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1999年8月24日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是指經批準的教育服務性機構通過與國外高等院校、教育部門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合作,開展的與我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有關的中介活動。
從事中介服務業務的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或教育服務性機構。
(二)有熟悉國家自費出國留學政策和教育服務性業務的工作人員。具體是指開展自費出國留學服務的機構的主要工作人員應當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熟悉我國和相關國家的教育情況和自費出國留學政策,或者曾經從事過教育、法律工作;工作人員的構成中應當有具備外語、法律、財會和文秘專業資格的人員;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少于5名;法定代表人應當是具有境內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
(三)與國外教育機構已建立穩定的合作與交流關系,具體是指中介機構與國外高等院;蚱渌逃龣C構直接簽署有效的合作意向書或合作協議,并報送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有必備的資金,能在學生經濟利益受損時保障其合法權益,按協議予以賠償。中介服務機構所要求具有的備用金,其數額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摘自: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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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途徑
留學中介
留學中介是為出國留學人群提供留學簽證辦理服務及海外院校選擇與申請和留學材料的準備提供相關咨詢服務的留學機構,出國留學申請人可以將出國留學的相關事務托管于留學中介,申請人只需要準備和提供出國留學申請材料和考試成績即可。因為出國留學屬于我國的特殊行業,正規的留學中介需有留學資質,并在教育部備案才可以經營出國留學事務,所以學生在選擇留學中介時一定要合作留學資質。
國內高校留學項目
高校留學項目是指國內高校內開辦的一些出國留學項目,學生會先在國內上1-3年的國內課程,再到國外完成其余課程,最終獲得國內外的學位證書。高校開辦的出國留學項目一般分為,國內一年的出國留學行前課程、國內兩年的轉學分課程和國內三年的HND留學項目,還有一些基于這三個項目基礎上的學位延伸項目等。學生在選擇國內高校留學項目時,要注意這些項目是否經過學校認可同意立項,學校的辦學經驗以及最終學位是否可以獲得回國認證等。
國際交換生項目
國際交換生項目是我國最早的出國留學途徑,該項目是由國內外主管教育的部門開展的國際教育交流項目,辦理的簽證為學術交流簽證,留學時間為1年,留學的學校多為各國公立大學,一般學生沒有擇校的權利,所有的留學安排均有各國教育部門統一安排,留學費用是所有留學途徑中最少的,安全上也是最有保障的,但是對學生的要求很高,學生必須是國家認可的優秀生,衡量標準因學生選擇的不同國家而定,不完全統一。因為交換生項目只有1年的時間,如果學生想繼續留在國外學習,可以辦理轉簽證手續,將學術簽證轉簽為留學生簽證,但是部分國家需要學生轉學到私立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