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獎學金是同學們減輕留學負擔的好方法,本文為大家介紹自費留學也可以拿國家獎學金?
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發放原則:
為獎勵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鼓勵自費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和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經教育部批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立“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自2003年設立了“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有多名在外優秀留學人員獲獎。
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獎學金評選工作嚴格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專家評議,網上公示,擇優推薦,國內終審”程序進行。采取國外限額推薦,國內差額評審的辦法。未經駐外使(領)館或教育處(組)網站公示的人選,國內不予終審。
申請條件
正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自費留學人員。未曾獲得該獎學金、或未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以及未取得過國內外第一博士學位的人員可參與申請。
申請和評審程序
2012年起實行網上申請。原則上每年7-10月受理申請,11月國外初審,12月國內終審。具體時間以當年公布的年度工作通知為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過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平臺按要求填交電子材料(https://yxzfs.csc.edu.cn)。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初審,并將推薦人選名單進行為期十天的公示。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將公示后的推薦人選名單于當年工作通知發布的時間前報送留學基金委。留學基金委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在留學基金委網上進行二次公示。留學基金委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批準后,通知各有關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
獎勵數額及發放辦法
獎勵數額為每人6000美元,特別優秀獎為每人10000美元。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可按發布獲獎通知當日的匯率折合成所在國幣種發給獲獎者并組織舉行獎學金頒獎儀式。
其他
獲獎者最終獲得學位后,如有意回國工作,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可協助向國內專業對口單位提出優先推薦意見并協助聯系工作。
因各種因素暫不具備回國條件的獲獎者,留學基金委及各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應與其保持聯系,鼓勵或支持其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