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AT是(LawSchool Admission Test)法學院入學考試的縮寫。是由位于美國賓西法尼亞州的法學院入學委員會負責主辦的法學院入學資格考試。做為美國法學院申請入學的參考條件之一,幾乎所有美國、加拿大的法學院都要求申請人參加LSAT考試。一般而言,要申請美國Top10的法學院,基本都要求達到170分以上才有錄取希望。
考試內容:
LSAT考試共有五個部分,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閱讀理解、邏輯推理及分析推理,要求考生要具備的幾方面的能力:
1.準確閱讀并理解復雜文章的能力。
2.組織有關信息并得出合理結論的能力。
3.批判性地推理能力。
4.對他人的推理進行分析和評價的能力。
考試時間:LSAT考試每年舉辦四次,分別在2月、6月、10及12月,滿分180分。LSAT成績在5年內有效。
法學院入學條件:
1.LSAT成績單。
2.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成績單要有中英文兩份,并且加蓋學校公章。
3.填寫好的法學院的入學申請表。
4.兩到三封的推薦信。
5.個人陳述。
6.非英語國家的學生需要提供托福成績。
收到上述材料后,法學院入學委員會根據每個申請人的不同情況,來決定是否錄取。