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農業大學(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生命科學為特色,農、理、工、文、法、經、管協調發展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院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華中農業大學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適用范圍
推薦和招收推免生,適用本方案。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推薦和接受推免生工作。
領導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組員由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務處長、監察處長、學工處長、團委書記、教務處分管推免工作的副處長、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主任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兼任,副主任由教務處分管推免工作的副處長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主任兼任。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分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副院長、分管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書記以及各學科首席專家為組員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根據本方案制定推免工作具體方案,負責本院推免生的推薦和招收工作。
三、推薦辦法
(一)推薦名額
學校根據教育部當年名額分配方案和相關文件精神,確定各學院推免生名額,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https://yz.chsi.com.cn/tm)公示。
(二)專項計劃
推免生專項計劃以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額補償政策,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本方案單獨組織執行。
(三)推薦條件
1.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大學前三年所修全部課程平均學分績點(GPA)專業排名原則上在前35%以內;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遵紀守法,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在核心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者;參加國內外重大賽事成績優秀者;獲得全國或省部級榮譽者;參加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社會工作、文化藝術等重大社會活動表現突出者;確有特殊學術專長具備突出培養潛質者,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討論決定是否優先推薦。各學院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院推免生遴選辦法,詳細規定優先推薦條件,經公示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執行。
(四)提交申請
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院提交《華中農業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地址:https://yjs.hzau.edu.cn/zsgz/)及相應證明材料。
(五)推薦名單
各學院根據本方案制定推免生遴選細則,確定擬推薦學生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經學院遴選工作小組審核,組長簽字蓋學院公章后,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名單(含姓名、院系、綜合測評成績等)依次通過學校網站和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最終推薦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
(六)填報志愿
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登陸推免服務系統,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到“推免服務系統”關閉時,未獲得錄取即失去免推機會。
四、招收要求
(一)招收原則
接受推免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雙向自主選擇、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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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備案的推免生均可報考攻讀我校研究生。
(三)專業目錄
我校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專業均接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專業目錄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推免服務系統公示,供考生查詢。
(四)復試要求
復試原則:分類考核、注重質量、自主選擇、擇優錄取。實行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分類復試;既要全面考察,注重質量,又要突出重點、體現特色;鼓勵支持研究生和導師自主雙向選擇;以質量為核心,在科學選拔的基礎上,擇優錄取。復試內容:主要以面試和實驗操作為主,既要注重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外語水平的考查,又要注重對思想品德、學術道德、心理素質、興趣特長等的考察。對學術型研究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實驗操作技能、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解決實際生產問題能力的考查。
復試形式:按一級學科組建復試專家小組,由首席學科專家任組長,小組成員不低于5人,具備副高以上職稱;每位研究生的復試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復試名單:參照我校推薦條件,按照可接收名額的1.2倍確定并公布復試名單。
復試方案:各學院組織制定科學合理的復試錄取方案,經學院遴選工作小組審核,組長簽字蓋學院公章,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社會和考生公布。
(五)錄取名單
復試專家小組根據復試總成績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報學院遴選工作小組審核,組長簽字蓋學院公章后,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含姓名、專業、導師、復試成績等)依次通過學校網站和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信息為準。
五、管理與監督
(一)注重規范管理,加強督導巡查。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推免生工作,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的基本原則,加強規范管理與程序監督。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將選派紀檢、督導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二)及時公開信息,主動接受監督。學校根據規定及時公布免推生推薦方案、推薦名額、推免生名單、招收章程、專業目錄、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各學院根據本方案實時公布相關信息及考生申訴方式。經過公示的內容不得隨意變更,主動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三)公布申訴渠道,保障合法權益。組織實施推免生工作,既要注重提高選拔質量,又要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忌鷮ν泼馍ぷ饔挟愖h,可向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反映,也可直接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申訴。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接受申訴與舉報電話:02787282056(紀委監察處),02787281542(教務處),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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