證金。”仍在江西讀高中的小嚴致電南方日報,向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今年暑假,表姐小羅在一個網站上看到一則招工信息,稱位于深圳市南山區的`大型國企“中興華為通訊”正在招聘暑期工,每月2300元的工資。“國企、無需交付中介費、隨時上崗、高薪”,在這些誘惑下,小羅便和她及一位同學聯系了網上的招聘人員。
7月3日,招聘人員通知她們到龍崗區橫崗地鐵站B出口碰面,小嚴一行3人如約到達指定地點,一個自稱是“中興華為通訊人力資源部李小姐”的中年婦女已經在此等候。“當時她讓我們交個人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了”,后來其稱公司擔心暑假工無法上滿兩個月,便向她們每人收取200元押金,等到暑假工作結束后再返還。
由于求職心切,3人當場交納了600元現金。“收到錢后,說讓我們等電話通知就離開了,也沒有給我們開具任何憑據收條。”隨后她們意識到被騙了。
事后小嚴與招聘網站交涉,網站工作人員卻要求她們,只有提供證據證明被騙情況屬實,才撤銷這條招聘信息。
據了解,盡管每年都有暑期工被騙的案例,但仍抵擋不住學生前赴后繼地尋找各種暑期工種的熱情。
工作“不見了”
據了解,越來越多的投訴涉及用人單位的“臨時變更”,當中包括工時變更、工種變更,讓許多學生硬是吃了啞巴虧。
“工作了一個星期后,他們才告訴我實習生沒有工資,但這與剛開始許諾的并不一樣。”大二吳姓學生向南方日報記者反映,她想利用假期積累社會實踐經驗,在互聯網比較一番后,她鎖定了某國企通信公司在茂名的營業廳,“面試時說有一定補貼,想著既能學到東西也能賺點錢,所以很放心”。
7月20日實習生活正式開始后,小吳做的主要都是一些雜活,常常加班加點,但沒有任何人與她提及過加班費。于是,她去財務部門詢問,才被告知實習生沒有任何工資或補貼。“我們部門一共有7名實習生,做的工作也不比正式員工少,加班時間多又沒有任何補貼,還學不了什么東西。”
珠海籍大三潘姓學生聽說某知名企業暑期短工待遇豐富,每小時16元。于是還沒有放假就到該企業咨詢應聘事宜,被告知所企業的暑期短工由中介公司負責招聘。結果,小潘找了好幾家中介公司才找到名額,“但卻被告知每小時9元”。小潘說,為了能盡快賺到錢,他和幾個同學便與該中介公司簽了合同,其中約定工作時間為7月11日至8月28日。
到了該知名企業后,他和同學被安排到廚房打雜。7月21日,該知名企業人力資源工作人員通知他們被解雇了,之前的工資由中介公司支付。于是,小潘等人找回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卻幾番推脫并未給予正面回應。截至記者發稿時,該中介公司的答復仍然是“目前還在積極解決中”。
“這就像找到的工作不見了,不僅錢沒有,連工作也沒有了,一點保障都沒有。”小潘說,很多同學都對被騙感到無奈。
“那些學生仔不同成年人,社會經驗少,沒有什么維權意識,被工廠欺負了都不知道怎么討說法。”東莞某企業一名招工代表透露,不少企業在招收普通工人時,并不排斥順帶招收暑期工,主要是廉價、素質相對高,而且基本沒有人力成本。
隨著互聯網的越發普及,勞務中介、用人單位已經透過網絡直接進入每個有暑期工需求的學生個體末端。由于互聯網存在匿名性、隱秘性等特質,很多學生往往難以在第一時間判斷招聘信息是否“貨不對板”。
以廣州為例,記者分別在趕集網、58同城網、1010兼職網上搜索兼職,檢索結果有幾百條,待遇優厚。但當記者按照聯系電話詢問詳細信息時,無一例外都要求先去中介機構面試,“帶上身份證,不需要簡歷”。
暑期工艱難維權
既然受騙案例層出不窮,學生們為什么不維權?在不少報料電話里,電話線另一頭焦急的聲音里所透露的無一不是對暑期工維權毫無頭緒。
大學4年幾乎每個暑假都打工的暨南大學研二學生小李告訴記者,大部分人打暑期工都會多多少少被“揩油”,比如說好1500元的,到手可能就只有1000元或800元;有的是先不發工資,讓他們拿發票去換;有的拖欠一年半載也不奇怪。
“確實有學生打聽過暑期工欠薪維權的,但真正打官司的沒有遇見過。”記者向律師咨詢時被告知,由于維權成本過高,學生或家長往往在咨詢后就放棄打官司。
“遇到不給工錢或者長期拖欠等情況,最快的解決方式是去找勞動監察大隊,請求他們幫助解決”,廣東寶慧律師事務所律師告訴記者。
律師說,假設一切都順利,案子贏了的話,也許就能拿回一兩千元的工錢;如果輸了,除了賠上精力,還要負擔好幾百元的訴訟費用。
記者了解到,目前《勞動法》中也沒有明確關于暑期工、實習和勤工儉學的法律條文。與此同時,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同時,無論是實習還是暑期工均可視作大學生掛靠用人單位學習,即,學生主動請求用人單位給予學習機會,用人單位提供資源進行培訓,因此雙方不屬于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給予工資。
盡管這樣,受訪律師提醒學生,“要注意須先簽訂一份協議,里面必須包括具體的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報酬等”,“如果不得不交費用時,一定要求對方給你開一個蓋有公章的收據,明確這筆錢用來做什么”。
律師表示,暑期工協議其實是“勞務雇傭合同”,不同于《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動合同。如果發生了糾紛,該爭議也不同于“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不能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但能以普通民事訴訟的形式主張權利。
盡管學生暑期打工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但是畢竟屬于用工的形式,勞動保護部門應對這些企業進行管理。因此對于學生而言,除了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供舉報。
警方提醒
◆學生找暑期工,如果要通過中介機構的,一定要看其是否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原件,辦公地址是否與證件一致。
◆一定要求和用工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在簽訂合同或協議的過程中,要注意所從事的工作是否有違法的行為,是否有危險性等,證件切勿隨意讓人使用,同時應當事先和用工單位談好薪金、工作時間,要保存好收款收據、推薦函等材料,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人身安全或者個人利益受到侵害時,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也可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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