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思維就是“線性思維”,即典型“總—分—總”的寫作思維。這種思維源于美國的presentation,即美國學生在課堂上的演說。他們做這種演說所遵循的原則是“總—分—總”。在新托福寫作備考中,用這種思維最容易獲得高分。
按照這種思維模式,托福寫作應該寫成三個層次,也就是我們確立了中心思想后應該找到三條理由來支持,這種思想使托福作文很容易達到24分。想達到27 分以上,就應該在這三條理由中再各找出兩條理由來支持。托福作文要寫五段:第一段為中心思想段;二、三、四段為支持段落;最后一段為總結段落。
托福寫作的全部思維就這么簡單!如果你把托福作文寫得高深而富于哲學思想,白人根本看不懂。中國學生按中國的思維作文,就是低分;中國學生按美國人思維寫出的作文又會被中國教師認為過于簡單。
如果說五段式是托福寫作的結構模式,那么specific應該是美國人在行文中最重要的思維。什么是specific?即要求我們寫的文章極其具體化。如這篇作文,“你認為在電影院里能很好地欣賞電影嗎?”如果我們寫出這樣一個主題句:“電影院里人聲嘈雜,我們無法集中精力欣賞電影。”
下面是中國學生典型寫法:很多人沒社會公德,在公共場所里大聲喧嘩,影響別人看電影。白人根本讀不懂,他們會刨根問底問:什么人在電影院里喧嘩?做出了什么樣噪聲?他們會這樣寫:老年人常在電影院咳嗽,使別人無法集中注意看電影,小孩會在電影院瘋跑,跌倒了會大哭,別人無法欣賞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