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布大學生求職陷阱
寒假馬上就要來了,許多同學在準備好考試之后,也開始了忙碌的找工作或者找兼職環節。大四的學生想一畢業就就業,大二、大三的學生想找找實習提升能力、積累經驗,大一的學生也想找找兼職之類的來鍛煉一下自己。下面是一些警方發布大學生求職陷阱,小伙伴們千萬要當心哦!
在網絡發達的今天,大部分學生會選擇在網上進行求職信息的瀏覽和選擇,而不法分子恰恰是利用學生急于求職的心理或者涉世未深,容易受花言巧語蒙騙的特點,實施各種詐騙活動。為維護廣大同學財產安全,警方作出以下提示:
1、警惕推薦工作式陷阱
【詐騙方式】此類詐騙主要存在于一些自稱是“職業介紹所”之類的地方,或者是假稱學校的老師之類和你扯得上一點關系的人,他們一般號稱在某公司有認識的熟人,能給你推薦工作,只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警方提醒】這些騙子一般會主動出擊,要求幫你推薦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繳納“推薦費”。繳納完推薦費之后,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薦信以后,前去應聘,你發現推薦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這家單位根本不招聘這個職位。
2、警惕收費式陷阱
【詐騙方式】招聘方往往以招聘錄用,需要收取押金、保證金的借口,或者以入職培訓的名義,騙取求職者的'財物。
【警方提醒】這類詐騙在輕松許諾工作機會的同時,對方就會對你提出收費要求。國家相關法律有“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為錄用條件”的明文規定。
3、警惕信任式陷阱
【詐騙方式】詐騙分子往往會利用部分大學生想賺錢卻不愿勞累的心理,用一些輕松的網上工作來招聘大學生工作。許多學生在相信后,騙子會先用一兩次的甜頭騙取學生的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機作案。
【警方提醒】這類陷阱需要學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輕信他人,也不要在嘗到甜頭后就失去戒心。
4、警惕試用期式陷阱
【詐騙方式】一種是以各種理由解聘試用期的求職者,再以很低的薪資繼續招聘同樣也不會熬過試用期的新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
【警方提醒】《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大學生利用放假的空余時間來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這固然很好,但是切記不可以太心急,對于網絡上的信息注意判斷分析哪些是安全可靠的,哪些是蒙人騙錢的,千萬不要最后是錢沒賺到,還賠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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